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文章介绍了年金的新趋势和新产品,很多读者打来电话问起提取年金时如何报税,今天就介绍一下年金的税务问题。购买年金的税务问题比较简单,如果是 qualified plans 如401K、SEP、IRA等,放进去的钱可以抵税;如果是税后的钱,则享受延税的好处,只要不拿出来就没有税的问题。那么,最后从年金中把钱拿出来时,税怎么算呢?这比较复杂,要区别对待。
先要分清是 qualified plans, 还是 non-qualified plans, 如果是前者如 IRA、SEP、401K等,则每一个penny都视为当年的收入,要纳税。如果是non-qualified plans,即税后的钱,则增值的部分要纳税,本金不用纳税。 需要强 调的是年金中的增值是按 ordinary income 来纳税,而一般的股票或共同基金投资是按资本增值来纳税。第二,从 non-qualified 年金中拿钱,如果有增值 是按 LIFO(last in, first out)的会计原理来计算, 即先拿出来的算gain, 要交税,后拿出来的算本金,不纳税。
在 non-qualified 年金中,如果随意拿钱,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就按照 LIFO的原则来纳税。如果年金化,即一辈子拿钱,每年多少算gain要纳税,多少 算本不纳税呢?现举一例说明。张先生税后投入5万,20年后变成15万。65岁开始拿钱,张先生取 straight life拿钱法,假设保险公司按15年的预期寿命,每年付 给张先生1万2千,15年总结要付他18万。他投入的本是5万,与预计18万的总给付相比,本占28%,那么每年1万2的收入,有28%即$3,333.33算本,不用交税,另外 72% 即$8,667是gain,要算他当年的收入,需要交税。
那么,人过世后其年金报税怎么算呢?这可能牵涉到两种税:所得税和遗产税。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年金所有人还没有开始拿钱,其年金还在增长阶段,人死后账户的总金额都算他的遗产,先交所得税,剩下的与其它财产加在一块,减去债务,如果超过了遗产免税额,则超过的部分还要交遗产税。第二种情况是已开始拿钱,但拿的是straight life,则人亡钱亡,受益人一个子儿也拿不到,所以也就 没有所得税和遗产税的问题。第三种情况是拿终身收入加若干年保证(如 life time income with 20-year certain), 假设他领钱领了10年后去世了,其后人 可以接着再领10年,假设一年1万,受益人每年领的1万元要交所得税。10年共10万换算成今天的价值(present value),计入年金所有人的遗产,若超过了遗产免税额,则要交遗产税。
一般情况下,年金若在59岁半以前取出来除了要交税外,IRS还会加收10%的罚款。如果是non-qualified计划,10%的罚款只罚gain部分,本金因为是税后钱不会再罚。但在qualified年金中,不问本还是gain所有的钱都要罚10%。但在四种情况下,59岁半以前从年金取钱可以免于10%的罚款:一是年金所有人死亡,二是残障,三是年金化,四是Substantial equal periodic payment (SEPP). 人死、人残都好理解,第三条年金化(annulization), 即是从某一年开始拿钱,一直拿到死,你可以从50岁开始,也可以从40岁开始,只要是年金化,就没有10%的罚款。第四条如果你拿SEPP 5年以上并且超过59岁半,就没有1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