辫子与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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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的话题很热,正因为热,因此俺基本选择远离。一来俺从不喜欢凑热闹,二来大家都身在此山中,这个话题无论怎么谈,很难得出一个揭示出庐山真面目的结论。不单是水平问题,主要是视野问题。

话虽如此,看了几位网友的贴子后,却有些话不吐不快,于是随便写点东西贴在俺自己的博客里,不发在任何坛子里,算是勉强继续保持不凑热闹的爱好。

说文革,无法绕开人性善恶的话题。对于人性之本,俺持悲观态度,认为人性的本质是恶。这其实没什么可奇怪,也没什么可丢人的。人原本就是动物,遵守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人性虽然复杂,善恶交织,但在丛林中只有偏向于恶才能生存下去,否则人类这个种群早就被生存法则淘汰掉了。人性本恶,这是俺后文所有观点的基础。

人类社会的进步,让人类的文明程度逐步提升,人性当中恶的比重逐渐降低,善的比重上升。但是,这个比重的变化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社会环境的诸多因素密切相关。这里提到的诸多因素,内容很复杂,许多人类学文化学的学者终其一生也只是研究其中的一部分,俺当然没这个学力,不过不妨碍用其他偷懒的办法一窥管豹。

俺认为,类似文革这样的人类悲剧,是一个社会失去规则和约束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换句话说,在任何国家任何民族,即便是在今天,假如出现所有法律法规在一夜之间全部失效,执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全部停止活动的情况,俺敢说所有这些地方都会立刻发生类似文革期间发生的事,不同的只是方式、对象和烈度。好一点的或许只有少数人打砸抢,差一点的除了打砸抢,还会出现针对少数人或者少数群体的集体暴力行为。

人性中的恶是需要约束的,一旦这些约束失去效力,甚至成为纵容力量,人性中的恶必然爆发。

这样的例子太多。当年的纳粹德国民众(不仅是希特勒和他的党)针对犹太人所犯下的罪恶,虽然是以法律的名义,但法律在当时的情况下实际上变成了多数人针对少数人施恶的工具。全国上下普遍的针对犹太人的憎恨,不受任何约束地,一步步地得以合法地发泄。

卢旺达发生的种族屠杀,也是在被政府默许下的,人性之恶的大爆发。

还有波尔布特领导下的红色高棉在柬埔寨的所作所为。

即使在美国,几年前飓风袭击圣路易斯,全城损失巨大,造成执法司法部门的暂时(大约两三天)瘫痪。在短暂的瘫痪期间,暴力犯罪发生的数量比平时多了几倍。

文革是另一个例子。

对于人性之恶,正如人体内的病菌一样,既然与生俱来,那么我们恐怕无能为力。道德此时此地能起一定作用,但道德的作用只是在一定时期内压制恶,但不可能完全消灭恶。少数人通过自我修炼,能够将自身的道德水平提高到一个令人敬佩的水准,但这些人毕竟是少数,对绝大多数凡夫俗子来说,对于心中的恶,每个个体只能live with it。李安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老虎,就是这个意思。在国家层面,一个运转正常的法制系统是人性之恶的最有效约束,让法制系统尽可能健全,再健全,不仅是必要的,更是必须的。

俺这样说,丝毫没有为文革开拓罪责的意思,正相反,俺认为文革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之一。文革发动者对法律制度的极度不信任,个性中对“无法无天”的喜好,造成全国范围公检法系统的瘫痪(当时叫“砸烂公检法”),直接导致人性之恶因为约束力的丧失而全面爆发。文革期间发生的种种罪恶,相关资料数量众多,用不着俺在这里多废话。

毛发动文革的动机,历来众说纷纭,不过众说纷纭的主要原因,却不是技术上的,而是心态上。早期的文革历史研究者中的绝大部分,要么是身在体制内,是文革结束后政治利益获利者或者其阶层中的一员,为自身利益顾虑,因此在讨论文革的得失时不得不为尊者讳,出言谨慎或者有所遮掩;要么正相反,是文革的牺牲者或者后代,讨论文革的心态在一定程度上是出于讨伐暴君的愤怒,观点尖刻。随着时间的流逝,距离文革时代越来越远,研究者们的心态正在变得越来越客观,当然,俺指的是平均来说,指的不是个体。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经常占据主流媒体话语权的研究者中,对待文革的态度越来越出现向两极的分化,两种态度的对立日趋激烈。民间大量的文革研究者中,由于身份立场的相对中立,确有提出真知灼见者,可惜网阔人微,他们的声音无法在更大范围内为人所知。在相对有影响的出版物里,在俺有限的阅读范围内,俺认为有几本书在对文革的分析上比较有份量。王年一的《大动乱年代》,王若水的《新发现的毛泽东》和李慎之的《风雨苍黄五十年》,另外沈志华根据一批前苏联档案馆解密资料整理出版的几本研究中苏关系的书,从一个侧面间接分析了毛发动文革的某些心理因素。

毛发动文革,按照不少人的看法,其目标是刘,其目的是权力之争。不能说这个说法完全错误,但至少是不够全面和透彻。俺不是想说俺的看法多么全面透彻,也不打算给毛戴多高的帽子,但俺认为这一说法低估了毛和他的理想。

毛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发动文革的目的之一,甚至可以说是主要目的,是用他心目中的一个理想社会的模式来打造中国社会。那么,这个模式是什么样的?

首先,毛在内心里不信任法制体系,而相信人治。他虽然极少对旁人表露过,但他认为治理国家不能靠空洞的一纸法律,而必须靠人,这一理念是毛从小所接受的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直接结果;其次,毛在内心里对官僚阶层持抵触和反感态度。虽然他十分清楚,治理象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必须存在一定规模的官僚体系,但毛认为一个缺乏监督的官僚系统迟早将“变修”(修正主义),因此他一直试图探索一种社会模式,能够将官僚体系有效地置于监督之下,而监督者必须来自底层民众;第三,毛认为人民群众需要提高思想水平,努力成为大公无私、富于奉献、“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出自毛的语录)。

综合上面几点,毛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模式是这样的:可以有一个尽可能小规模的基层官僚(干部)体系存在,但该体系必须置于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人民群众过集体生活,形式诸如人民公社或集体农庄、集体工人宿舍等等,私人家庭空间尽可能小到最低限度;国家(党)管理从生产到生活的一切,尽可能消灭与集体原则相抵触的生活、组织方式和形态;除了人民监督中提出的可接受的意见,不允许存在其它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在这种社会模式的初期,可以实施某种程度的半军事管理,原因是毛认为军队从组织结构、生活方式到思想水平,是他心目中的一块模板。

文革,是毛按照这样一个模式对中国社会进行改造的尝试。显然,刘所代表的官僚体系是这一尝试的最大障碍,必须铲除。从这个意义上说,当1968年上半年每一个省/自治区都被在形式上或者实质上被所谓“革命组织”夺取控制权,基层干部体系基本瘫痪后,毛的理想社会至少在表面上搭起了框架。

然而,形势丝毫没有按照毛构想的那个理想模式去发展。毛以他无以伦比的巨大号召力,动员起了全国的广大民众,原本是期望利用民众的力量对官僚体系实施监督,对不同意识形态实施消灭,不料却开启了人性之恶的潘多拉之盒,其后果,不仅出乎他本人的预料,局面也变得连他都无法收拾。他这位舵手不得不一会儿左满舵,一会儿右满舵,发出前后矛盾的指示,不断地调整文革这条大船的航向。最后,一个上山下乡的号召,把闹事鬼们全部赶到农村去,暂时了事。

文革的责任,如果要追究的话,毛首当其冲,就象他在七千人大会上极不情愿地作检讨时所说的,“谁让你是主席呢!”他的大手挥与不挥,人性之恶都广泛存在于中国大地,但他的一挥手,打开了潘多拉之盒,释放出了不该放出的东西。

话虽如此,俺认为文革的道德责任不应当再追究。那个时代,人人都是文革的参与者,谁都无法保证自己的绝对清白,高层如此,普通百姓亦然。提倡忏悔是应该的,也应该对真诚的忏悔者表示尊重和宽容,但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公开要求别人忏悔,更不能以文革中的行为作为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标准。这个世界上,德兰修女和林肯这样的人很少,绝大部分人的心里都有Richard Parker的化身,在极端条件(比如纳粹时期的德国和文革时的中国)下会变成Richard Parker,张开嘴咬别人一下,甚至吃掉对方,此乃人的丛林本性使然。如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在同样情形下不会做出同样的事,就不应该指责别人。研究文革,但不再追究文革参与者的责任,才算是我们开始接受文革的教训。可叹的是,这个苗头始终没有出现,相反的事例倒是越来越多。

文革在如今的中国社会受到怀念,原因复杂,但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其实是怀念者们对目前官僚阶层及其附庸集团的不满无处发泄的一种表现。文革时代,基层官僚阶层的处境是中国历史上最悲惨的时期之一,唯一能媲美的恐怕只有朱元璋的洪武一朝。毛本人常说自己是钟馗,被别人借来打鬼。他的理想是一个没有鬼的世界,但他没意识到,或者是意识到了也无能为力,就是打鬼人的目的其实不是没有鬼的世界,而是想自己取代那个鬼。

毛政治手腕高超,集权术之大成,即使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也算极少数超一流选手之一。但他不懂治国,尤其不懂如何治理一个正在步入现代化的大国,更关键的是,他试图使中国在经济上变强,其动机并不是想提高亿万百姓的生活水平。正如前文所述,在他心目中理想社会的模式中,老百姓不应当富裕,甚至不应当有太多个人财产。毛推动的大跃进,重点不是在于跃进,而是在于提出的时间表。大跃进的目标是十五年超过英国,之所以是十五年而不是二十年或更长,是毛想在他本人的有生之年实现成为国际共运领袖的个人野心。为实现这个野心,他不在乎付出任何代价,准确地说,是他不在乎中国和中国百姓付出任何代价。

陈云对毛曾有十六个字的评价:建党有份,建国有功,治国有错,文革有罪。俺觉得这个评价言简意赅,切中要点。

毛的同僚们,在建国后的历次实践包括文革中,不认可毛的做法的人大有人在,敢于提意见者却凤毛麟角。周曾发明了一个词“党内奴性”来向毛检讨,狠批自己,但他本人包括绝大部分他的同僚,除了把这个词写在检讨书里,没人真正把它当回事。周说过,他宁可犯政治错误,也不犯组织错误。也就是说,只要毛是党的领袖,无论毛做什么,即使是错误甚至罪恶他也绝不反对。周在文革前后的做法,印证了他的这句话。邓说没有周,文革不会那么持续长,此言不虚。

在汉代,州县级的最高行政长官官职曾被称作“牧”,比如刘备就曾担任过豫州牧。“牧”这个字体现了中国文化中官与民之间的关系,百姓是羊群,官是放牧羊群的羊倌。羊群对谁来担任羊倌是没有发言权的,但羊群朝哪里走却全看羊倌手里的鞭子,对于个别不听话,特立独行的羊,羊倌的鞭子自然免不了对它不客气。中国的百姓,原本缺乏独立思考能力,被人一煽乎,仅存的理性思考也如同大潮中的一滴水,不见了踪影。

陈寅恪说,“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不幸的是愚者又因其愚,极易被忽悠,一旦被忽悠起来,却破坏力惊人,几千年历史,一贯如此,直到今天亦然。唯一的不同,是阿Q们用上了手机,那根辫子从头上消失,转移到了心里。这根辫子,毛有蒋有周有邓有,几十年前的袁世凯有,今天的薄XL也有,包括你我在内的大部分中国人都有。辫子不除,谈论总结文革毫无意义,因为造成文革的基因还在,以后仍有发生文革悲剧的可能。该如何除掉国人心中的辨子,才是应该关注的问题。但这个问题上,俺持悲观态度。改造国民性的话题,从新文化运动就开始说,直到今天还在说,以后还会说下去。沉疴之顽固,移之如移山,象梁启超、鲁迅、胡适这些学养、见识和影响力都不同凡响的人物终其一生都无能为力改变,遑论今天的凡夫俗子?!本文开头说大家都身在此山中,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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