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曾是世界上大多数人认可的一种品德。它在中国至少流行了两千多年,按其应用范围,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广义的忠,首先被用于人际关系的许多方面,从夫妻、朋友到一般人,到上级,到组织团体;其次也被用于做事的态度上。狭义专指忠君,四十多年前还掀起一股回光反照的宣传高潮,家家贴着忠字剪纸,处处可见集体大跳忠字舞,每次集会三忠于、四无限的口号震天响。也许现在有的年轻人觉得好玩,以为可媲美街舞之类,但那时许多亲身经历者无不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时的忠是谄媚,是屈服,是被迫,是迷信,一旦周武王军至,大多数人“倒戈”的速度决不亚于商纣王的“前徒”们。
一般认为,忠是从“孝”演化来的。孝是在血缘的天然纽带联系中,由爱而产生的感情与责任。当血缘是人们唯一的社会关系时,对长辈和家长的敬爱、尊重、服从是极其自然的。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与其它血缘集团的来往日益频繁,孝的局限性就突出了。于是可以处理更多关系的准则“忠”便应运而生。
忠与“孝”相同的是都有感情因素,不同在于没有天然的血缘纽带联系,靠的是强制的外部环境,与内心的认同。因此,它的稳固性无法与“孝”相比。
在封建社会(专指西周、春秋战国),血缘关系的狭隘性有所打破,相对独立的大小封君很多,人们不愁出路短缺,所以无论父母、兄弟、夫妇,还是朋友、君臣之间的关系都是有条件的,允许变动的。这一点,先秦古籍多有论述。如夫妻是“人尽可夫”,无可无不可,再婚甚至滥交,司空见惯,没有严格的三从四德。只有一个的父亲则不是以“严”而是以“慈”的面目立身,感情色彩较浓,“父慈”和“子孝”既是关系准则,也是互动条件。君主如果不把臣下当人看,那就别怪臣下将你视为仇敌。因父兄被楚国杀害,伍子胥不但转投吴国,而且帅吴军攻破楚都,这样还不解恨,又从棺材里拖出老主子的尸骨猛抽一顿。这倒也罢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舆论几乎一致偏向伍子胥,连孟子都认可这种原则。“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
秦以后的专制社会,尤其是宋以后,人际间的依附关系日趋严格,不仅君臣,对父母、兄弟,乃至夫妇之间的关系中都是无条件的忠孝节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除非死,绝对不允许改变,形成旌表满天飞,牌坊到处立的现象。
近代以来,随着民主自由思想的传播,和人们对专制独裁的憎恶,“忠君”最早从忠诚的品德中被剥离出来,理所当然遭到唾弃。与此同时,与忠相联系的孝悌、诚、信、节、义等等虽不至彻底崩溃,也已全线动摇。过去我也认为这是一种道德的大滑坡,现在我则倾向于是新型人际关系确立前的迷乱。
“阿拉伯之春”的现象表明人们对国和政党领袖已做明确区分,对外国干涉并不在意,传统的忠于祖国的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假若中国发生类似情况,相信许多人也会这样选择,更多的人则会袖手旁观。执政党对这种可怕信号应该早就认识了,君不见不光是贪官、异见者往外跑,一般人甚至高层人士也都在寻找机会,望使馆门而投止,诞外籍儿女于异域。古代已经强调“小杖受,大杖走”,现在要找打死都不走的,更难啦!共产党执政几十年,与国民党一样,血债累累,仇家遍地。可笑一些威风十足的官吏不思自省,依然迷信暴虐统治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这真是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这儿的世界很无奈。
毫无疑问,忠不能简单否定。在生活中,水性杨花、朝秦暮楚、左右摇摆、见风使舵、口蜜腹剑、出卖背叛的人绝对招人憎恶。忠表现在牺牲精神上最让人感动,就像牺牲的本意是祭祀所选的纯色与整身的完美牲畜,而不是随便拉来充数的被淘汰老弱病残,能够心甘情愿作出牺牲的人也是与众不同,具有超强精神力量的烈士,值得世人敬仰。但是,单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肯定是不公平的,男人三妻四妾,女人从一而终;君王翻云覆雨生杀予夺,臣下俯首帖耳唯命是从;所以人们称为愚忠蠢孝昏诚乱信傻节憨义。有条件的规范,如西周、春秋战国时那样,以感情联络,投桃报李,比之秦以后要合乎人情些。最合理的是双方共同具有责任与义务,享受对等的权利,比如上级不但要求下级服从,也要接受下级监督与批评,甚至罢免。人们不仅要爱国,国家也要爱民保民。夫妇、朋友更要平等,剃头挑子一头热,长久不了。而这一切只能在民主自由的制度和环境下才能培养并确立。那时,忠字在人们口中将有新的含义,或者会创造新的词汇代替它,会更多地谈论权利、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