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对自己的未来和前途有点疑惑于是就发了一篇下辈子还要不要转世为人或者下辈子是不是还转世为中国人的帖子。有不少人回帖斩钉截铁地不当人了也有人信誓旦旦的不当中国人了还有一些不愿意改变的就是维持现状但是有一位大侠问道:“不知您对信奉上帝怎样看? ”
哇!真是太高深了,对于我这样一个有爱学习好钻研坏毛病的人来说,这个问题问的太好了于是我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之后就先去看看这个上帝到底是谁我为什么要信奉上帝,用最新的研究方法到古狗古狗了一下,啊!上帝原来是。。。。。。
(嫌长的同学可以略过下面九个自然段)
上帝,(师昂上四声上上帝的上,嘚一帝四声帝上帝的帝)殷商甲骨文卜辞和周朝金文中又称“帝”、“天”,儒教传世经典中或称天帝、昊天上帝等,是夏商周以来华夏民族信仰的主宰天地宇宙的神。上帝是华夏信仰系统天神、地祇、人鬼中的至上神,是仁义礼智信的神。上帝给人类指派了君和师,让他们来教化、治理上帝的子民。中国皇帝是上帝感应产生的,因此叫天子。[祖先是生者与上帝交流的媒介。除了祭天,上帝通常不接受祭祀,而是赐福给有德行的人。汉代以降,与上帝沟通的方式从巫筮转变为星象观测,并产生了北极星崇拜。北辰名耀魄宝,即为天帝,一名“太一”,是“天神之最尊贵者”。天坛是祭祀上帝的圣殿。
上帝,又称帝、天帝、昊天上帝,亦称天神、天主、天皇大帝、皇天上帝、皇皇帝天[等,具有拟人化的神的概念。《说文解字》:“神:引出万物者也”。“帝”后来又用来指天子、帝王、君主。一方面认为昊天上帝居处北辰,“昊天上帝谓天皇大帝,北辰之星。”另一方面,将天与帝区分开,认为昊天为全天,《毛诗传》:“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此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昊天上帝,更自然化则称为昊天、皇天、天,部分文献又称“太一”等,“天”是最通常的说法,又称苍天、上天、上苍、老天、老天爷等,如“苍天在上”、“老天有眼”、“奉天承运”、“天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的天啊”中的“天”。关于“天”与“帝”的关系,《宋史》记载宋朝理学家朱熹对此有过清楚解释:“或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却分祭,何也?曰:为坛而祭,故谓之天,祭于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谓之帝。”春秋战国之时,思想进步,人文理性精神勃发,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神为人造,民为神主,则上古神秘观念渐消,“上帝”之概念渐由自然之“天”取代,天为道德民意之化身,这构成了后世中国文化信仰的一个基础,而“敬天崇祖”是中国文化中最基本的信仰要素.
上帝是甲骨文卜辞卜问的对象,掌管着万物生死,国家大事都要通过龟卜征询上帝的意见,特别是祈雨、战争、农事、疾病、巡狩、灾难。先王或先公是上帝的“帝廷”,如“下乙宾于帝”( 《乙编》7197) 、“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与人有血缘关系的祖先神是向帝转达祈求人,祖先在天上陪伴上帝。自然神是上帝的臣侍, 如“帝史风” ( 《通纂》398) , 风神为上帝的使臣。盘庚迁都就是遵从上帝的意志。周武王病重,周公旦卜问上帝是否可以代武王死,上帝使武王病愈。周公旦平叛三监之乱也是卜问上帝的结果。为了改卜得吉,司马子鱼甚至以生命来向上帝换取楚军胜利。
早期的上帝,带有浓厚人格神色彩,如《尚书》“商书·伊训第四”中提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后期儒家信仰中“上帝”的人格神色彩消亡,仅被视为哲学上的无形无名的“本体”,称为“理”。而人格神的上帝信仰则为道教所继承,发展为“玉皇大帝”,但已不再作为至上神(道教信仰,“道”的化身“三清”高于代表“天”的“玉帝”)。
上帝信仰被“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儒教继承,出现于儒家经典——五经,这五部经书都提到了该词,其中最早的是《尚书》的“虞书·舜典”。除此之外,四书等其他的儒家经典以及各史书中也提到了上帝,有时也称昊天上帝,在古代中国的原初神话和宗教体系中,指的是至上神,字面意思就是“在上的帝王”,意味着“最高的主宰”,也称为“帝”,或者“天”,“太一”。北京天坛祈年殿即为历代君主祭祀上帝之处,内供奉有昊天上帝之神位。
“上帝”基督教化的过程
基督教的神YHWH最初按照叙利亚传统音译为阿罗诃(alaha,同阿拉伯语“安拉”)。明末,利玛窦来华传教,把YHWH译作“天主”、“天”、“上帝”、“天帝”。其《天主实义》说:“天主之称,谓物之原。如谓有所由生,则非天主也。物之有始有终者,鸟兽草木是也 ; 有始无终者,天地鬼神及人之灵魂是也。天主则无始无终,而为万物始焉,为万物根柢焉。无天主则无物矣。物由天主生,天主无所由生也。”《坤舆万国全图》说:“天主创作万物于寰宇。”而其撰于1595年的《交友论》还说:“上帝给人双目、双耳、双手、双足,欲两友相助,方为事有成矣。”4年后,利玛窦在《二十五言》中又说:“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除了“上帝”、“天主”之外,利玛窦还创造了“圣母”(原为皇太后的尊称)、“圣经”(原指儒家经典)等词。其《上大明皇帝贡献土物奏》:“谨以原携本国土物,所有天帝图像一幅,天帝母图像二幅,天帝经一本。”他试图以“驱佛补儒”的手段进行传教,策划通过“合儒-补儒-超儒”“阳辟佛而阴贬儒”“贬佛毁道,援儒攻儒”的路线图超越儒家的上帝观,取而代之,达到以夷变夏的目的。这引起了明朝士大夫和佛教学者的极度不满。崇祯年间的《刻辟邪集序》中说:“有利马窦、艾儒略等,托言从大西来,借儒术为名,攻释教为妄,自称为天主教,亦称天学。”利玛窦死后没多久,儒士和僧人对天主教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崇祯十二年(1639年)批判基督教的合集《圣朝破邪集》八卷(亦题《破邪集》或《皇明圣朝破邪集》)出版。
同时,利玛窦的传教方式也引起了道明会等其他传教士以及罗马教廷的不满。1715年3月19日,教皇克勉十一世发布教皇敕令《自登基之日》禁止中国天主教徒祭天祭孔祭祖: “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用“斗斯”(Deus [God]) 二字,此二字在中国用不成话,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经日久。从今以后,总不许用“天”字,亦不许用“上帝”字眼,只称呼天地万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悬挂,即不必悬挂,若已曾悬挂在天主堂内,即当取下,不许悬挂。”后来遭受康熙皇帝的抵制,人称中国礼仪之争。
1877年,有120位外国新教传教士在上海集会,这次集会的会议纪要中有:“据《新旧约》所论之‘上帝’,即《六经》所言‘上帝’若合符节,其揆一也。迨后诸教士各执己见,辨论孔子之道。有云:‘儒书所载之上帝,非造化主宰’。”清末民初法文《教务月志》载文诋毁利玛窦和汤若望、南怀仁等,‘罪其喜引古书上帝,而不专用天主名,罪其阿悦华人,而将顺其礼俗’。
大家看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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