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有一个华裔女孩诞生在美国旧金山,她是地地道道的ABC,即美国出生的中国人。她姓马,英文名字叫Michelle,音译成中文,便成了马晓。马晓的爸爸马国兴在北京政府部门当干部,另有家室。马晓的妈妈黎丹苓原来是歌舞团的演员,后来成了她爸爸包养的二奶。她爸爸不惜代价付出大把美钞,供她妈妈在身怀六甲时风尘仆仆从北京赶来美国待产,为的是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由此,马晓呱呱坠地时成为响当当的美国公民,牙牙学语时美式英文琅琅上口。
当黎丹苓独自在美国抚养马晓,母女俩相依为命时,马国兴在北京早已包养了更年轻更漂亮的女人,对黎丹苓已经不感兴趣。好在马国兴身居要职,出手阔绰,有能力用金钱来满足黎丹苓母女。母女俩在美国有房有车,丰衣足食,逍遥自在地打发着日子。马晓在成长过程中几乎从来没见过她爸爸,只是在生日或过节时收到汇款和礼物,而马晓的妈妈却老是像影子一样紧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打转。
黎丹苓刚来美国时英语一窍不通,接着要照顾新生女儿,没法去成人学校补习。后来女儿进了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校里讲的是英语,回家来也只会讲英语,不讲中文,逼得黎丹苓也只能先用洋泾浜破英语勉强应付凑合着。成年累月下来,渐渐地日常英语会话自然而然无师自通,黎丹苓居然可以与女儿用英语交谈对答如流,连语音声调也模仿老美,学得惟妙惟肖。有时自个儿回想起来真觉得不可思议,禁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马晓小时候,她妈妈开车送她去上钢琴课、学芭蕾舞、做牙齿矫正等,寸步不离地陪着她,唠叨不休,叮咛不停,使得她在小朋友跟前没面子,很惹她厌烦恼怒。后来上中学了,她妈还是把她当小孩子一样悉心呵护,更使她恶感泛滥恨意横生,逐渐形成叛逆性格。
马晓应邀去参加同学家里的聚会,前来接她的男朋友已把车停在她家门口,不耐烦地按着车喇叭。她穿着袒胸露臂的白色洋装超短裙,正要冲出去,被她妈妈一把抓住。
黎丹苓厉声喝道:“你穿的什么衣服啊?这根本是内衣嘛,穿着游泳还行,怎么可以穿这样的衣服出门去同学家里做客呢?给你同学的爸妈看见,像什么样子?他们会以为你在家里没教养。”
马晓白了她妈妈一眼,“唉呀,妈妈,烦不烦哪,你别老土了,这是今夏巴黎最新潮的式样,很流行的名牌服饰耶。”
黎丹苓不依不饶,死拖住女儿不放,“赶快去换掉,不许你穿这样伤风败俗的衣服出门!”
马晓用力一甩手,挣脱她妈妈的纠缠,头也不回地奔出家门,跳上等在外面的车子,扬长而去。
黎丹苓从窗口对女儿大喊:“十点之前要回家,不可超过十点钟喔!”
无奈女儿男友的跑车已经驰远,妈妈的呼唤根本是耳边风。
马晓从小吃惯汉堡、薯条、热狗、比萨饼,不喜欢妈妈烧的中国饭菜。偶尔妈妈为她煮碗面,用料必须是意大利通心粉加起士和番茄酱。用山东拉面或港式虾子面做的面条,马晓是不吃的。黎丹苓担心女儿在同学家的聚会上吃不好,晚上回家会喊肚子饿,就用超市买来的现成火鸡肉做好三明治,放在冰箱里让她回来吃。
马晓在同学家爬梯,果然忙得顾不上吃东西。她先喝了几杯酒,酒后兴致勃勃地大跳迪斯科,跳舞跳累了,就到楼上卧室倒头睡觉,其间有好几个男生进进出出与她同床共眠。朦胧中有人递给她半枝大麻烟,她吸了几口,勾魂摄魄,心神恍忽,飘飘欲仙,如痴如醉。接着马晓又喝起酒来,一阵恶心,冲进厕所间对着马桶呕吐。有个鸡冠发型的庞克男孩跟在她后面进入厕所,趁机向她兜售海洛因。他在一块小玻璃板上倒点白粉,自己先用鼻子对着玻璃板上的白粉吸一下,又让马晓也照他的样子吸。马晓正要依样学样,只听得楼下客厅里尖叫哭喊吵嚷声惊天动地,原来是发酒疯的同学们闹事打起群架来了。马晓最喜欢疯狂殴斗场面了,绝不可错过,她飞快蹦跳下楼与男女同学嘻嘻哈哈厮打成一片。
男朋友把烂醉如泥的马晓送回家时已是凌晨一点多了。
马晓倒在自己卧室的床上,睡得死猪一样,任凭她妈妈帮她脱掉洋装衣裙和尼龙袜裤,换上棉质睡衣裤。黎丹苓赫然发现女儿屁股上有大片刺青,大吃一惊。心慌意乱中看不清刺的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是鹞鹰,又像是蟒蛇,也有点像恐龙。马晓梦呓中突然翻转赤裸身子,又使她妈妈一阵悸动,心跳加速,吓出一身冷汗。只见马晓的肚脐眼边刺穿了几个洞孔,每个孔眼里装饰着金属环环,闪闪发光,晶晶铮亮。
黎丹苓悲从中来,失声恸哭。她一边猛力摇动马晓的身子,竭力推醒她,一边大声问个清楚,“马晓!马晓啊,你醒醒,你醒醒啊,你为什么要穿刺这样的环孔啊?还穿刺在肚脐眼,这有多痛啊!你为什么要瞒着妈妈,这样残害自己的身体呢?你为什么要刺青?只有流氓地痞帮派恶霸才以刺青来显示威风,你一个青少年小女孩,为何要这样作践自己啊?马晓啊马晓,你快醒醒,告诉妈妈,是谁逼你这样做的?一定不是你自愿的,你是好女孩,一定有人教坏你,你快告诉妈妈呀,呜呜呜……”
黎丹苓伏在女儿的床边痛哭流涕,呜呜咽咽,直到天亮。马晓终于醒过来了,“妈妈,我好端端的,又没死,你哭个啥名堂呀?”
黎丹苓止住哭泣,厉声骂道:“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坏孩子,你老老实实告诉妈妈,是谁逼你在屁股上刺青的?是谁逼你在肚脐眼穿孔的?”
马晓不屑地努努嘴,“没人逼我,是我自己喜欢这样做的,这样子好酷呵!我喜欢,不惯你的事。你不要老是管教我,我已经长大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不必要你多管闲事。”
黎丹苓气急败坏,真想把女儿狠狠地揍一顿。可是她还是耐着性子,压下火气,告诫自己不可把事情搞僵闹大,绝对不可动手打女儿。如果妈妈打了女儿,这在中国大陆是不作为奇的,周围邻居熟视无睹;可是在美国,一旦女儿或邻居报警,警察到家巡视查办,吃亏的是妈妈唷,万一判下个虐待亲子罪什么的,妈妈是会坐牢吃官司的呀!
随即,黎丹苓摆出平心静气和颜悦色的态度,“你倒是对妈妈说说呀,为什么要在屁股上刺青,在肚脐眼穿孔呢?”
马晓晃晃脑袋,“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的同学们大多都在身体各部位刺青或穿孔。刺青的图案瑰丽灿烂充满艺术感,穿孔的部位可佩戴琳琅饰物,多帅啊,多酷啊!我的同学可比我大胆,他们有鼻环或舌环,在舌头上穿孔是很痛的哟,所以我不敢做。还有很多人在耳朵上穿孔,咦?妈妈,你做过纹眉纹眼线,这也是刺青呀,你的耳朵上不是也穿了孔眼吗,戴上耳环才漂亮呢。”
黎丹苓无意中伸手摸了下自己的眉眼和耳朵,心想自己确实有做纹眉纹眼线,也穿过耳朵孔。不过她还是反诘道:“你如果只在耳朵边穿个孔以便佩戴耳环,妈妈是不会反对的,但穿在肚脐眼就怪怪的,令我惊心动魄。”
马晓抱住妈妈亲亲,“我正因为怕妈妈看见了要难过,不喜欢,才选择在屁股上刺青,在肚脐眼穿孔的,这些部位你应该是看不到的吧。唉,想不到还是被你看到了,让你难过,妈妈,对不起,对不起嘛。”
黎丹苓心想,这些刺青和穿孔木已成舟,就到此为止算了吧。
不料马晓接着说:“如果妈妈喜欢我在耳朵上穿孔,我一定再去做,不过,不是每个耳朵只穿一个孔喔,而是像我的同学一样,每只耳朵连着一排刺穿十个孔,两个耳朵总共刺穿二十个孔,密密麻麻戴上一连串耳环,这才过瘾呢,哈哈!”
黎丹苓听得头晕目眩,差点昏过去,正要竭力阻止,再三思考后还是不提为罢。她懂得女儿的叛逆性格,妈妈越是反对的事,女儿越是随心所欲地去做,妈妈不在乎的事,女儿倒不一定有兴趣去做。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