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义工 御树林枫
按:这篇文章“跑”了很远,讲述了许多关于美国反对家庭暴力立法发展过程,同时用中国台湾作为例证;这些是为了阐明:关于家庭暴力的误区是存在在所有文化历史中;民众的认识是取决于科学发现与社会支持宣传。众多“李阳们”施暴时忘记了中华文化的仁爱,但为了自己的行为能逃脱法律制裁却又高举“中华文化”旗帜,似乎反家暴是标准的西方文化,让受害者隐忍是“中华美德”。难怪,“李阳们”的视野就是自家门口,“李阳们”只能糟蹋自家文化。
人类的文明随着历史的车轮不可逆转,反对家庭暴力是人类文明的必然趋势。就如同在蒸汽机之前,在东西方都是人拖马拉。火车轮船这些西方工业革命的产物,我们采用了就是有违传统么?
对李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夫妻之间最大的问题在于“文化差异和沟通方式”的说法, Kim 明确表示不能认同。日前在她接受女性周刊专访时告诉记者,“李阳总喜欢对我说‘你不懂中国文化’,现在我清楚了,那个不是中国的文化,是他的性格问题。我感觉他不仅是用手打我,还在用‘文化’打我。 ”
Kim 说,李阳做过很多次媒体采访,但他从来不肯说我们吵架的话题。那次吵架是因为房子的事情。其实到现在,我们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我们住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都是我小姑子(李阳的妹妹李宁)的名字。 2010 年我带着三个女儿回到北京常住,大女儿丽丽以前读的是国际小学,但我想让她转去读普通的中国小学,那个是需要……(记者提醒她:户口? )。对,但李阳的户口在广州,我和三个女儿都是美籍,北京房子的房产证上也没有我们的名字。我问过李阳好几次,我跟他说房子对我们很重要。他总是说: Kim ,你是个美国女人,你不是中国农村的老太太,你怎么也管房子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们又开始吵架,是因为我知道他和他妹妹以我的名字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套房子在哪里。(按:这和《李阳自称是“不错的父亲”》 提到的“ 8 月 29 日的家暴,也是从女儿的教育问题的争吵开始的,李阳的观点是, ‘ 她们不需要上学,因为你就是个老师 ’ ,我不同意,孩子们需要上学。李阳还声称 ‘ 女儿是否上学没人在意 ’相符合。 )
李阳很喜欢说文化的东西,他说“这个是我们中国的文化”,“那个是你们美国的文化”,但都挑选对他有利的方面。以前我怀孕的时候,很多次要去医院体检,李阳说自己要工作,不肯陪我,让我自己去。但在医院我看到,很多孕妇身后都跟着好几个人。我回去告诉李阳,李阳说,那个不是中国的文化。他不仅是用手打我,还用文化打我,现在我不买这个借口的帐了。
李阳在媒体前表示家暴更定不对,不是大事 ;他对 Kim 的评论是:“家庭暴力肯定是我的问题 , 没有一个文化认为这是对的。这次我太太有较高尚的想法 , 希望通过这件事情不断追究我的责任,最后走向法庭 , 这也是给中国妇女树立一个榜样 , 让她们有家庭暴力就勇敢站出来 , 这个想法我觉得特别可爱。但是在中国,大家是劝和不劝散 , 床头打架床尾和 。但是她的想法是,这个事情如果轻易就这样过去,不能给孩子和大家一个教育意义。”看看,中国文化这块好钢,一次次被李阳狠狠地用在了刀刃上。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历史性的问题, 表现在于:任何文化、种族都存在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并不专属于某个民族或文化。而且,家庭暴力源于存在于 所有文化的“男尊女卑”。并且要注意的是:“历史”和“发展”如孪生姊妹,任何历史性的问题都要从发展的眼光去看待。
例如,在古老英国就有““拇指法则”;美国法是从英国普通法演变而来的。美国建国早期法律规定,丈夫可以用不超过他拇指粗的棍子打妻子,“不超过拇指粗的棍子”只是象征性说法,意即丈夫是一家之主,就象国王是一国之君,可以用棍子管教妻子和孩子。这条法律俗称“拇指法则”。美国建国早期,法庭的判决虽然没有直言不讳地拥护丈夫打妻子的做法,但基本上维护丈夫打妻子的权利。判决说,丈夫不能无故打妻子,但如妻子主动挑衅,或丈夫认为有必要实施自己在家中的权威,他就可以打妻子。有的判决虽然认为丈夫不应该打妻子,但同时指出这是家庭私事,法庭不应介入其中。
下面列举的案例是美国家庭暴力立法发展上非常著名的案例。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於 1824 年之 Bradley v. State 一案中,首度作成承认惩戒权利之判决。在此案件中,被告被控对其妻实施暴行及殴打行為,法院认為丈夫在紧急备况中有适度惩戒,将地方法院的判决驳回。
再如:北卡罗莱纳州最高法院于 1864 年在 Jesse Black (丈夫因妻子骂他而虐待妻子)一案中判决:丈夫对妻子的行为负责,丈夫是被要求来治理他的家庭,并且出于这个目的,法律允许他对妻子使用这种程度的武力是必要的,是为了控制她的刁蛮脾气,让她行为规矩些。除非造成永久性伤残,或者过度暴力,或者是因为取悦自己的坏情绪而造成的这样的残酷程度,法律不会涉入家务纷争或幕后事件。 1874 年,短短十几年后,北卡罗莱纳州法院再次表示担心过度虐待,但在 State v. Richard Oliver 一案中对公众的监督介入家庭婚姻关系作出以下表示:从公共政策的动机,和以维护家庭运转为神圣目的,法院将不听琐碎的投诉 ...... 。如果没有永久性伤害,丈夫也没有表现出恶意、残酷、或危险的暴力,最好收尾结案,关闭公众关注,让当事人去忘记和原谅。 1874 年,是大清光绪帝登基的那一年。可见男尊女卑、“劝和不劝散”、“清官难断家务事”和“法不入家门”也曾经属于西方文明。虽然家庭暴力是全球化的问题,是全人类的通病,“李阳们”也象幼儿园小朋友一样承认“打人不对”,但是似乎更愿意把家庭暴力列入国粹,把“床头打架床尾合”视为国宝,一手持中华文化的矛,另一手持中华文化的盾,左突右挡,不亦乐乎?
那么,为什么当今不同文化之间的家庭暴力程度和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有非常大的差别?这就超出传统文化的范畴了,而是近代科学研究、立法和社会干预宣传的结果。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琼•迈耶 (Joan Meier) 说,情况一直到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女权运动开始以后,才开始真正有所改变。到了 70 年代末,美国各州相继通过了各自的家庭暴力法,而各州的法规有所不同。迈耶教授说:“各州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范围很广,从保护受害人免受暴力伤害的法庭禁令,双方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权,到警察根据刑事法的规定决定是否逮捕肇事者等。”随着社会流动性日益增强,联邦政府逐步参与并制定了家庭暴力法,这些法律涉及跨州以及在印第安人保留区内家庭暴力事件。 1994 年,国会通过了“针对妇女暴力法”,这是美国联邦政府首次实施全面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这项法律要求各州尊重其它州法庭颁发的保护令,允许受害人在联邦法庭提出诉讼,以及允许执法人员跨州追查家庭暴力事件肇事方等。
学术界对受虐妇女的心理研究发现为立法和社会舆论奠定了重要基础,使法律终於為受虐配偶开啟保护的门扇 。在西方社会,家庭暴力自古即已存在,而且受虐待之配偶大多数為妇女,在男尊女卑思想盛行的社会中,男子认為有责任保护其妻,亦有权利管教其妻,由於男子在生理与经济上均较女子更占优势,妇女也颇能接受夫有惩戒妻子权利的想法。许多受虐妇女仍与施虐者共同生活,不愿离开施虐者。现代心理学家自 1975 年以后即扬弃受虐狂理论,在研究上开现象时将受虐妇女视為虐待行為之被害人而非虐待形成之原因,并提出不同的理论以解释受虐妇女不愿离开施虐者的理由。尤其 1979 年,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蕾娜华克博士( Dr. Lenore Walker )在其所出版的「受虐妇女」( The Battered Women )一书中提出「学得无助感理论」( learned helplessness theory ),对美国法界造成很大的冲击。华克博士首先提出暴力週期理论( cycle theory of violence )。同领域内和不同领域内也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例如: (1) 妇女之外在社会与经济压力; (2) 使妇女易接受虐待之成长问题(如妇女本身在孩童时期曾受虐待等); (3) 个别受害人之精神病理学 等。 各个领域针对家庭暴力的研究发现,加之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妇女团体的推动,更重要的是对司法、执法、教育等公共部门的全面培训,使得西方民众对家庭暴力这个遗存千古的社会毒瘤有了正确认识。加之社会保障干预制度,为受害者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
中国台湾是中国文化保存较好的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法》于 1998 年 6 月 24 日立法通过,在亚洲率先对家庭暴力进行专项立法和社会干预。据新华网台北报道,仅仅实施三、四年后,台湾“113”妇幼保护热线 2002 年5月对近4000人进行调查,这项调查同时显示,目前已有近80%的民众认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近50%的人认为如受到家庭暴力威胁将主动求援,但求助对象多集中于亲戚、家人。台湾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执行秘书林慈玲介绍说,与2001年相比,今年来台湾的家庭暴力案件增加了约25%至30%。她分析说,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更多人勇于公开“家丑”,使更多家庭暴力案件浮上台面。
由此可见,与公众在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更直接关联的是立法和社会支持。立法是国家行为,因为法律是震慑犯罪最有效的预防;建立专业性的、全方位的社会支持系统很重要。在台湾,反家暴知识从娃娃学起,会出现在中小学生课本中,社区也会建立纠正机制,不仅救济受害者,还对施暴者进行强制性心理干预,对于身临家暴现场中的目睹儿童进行及时救助。在香港,有一些曾经遭受家暴伤害的妇女站出来,成立群福妇女权益会,帮助受害女性。期望国内立法后,加大社会宣传和相关培训,象反家暴工作组这样的民间团体能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对家暴说不”群组链接【遭遇家暴的姐妹们,以及反家暴自愿人士,入组。】请认准原创防伪图标(如下图红色底板黑色字体的“对家暴说不”题图),以及查对核实此群组管理员名单(汉代蜜瓜,寻ME,老姐,花雨101,Youshijie,随意了,piao11,小泥山, 御树林枫......等)。谢谢!
点击图标即可申请
例如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S),律师,妇联干部、人大代表或者你们认识这样的人,请自荐或者向她们推荐我们的群组和博客,期待你们加入此组,与我们一起并肩工作。请点击此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