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于NGO进行立法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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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于NGO进行立法的呼吁



   俄罗斯总统普京21日签署《非政府组织法》,认定赋予接受海外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NGO)为“外国代理人”的地位,克里姆林宫解释说新法是为了“保护俄罗斯不受外国势力影响”,认为美欧的指责是“粗暴干涉内政”。俄民调也显示,2/3俄罗斯公民支持这一法案,认为这是防止西方发动“颜色革命”的有效屏障。

   我国后面搞中央集权地方民主和公检法司垂直管理的模式,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对NGO进行立法,并且进行监管。严格限制美国各种基金或者企业捐助下的在中国国内从事政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智库、研究所、个人等等,只要监管的他们的资金账户就可以确认他们是否是NGO,对于这些体系要确认他们“外国代理人”的地位,禁止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禁止他们进入国家决策系统。俄罗斯有2/3的公民支持这一法案,我相信中国的老百姓也会支持,只要告诉他们茅于轼所在的天则研究所(包括吴敬琏等等)就是属于NGO体系,这10多年我国的大部分经济政策就是他们制定的,所以老百姓上不起学、进不起医院、买不起房,物价暴涨,都和这些NGO有关。

   中央集权、地方民主、公检法司垂直管理体系中,最难也是最危险的一步棋就是地方民主,这个要做试点,同时要控制NGO的动作,现在NGO在国内很猖獗,比如对于朝圣山学社的邹恒甫,他在大学里面教书没人会去管他的,但是他介入政治和社会,我国相关部门就要进行限制,这个是针对个人,对于有组织的体系比如天则研究所,首先查他的资金来源,确认属于NGO体系,就要限制这个体系的运作,同时限制他们进入我国的决策系统,同时调查他们参与的一些活动。在地方民主执行的体系中,NGO肯定会朝着让民众向暴民的方向发展,因为美国不期望看到中国强大,美国所谓的民主自由人权的目的是操控,不是真的为了你国家老百姓的幸福,而中央集权地方民主的体系美国肯定会进行破坏,那么如何破坏?就是引导民众向暴民的方向发展,让民众缺少理性,所以我国就要限制NGO,同时倡导理性思维模式,这个是做地方民主的关键一步。虽然我国县这个层面数量很多,美国的操控成本很大,但是美国肯定会极力这样来做,这个是必然的,因为一旦中国的中央集权地方民主公检法司垂直管理的体系制度建设完成,那么中国就具有了形成帝国的制度保障,这个是美国不期望看到的,也是美国会极力破坏的,美国不期望看到一个富强的中国,美国期望看到的是一个类似伊拉克这样的中国,这样才便于美国控制。

   普京有这种魄力来做这个事情,我也相信我国的领导人有这个魄力来做这个事情,当然得等奥巴马连任后,因为奥巴马连任后美国的后期战略才会体现出来,一些人才会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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