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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摆平(一)男尊女卑是中国传统文化吗?
2012-05-17 18:19:04
枫泽润目绘春秋, 林韵拂耳诉欢愁。 舒眉展颜瞻星月, 语尽回眸返部洲。
夫妻摆平 ( 一)男尊女卑是中国传统文化吗?
常听见这样的声音“夫者,妻之天也,女人要顺从丈夫,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海外更是用所谓的“传统文化”来做为华裔家庭的武器,似乎要求得到尊重的妇女就成为“摒弃传统文化”的“假洋鬼子”。反过头来,当妻子没有收入或收入低时,立即掉转枪口,“男女平等”又成为了利器。这些现象从善意上讲,是不了解中华文化传统的内涵和历史发展;不理解“男女平等”的真正含义。
在西方社会男尊女卑也是“传统文化”,注意打了引号。古罗马法典上规定“妻子是自奴人”,这很类似日本的“丈夫是为主人”。古英国法律的“拇指法则”规定了丈夫的“天”的地位,可以暴力惩戒妻子。而且“拇指法则”在美国早期也沿用。所以说男尊女卑在西方文明也是“传统”。
西方法制发展史上有一个著名案例:北卡罗莱纳州最高法院于 1864 年在 Jesse Black (丈夫因妻子骂他而虐待妻子)案。 该案的判决如下:“丈夫对妻子的行为负责,丈夫是被要求来治理他的家庭,并且出于这个目的,法律允许他对妻子使用这种程度的武力是必要的,是为了控制她的刁蛮脾气,让她行为规矩些”。这就是在法律上更强调了妇女的附属关系。
1874 年,短短十几年后,北卡罗莱纳州法院在 State v. Richard Oliver 一案中对公众的监督介入家庭婚姻关系作出以下判决:从公共政策的动机,和以维护家庭运转为神圣目的,法院将不听琐碎的投诉 ...... 。如果没有永久性伤害,丈夫也没有表现出恶意、残酷、或危险的暴力,最好收尾结案,关闭公众关注,让当事人去忘记和原谅。 这也是西方法制发展史上很重要的一笔。 1874 年,是大清光绪帝登基的那一年,美国在法律判决上的态度依然是“维护夫权”,“劝和不劝散”、“清官难断家务事”、“床头打架床尾和”,也真可谓根深蒂固。
可见男尊女卑也曾经属于西方文明 。只是西方的近代科学研究、人文发展和法制建设早了东方文明一步,才会有现在的东西方的差距。学习西方先进科技和理念不可耻,但很有些人发现什么脏的臭的就赶紧列入“中国传统文化”的专例,这才是假洋鬼子自毁长城。
说文解字云:“妻, 妇与夫齐者也”。被孔子评价“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的《诗经》开篇就是“关关雎鳩 , 在河之洲 ... ... 窈窕淑女 , 琴瑟友之”。讲的就是夫妻同朋友般平等相处,和谐尊重。。《诗经》中的女性,个个生动美丽。没有让人讨厌或看不起的女 性。在《诗经》里 可以看到真正的东方女性之美。《诗经》的总编辑是孔夫子。在殷商就采用的《礼》中规定的是“君、臣、父、子”的尊卑顺序和“男女有别”。要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在这里,主张“妻子好合,如鼓琴瑟”。
文化是随着历史发展,随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改变,这几乎是千古定律。韩非子在《扬权》一文中提出了“家无二贵” 的主张,说 是一个家庭中父母两个人都尊贵,那将一事无成;夫妻共同当家,子 女们将无所适从。韩非子提出“家无二贵”的主张实际是為“国无二 贵”服务的,反对“父母共為一家之长”的目的是为树立君王绝对权 威张目。但是韩非子的这一理论由于他本人没有被君王信任重用而没有登堂入室。
到了西汉,武帝刘彻采纳了大儒董仲舒“罢黜百家,表彰六经”,即把儒家学说作为正统思想。皇帝家里也有一本难念的经:自己当年的太子位和巩固帝位是丈母娘兼姑母运作来的,所以当年的太子妃,后来的孝武陈皇后(名字没有被正史记载,野史上称“阿娇”)骄横嫉妒。董仲舒为迎合汉武帝刘彻,将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结合;用他自己的 “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从而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规范夫妻关系为“王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至此子夏的《丧服传》(即“夫者,妻之天也”的出处)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也就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了。
在宋朝“程朱理学”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更将妇女的地位推至谷底至明清。据《礼记》里记载,孔子的儿媳妇与孙媳妇都是再嫁的。《诗经》中《卫风》 里有寡妇的诗句,《尚书》中有孟子照顾寡妇的政论,《周礼》的《地官司徒》中有 允许寡妇改嫁的条文,真正的中华文化里没有欺负寡妇的道理和事例。
如大浪滔沙,任何文化都要随时代和科技的进步而发展,是糟粕,就要摒弃;经得起时间考验可以传世流芳的部分,才是传统文化。历史已经发展到“男女平等”或“性别平等”的层面。胡锦涛主席在纪念“北京 +l0 ”做出“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共同发展”为主题的讲话。到底什么是“男女平等” 或“性别平等”,请听下回分解。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22 05:26:00
回复京燕花园的评论:
谢谢燕子姐姐的祝福和支持~~
京燕花园 发表评论于
2012-05-21 08:58:36
支持每个人活出尊严和蒙爱的生命,和珍爱尊重自己的人在一起。
林枫妹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祝福(^O^☆♪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21:12:45
回复花自飘飘零的评论:
也没有规定女人就要怎样怎样,小女人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都要找个心地好的人过日子~~否则什么样的女人都会不人不鬼。。。
花自飘飘零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21:02:06
枫枫的可爱就是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引经据典地让你哑口无言:)
回到正题,其实我是小女人,枫枫肯定不爱听。我是个听话的小女人,而且,我也喜欢不动脑筋,能靠就靠的那种。。。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18:01:56
回复tenyu的评论:
林枫俺看了好几遍也没敢留言。你的文化底蕴深厚,俺说什么要好好想想!^_^查询后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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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谈不上什么底蕴,都是些皮毛上的东西~~藤玉姐姐新周愉快~~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17:58:56
回复freshview的评论:
“如大浪滔沙,任何文化都要随时代和科技的发展而发展,是糟粕,就要摒弃。经得起时间考验可以传世流芳的部分,才是传统文化。”
林枫MM说的很到位,中西历史案例解读详实,从中我也学到很多,期待下篇~~
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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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一些人用时间上的错位来诋毁中华文化,本来人类历史上共有的龌龊就全部收入中国传统文化,将历史上出现过的裹脚布当国粹,还“关公战秦琼”般地将现代西方理念和中国历史存在做比来妄自菲薄。。。这样缺乏历史发展和全球比较的言论被有些人不加思考地照单全收。。。是中国人就有义务来澄清~~
祝月儿姐姐愉快~~
tenyu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15:01:23
林枫俺看了好几遍也没敢留言。你的文化底蕴深厚,俺说什么要好好想想!^_^查询后再上来!
freshview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14:36:33
“如大浪滔沙,任何文化都要随时代和科技的发展而发展,是糟粕,就要摒弃。经得起时间考验可以传世流芳的部分,才是传统文化。”
林枫MM说的很到位,中西历史案例解读详实,从中我也学到很多,期待下篇~~
祝周末愉快!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06:26:31
回复花儿朵朵的评论:
不会太久~~
花儿朵朵 发表评论于
2012-05-20 03:42:00
俺等着,下回,分解。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18 22:13:10
回复piao11的评论:
还要再和姐姐唠叨几句:在古罗马之前的古希腊,有的说法是妇女地位地下;有的说法是男女等同(少数)。所以这里比较小心,只是顺着“传统文化”的说法来说是历史存在。
文化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但是要明确的是:历史存在不等于传统文化。例如元朝的五户用一把菜刀,后来的裹脚布等等。能继承发展的精髓部分才叫传统文化。所以,传统文化不是要打破,而是要传承~~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18 19:09:03
回复piao11的评论:
传统文化总在去腐存精~~要是不打引号应当说在西方文明史上存在过~~人家也没当宝贝去传承不是?~~
不要仰视,对颈椎不好~~
piao11 发表评论于
2012-05-18 10:49:21
传统文化是不是总有一天会被打破?现在看来这个问题的答复是肯定的。那么林枫宝贝儿写的【在西方社会男尊女卑也是“传统文化”,注意打了引号】是不用小心翼翼打上引号的,那就是传统文化。。。
其实这些男尊女卑,在过去极大多数的国家和部落,都是男尊女卑,这不仅仅说的权势,某种程度上说是体能决定的。。。民以食为天嘛~谁能直接整到“吃的”谁老大~~~这是通俗说法~
妹子文字功底的深厚,我是要仰视的~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17 19:18:07
回复zqy68的评论:
谢谢姐姐的补充~~董仲舒对《易》很有研究,“贵阳而贱阴”就是他从中的演绎~~拜读过姐姐的这篇文章~~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5-17 19:00:54
回复zqy68的评论:
“以德治国”并不是摒弃法律, 而是避免“乱世之下用重典”。“以德治国”首先要端正国人对自己传统文化的认识~~
zqy68 发表评论于
2012-05-17 18:55:10
沙发上的评论有点离题~~
引一段我以前的博文片断支持林枫的观点:
《周易》描述事物的形象。地处于天之下,妻子处于丈夫之下,说的是地位(或者说是秩序),天处于地之下,丈夫处于妻子之下,说的是道德。古时候君主在太子的老师面前自称为“小子”,因为有地位的不能不讲究道德,道德和地位不能互相掩映。凭着天子的尊贵地位,娶亲的时候还要穿着礼服亲自上门迎娶,这是表示对妻子的敬重,这同样是体现道德和地位不能互相掩映。
如果天不能处于地之下,叫“天亢”,天高高在上,刮风下雨就不合时宜,五谷不熟;丈夫不能处于妻子之下,叫“夫亢”,丈夫高高在上,家庭就不会和睦,家业就不会兴旺。
zqy68 发表评论于
2012-05-17 18:42:46
经得起时间考验可以传世流芳的部分,才是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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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坐在沙发上顶一下我们的传统文化!
有人说儒家是培养“愚民”的,其实儒学“以德治国”不是“用道德(而不用法律)来治国”,而是“用道德来约束君王与公卿,造就‘好人政府’的政治生态,并在这样的生态条件下推动国家的治理(该用法律用法律,该用制度用制度)”。儒学“以德治国”说,从来没有针对归庶民,将这四个字针对庶民说话,是对儒学的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