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0天前, 一位西安的基督徒姐妹来北京求救于她的姐姐. 因为丈夫支持婆婆一年以来把孩子从她身边带走, 由婆婆抚养而不还给她, 还虐待她。 RM 有一次在商场中听见我们查经组一位姐妹说话, 知道这是基督徒, 就主动问有没有聚会, 我们的姐妹说周五有, 就在附近, 你来吧!
那是RM唯一一次来我们的周五查经组。后来我们劝说她回到了西安去依法解决她的问题。 感谢神, 那天成长姐也在我们那里一起分享 , 我们知道她的情况后,好几个姐妹为她的事情一同祷告。
虽然RM姐妹她的丈夫, 婆婆不理会她作为母亲希望自己抚养孩子的心情, 但是上帝很爱她,安排她找到我们小组, 遇到一位婚姻家庭辅导方面经验丰富的成长姐, 还遇到我这个律师, 还有我们组里热心安慰她的姐妹们,可以共同鼓励帮助她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人是因为行律法称义,还是因信基督称义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成长姐已经给了她全面平衡的建议, 昨晚上我准备加拉太书查经, 顺便也给RM 姐妹发了一封信,和她分享我对于圣经处理这两者关系的理解。 想到类似问题也许网上弟兄姐妹身边也会遇到, 所以贴在这里与大家探讨。
下面是信的内容:
“ RM姐妹,
我完全同意慧姐给你的信中所说的内容。关于靠信心还是靠行律法称义,这个是自古以来 争执的问题。我们小组目前恰好正在查加拉太书,我把有关经文给你罗列分析一下,供你解决问题时参考。
罗马书
8:3 律 法 既 因 肉 体 软 弱 , 有 所 不 能 行 的 , 神 就 差 遣 自 己 的 儿 子 , 成 为 罪 身 的 形 状 , 作 了 赎 罪 祭 , 在 肉 体 中 定 了 罪 案 ,
8:4 使 律 法 的 义 成 就 在 我 们 这 不 随 从 肉 体 , 只 随 从 圣 灵 的 人 身 上 。
确实, 离婚是罪, 但是有的情况下不离婚, 不能忍受残酷的伤害, 这就是”有所不能行”的. 这个时候,神是让我们选择我们所不能行的吗? 还是让我们行所能行的, 即使这意味着犯罪? 这节经文并没有让我们一定要”行所不能行的”, 而是告诉我们:神让耶稣基督为我们付上了犯罪的代价. 因为基督的爱,我们没能行完全律法之人也得以称义.
但是,我们必须是真信基督,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而活。假如离婚不是出于自己无法接受对方对你的伤害超过了你能忍受的底线的事实,而更多是自己一时冲动,那么以后静下心来,会为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放弃了本来有价值的婚姻这一后果而后悔莫及。
神的恩典够我用,但是我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两者要取平衡。至于具体什么程度是你能忍受的底线,这个别人都没有资格和能力帮你做主。这本是你和神之间的事,你要向神表明你的心意,多祷告,求神的圣灵给你指引。
关于人是靠行律法还是靠信基督称义,圣经新约时代就有争执,我们看看彼得和保罗是怎样说的?
使徒行传
13:38 (保罗说)所 以 弟 兄 们 , 你 们 当 晓 得 , 赦 罪 的 道 是 由 这 人 传 给 你 们 的 。
13:39 你 们 靠 摩 西 的 律 法 , 在 一 切 不 得 称 义 的 事 上 , 信 靠 这 人(基督) , 就 都 得 称 义 了 。
13:40 所 以 你 们 务 要 小 心 , 免 得 先 知 书 上 所 说 的 临 到 你 们 。
15:1
有 几 个 人 , 从 犹 太 下 来 , 教 训 弟 兄 们 说 , 你 们 若 不 按 摩 西 的 规 条 受 割 礼 , 不 能 得 救 。
15:2
保 罗 巴 拿 巴 与 他 们 大 大 地 分 争 辩 论 , 众 门 徒 就 定 规 , 叫 保 罗 , 巴 拿 巴 和 本 会 中 几 个 人 , 为 所 辩 论 的 , 上 耶 路 撒 冷 去 , 见 使 徒 和 长 老 。
15:4 (保罗) 到 了 耶 路 撒 冷 , 教 会 和 使 徒 并 长 老 , 都 接 待 他 们 , 他 们 就 述 说 神 同 他 们 所 行 的 一 切 事 。
15:5 惟 有 几 个 信 徒 是 法 利 赛 教 门 的 人 , 起 来 说 , 必 须 给 外 邦 人 行 割 礼 , 吩 咐 他 们 遵 守 摩 西 的 律 法 。
15:7 辩 论 已 经 多 了 , 彼 得 就 起 来 , 说 , 诸 位 弟 兄 , 你 们 知 道 神 早 已 在 你 们 中 间 拣 选 了 我 , 叫 外 邦 人 从 我 口 中 得 听 福 音 之 道 , 而 且 相 信 。
15:8 知 道 人 心 的 神 , 也 为 他 们 作 了 见 证 。 赐 圣 灵 给 他 们 , 正 如 给 我 们 一 样 。
15:9 又 借 着 信 , 洁 净 了 他 们 的 心 , 并 不 分 他 们 我 们 。
15:10 现 在 为 什 么 试 探 神 , 要 把 我 们 祖 宗 和 我 们 所 不 能 负 的 轭 , 放 在 门 徒 的 颈 项 上 呢 ?
15:11 我 们 得 救 , 乃 是 因 主 耶 稣 的 恩 , 和 他 们 一 样 , 这 是 我 们 所 信 的 。
保罗说:“在 一 切 不 得 称 义 的 事 上 , 信 靠 这 人(基督) , 就 都 得 称 义 了 ”这才是真福音,而要求别人守全摩西律法的观点出自法例赛人。早就被基督批驳了:“你们谁没有犯过罪,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行淫的女人)。”
加拉太书:
2:16 既 知 道 人 称 义 , 不 是 因 行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 连 我 们 也 信 了 基 督 耶 稣 , 使 我 们 因 信 基 督 称 义 , 不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 因 为 凡 有 血 气 的 , 没 有 一 人 因 行 律 法 称 义.
21 我 不 废 掉 神 的 恩 。 义 若 是 借 着 律 法 得 的 , 基 督 就 是 徒 然 死 了 。
真相是:我们人没有一个能靠行律法称义,法例赛人要求别人守完全的律法,这不是真福音。
因此有些人最后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我也是一个。坏的方面是,离婚确实违反了律法,但我必须老实承认我有我的软弱和有所能不能行。我深深知道,那个伤害到达了我不能接受的底线, 因此我不能继续维护这个婚姻。但是好的方面是:耶稣是一位救主,他为我死,为了能赦我罪,这件事足以证明神爱我,比人更多,且以恩典待我。
现在,我们查经组的弟兄姐妹都知道我的婚姻情况,但是他们仍然爱我,我们仍然彼此关爱,彼此协助,虽然我是一个罪人,在神眼里,我因为信基督而算作一个义人,这正是基督的荣耀和伟大, 不是吗?
所以,回到你的情况,首先要对神有信心,别人说什么都不算什么,求神带领你明白这个婚姻对你们两人是否还有值得珍惜的价值,对方的行为是否还在你能容忍的范围以内,值得忍耐以求你丈夫回心转意, 二人和好。 这个只有上帝和你俩人知道。
如果不是这个情况,我相信,你即使不得不离婚,自我保护,这属于在律法上面“你有所不能行”的情况,那么即使你违反了律法, 基督也会因为你信他和求他赦免你的罪真实赦免你,我们的救主就是这么奇妙怜悯人的神,超过一切律法师, 不管是教会还是哪里的。
这些是我在预备我们小组查经加拉太书第二章的内容时预备的。和你分享,我们在共同学习圣经真道的基础上,用圣经来解决问题。
愿神保守祝福你,做出适当的决定,信靠他一定会解决问题,愿神的怜悯和公义实现在每个家中 。
苗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