鲁迅说:“仁义道德”几个字……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鲁爷也太浮躁了吧?单单从仁义道德四个字里就给了“吃人”的结论是不是过于武断,甚至有些文字狱的味道?
那么以“仁义道德”为代表的咱的文化究竟是不是“吃人”呢?这关系到鲁爷的声誉,不可马虎。
不错,中国的文化和“吃”是分不开的,这吃和文化的关联,上到夏尊丐、汪曾祺、林语堂这些大腕,下到网络写手都写遍了,再重复也无多大意义,一言以蔽之,“吃”对于中国人是头等大事。
你看,中国人高兴了,不管是结婚生子还是升官发财,都要吃。可是不高兴的事呢?比如死了人咋也要吃呢?前脚刚从火葬场出来,后脚就进了饭店,杯觥交错,说是豆腐饭,实乃山珍海味,还有这等心情?!
咳,管它呢!孔老夫子有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 。圣人一方面赞扬“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 ,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一面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而圣人的师傅又说“圣人为腹不为目”对庶人则 “虚其心实其腹”。
“割不正”,圣人是不吃的,而犁子蒸得味道不好,圣人的徒弟就可以休妻(曾子休妻)。当然,自家老婆如果烧得一手好菜, 是可以骄人的。这就难怪“吃”在百姓心里就是永恒的主题了。
中国人如此好吃,而可供人类食用的东西还是有限的,于是中国人的想象力就体现出来了,中国人“吃”的范围就差没有涉及外太空了。
看,什么鱼翅、熊掌、燕窝;乌龟、狸猫、老鼠、癞蛤蟆,鸡鸭鱼羊自不必说,连蛇、狗、猫、猴都不能幸免。要不是鞭长莫及,恐怕月亮上的玉兔也要逮来做成五香兔肉了。
俗话说:“两脚的爷娘不吃,四脚的眠床不吃”,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不能入口的呢?
于是乎,“吃”就变成一种文化了,“吃”也从厨房餐桌上脱离出来融入了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吃” 便和人体的消化器官分离,其对象也就不单单是食物了。
吃亏、吃惊、吃紧、吃力、吃生活、吃耳光、吃黄牌吃官司、吃败仗吃回扣、吃不消、吃不开……,还有什“吃一堑,长一智”,连“堑”都可以“吃”还有什么不能吃呢?
当然,这些毕竟还没有到吃人的地步。不过,慢着!
据说中国人把婴儿的胎盘看作是高级滋补品的,咱历史上人吃人的事件也曾出不穷。当然啦,那些是特殊情况不足为据。
还是从语言上找根据吧。
既然圣人把“食”和“色”并列,那“色”一定是可以吃的。“ 秀色可餐”??这“文化”由此开始吃人啦!美女们要提高警惕了。中国人看到一个妙龄少女,首先想到的不是上去赞美几句或干脆邀人家约会,(那样做会被认为是“吃”人家豆腐),而是想到可不可以“餐”,真有点不寒而栗啊!
如果先想到的不是“可餐”而是“可爱”的话,那此人的“人品”一定有问题了。
看,这“品”字是三个“口”,三张嘴要吃啊,“品”或“评”都是先要用嘴来尝的。“品味”也就是“品位”了。
当然,对于一个陌生人,我们一般是不去“品头论足”的,否则就是“吃”饱了撑的,即使你 “品”了,人家也不“吃”你那一套。
对,咱们汉语把所有的人分成两大类:“生人”和“熟人”。不过,一回生二回熟——等到一个人“熟”了,就可以“品”了。
慢!光把“生”的变“熟”了还不够,还要有“味道”才能“品”,这就是人情“味”。咱中国人之间有了人情这个“味道”,相互间就可以品来品去,吃来吃去。
吃得开心,就相互给对方一点“甜头”,不开心,就给你“苦头”,闹到不可开交,就干脆请你“吃”官司,甚至叫你“吃”不了,也要兜着走!
这文化把人“吃”到了如此的份上,也真够咱中国人“吃”一辈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