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谣言成事实”只是个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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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谣言成事实”只是个时间问题



    

毛牧青/文



    新华社5月12日终于又把一则先前的“谣言”变成了“事实真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能源局长刘铁男涉嫌严重违规,目前正接受中纪委调查。

    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去年12月6日上午,一则爆料掀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和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有 意思的是:当日下午国家能源局随即声称“上述消息纯属污蔑造谣”。该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 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新闻办有关人士还表示,会就相关问题于12月6日发布统一的新闻稿。但随后没了下文,也未见国家能源局的正 式辟谣声明。因刘铁男当时并不在国内而在俄罗斯访问“已经得知此事”,但他本人尚未作出正式回复。

    自去年12月6日被举报后,虽 然刘铁男较少出席外事活动,但仍公开出席四次国内活动,如去年12月17日与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座谈、12月18日出席全国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座谈会 部署煤电油气运衔接工作、今年1月7日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作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做好2013年能源发展改革工作》报告、1月29日参 加了温总理到国家发改委调研的座谈会,并出现在次日新闻联播报道画面中。

    “辟谣”几个月过后的5月今天,刘铁男终于被官方报道出 大事了。当初国家能源局的铿锵“辟谣”,如今却囧成了卑鄙造谣者。这场历经几个月的刘铁男“谣传”终成为事实,让许多中国特色下的“谣言”一个个被正果; 而有时,“谣传”暂时被看做谣言,但最终“谣传成事实”,也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说来民间传言变为真实,政府“辟谣”成了造谣,这种蹩脚闹剧,历史上绝不是第一次也绝非最后一次,仅在我几年前的记忆中,起码就有5起:

    2003 年初SARS在我国肆虐。因官方没及时采取防范和公布真相,致民间传言四起惊恐万状。4月6日卫生部面对国内外各路媒体公开撒谎:“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 家。在中国工作、生活,包括旅游,都是安全的。”后被一位正直老军医揭穿SARS真相引起大哗,不仅导致了权力失信、生命财产蒙受巨大损失,还损害了我国 的国际声誉。

    2004年9月,河南周口某派出所民警打死一无辜者并伪造跳楼自杀假象,坊间有“警察杀人”传言,而警方却出面“辟谣”。最终多名民警被判刑,验证了“谣言变真实”。

    2007年6月,国家证监会市监部某官员透露印花税率上调消息。随即国税总局、财政部联合出面辟谣,有关官员宣称近期征收资本利得税消息纯属谣传。财政部仅三天辟谣后,自打耳光的印花税就上调了——谣言又成了事实。

    汶川大地震时期,有个《四川省卫生厅官员打人》帖子在网上疯传,四川卫生厅长沈骥随即对外宣称殴打志愿者“纯属谣言”。然而时隔几小时,该厅网站却又承认经调查:卫生厅干部打人情况属实。谣言再成为事实!

    2008 年6月,央视名嘴王志将去云南挂职一事炒的沸沸扬扬,云南省委组织部立马辟谣称“目前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组织任命及与此事相关联的干部代职交流”,央视人事 部和新闻中心也明确答复“没有此事”。同年10月,王志赴云南挂职成事实,云南省委和央视的“辟谣”,却统统成了名符其实的“谣言制造者”。

    这 种“谣言成事实”闹剧,这两年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更频繁,就像“烽火戏诸侯”和“狼来了”轮回忽悠,再傻逼的国民也会变得狡黠起来。例如某些物价上涨的谣 传被官方“辟谣”,随即价格暴涨让“谣言成事实”;某高官谣传“出大事了”的官方“辟谣”,随即高官落马“被双规”让“谣言成事实”;某水源某环境被污染 被官方“辟谣”,随后却又承认问题让“谣言成事实”等等举不胜举。这种让权力说谎、使政府失信、把信息隐瞒、民众知情权遭践踏的恶果,就是越来越多的人不 再理会政府“辟谣”还有多大含金量和真实度,却是反话正听逆向思维得结论谋真相。近来最有代表的这类反弹,莫过于对再度被翻出的“朱令铊中毒事件”、刚发 生的“京温商场少女坠楼案”的强烈质疑上。即便警方亡羊补牢被动出面“辟谣”和发布声明、公布“迟到录像”,也无法打消民间对政府的不信任让事态持续发 酵。

    社会出现谣言或传言过多并非好事。但谣言与真相却有着一定的辩证关系。谣言之所以能盛行,在于缺乏真相透明。我们常听到“有 风就有雨”这句俗话,就是对传言或谣言的最朴素认定的形容。所以诸多谣言尤其是信息闭塞环境下的“小道消息”、“小广播”等,未必意味着全虚假或全毁谤, 只是许多真实成分暂时未经证实而已。这些年,网络或坊间一些“流言蜚语”很“一语成谶”,往往最终会铁定演化成事实真相的“接生婆”,也就出现官方越“辟 谣”,民间就越笃信“谣言就是真相”的共识。

    如今,把民间谣言、网络言传视为维稳大敌,轻则屏蔽删帖重则抓人关人,是极为愚蠢 的。其实按传播学分析,民间传言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必然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倒是在有意继续加深制造这种真相不透明的恶劣环境。在西方传播学里谣传算是民 间流传的即兴新闻,传播的是对事件未经证实的描述或解释。它既表达了民众对未知真相的某些猜测或推理,也反映对信息不明的焦虑和恐慌。从这种意义上再去评 判民间传言是非,也只能是去谴责权力压抑下的话语权知情权透明度罪过了。

    谣言与真相的辩证关系很简单:谣言若盛行,真相必匮缺;反之亦然。所以信息越不透明越是隐瞒真相的环境下,任何寓于真实中的民间“谣言”,其存在必有其合理性。民间通过蛛丝马迹去判断谣传的真实性、对事件疑点所发出的质疑,就是向获得真相事实迈进的必经一步。

    政 府的公信力和民间的信任度是互动的。一方的欠缺消极,必然导致另一方的反动。“刘铁男事件”反假成真的“谣言成事实”,再次验证了这个道理。此刻,政府 “辟谣”三番五次成“辟真”不断重复,最该反思的是权力诚信,而不是民间的“谣言”。因为没有真相的官方信息,就是典型的惑众谣言——尤其政府概莫能外!

    2013年5月12日晚

     附我6年前的一篇旧文:

    

毛牧青:官员谎话VS百姓传言



    

——从“张文康事件”说到“红钻帝国事件



    2003 年初,SARS在我国广东、北京、山西等地肆虐。由于官方没有及时采取积极防范措施和及时公布真相,直接导致民间各种传言四起百姓惊恐万状,出现到处抢购 板蓝根、米醋等所谓“医治秘方”,甚至白萝卜也成十倍数价格飚升等现象。同样,国际上也猜测质疑纷纷。该年4月6日,卫生部部长张文康面对国内外各路记者 慷慨激昂道:“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中国工作、生活,包括旅游,都是安全的。在座的各位,戴口罩,不戴口罩,我相信都是安全的。”一位正直的老军医 目睹自己医院塞满SARS病号的现实,及时的向世界坦诚了事实真相,顿时张部长的“国际誓言”被打得粉碎,引起国内外大哗。官方天大的“国际玩笑”谎言不 仅导致了官方权威在民间的失信,而且直接导致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极大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幸好党中央的及时发现和纠正,罢免了包括张部长、 北京孟市长和广东卫生厅长等人的职务,并带领全国人民齐心努力共度难关,才最终取得战胜SARS恶魔的伟大胜利。

    无独有偶。

    2007 年7月18日济南两个多小时的暴雨,直接导致34人死亡、多人失踪、一百七十多人受伤。由于事后官方没有及时、准确的数字统计公布,没有详细公布灾情,直 接导致民间猜疑和传言四起,尤其是对当时损失巨大的银座地下商场是否死人的传言特多。一个马甲叫“红钻帝国”的年轻女网友,在该市“舜网”论坛中争论“银 座”是否死人话题发了帖子,声称听亲友说银座超市死了不少人。此举非同小可,顿时引起有关方面注意。在舜网的协助下,“红钻帝国”以“造谣惑众”的罪名被 警方抓捕。这起“红钻帝国事件”发生经媒体传播后,引起网友、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强烈谴责和公愤,普遍认为警方恣意抓人是典型的违宪行为,是公然侵犯公 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已引起国内外人们的密切关注。

    这两起事件分析起来都涉及到两个共同点:谎言与真相。一个是官方故意掩盖事实真 相而说谎;一个是百姓因不知真相而传言(严格讲,这种传言不违反宪法规定,因此强说是“谎言”“谣言”有些牵强附会味道)。然而,由于两人的地位不同而结 局截然不同:张部长仅仅是被“罢官”——在中国公务员的职业特色下,我不认为是真正的罢官,因为该年底他又就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大约属于那种由此庙宇 到彼庙宇换个方丈位置的“处置”。

    而“红钻”女孩却进了局子——按国情和传统观念来看,这种严厉处置手段,无疑等于宣判这个女孩政治乃至工作生命死刑。再联想2005年底的“吉化爆炸案”污染松花江某官员的“善意谎话”等近年来涌现的许多类似的官方“谎言”,使我不得不发出“还是当官好”的感叹!

    下面分析以下这两起事件,大家看看有道理否?

    张 文康先生作为当年的卫生部长,通观全局对SARS疫情真相应该是很清楚的。他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敢于说谎,是有意在“欺上瞒下”。欺上,就是欺骗党和国 家领导;瞒下,就是欺骗平民百姓,甚至不惜拿国家声誉和人民生命财产当赌注向国际宣战。这种谎言是恶意的。这位高官的“谎言”贴的是国家和执政党标签,所 以这种谎言危害最大,远比那些民间所谓“造谣惑众”的流言蜚语危害要大出数万倍的杀伤力——况且SARS猖獗时期是国家的“非常时期”。按照传统惯例,在 “国家非常时期”拿谎言危害国民是应给予重典追究刑事责任的,何止仅仅一个“罢官”了事?!

    “红钻”女孩对大水涌入“银座”超市 是否死人是不清楚的。她之所以用“传言”来证实,无非是想来说明她知道是“死人”了,因为她听人说的。她的出发点应该也是想知道准确的事实真相,抑或把自 己知道的那丁点“事实”再告诉他人罢了,充其量是自恃“知情”而带有点出风头的味道。她出发点应该是善良的,没有任何什么耸人听闻的觊觎,而且也仅仅是小 范围的“传播”。她之所以成了“谣言”的制造者和散布者,究其根源严格讲,还是应该记在我们常年凡事的不透明、不公开弊端的账上,完全不应该由这个涉世很 浅的小姑娘来承担责任。她这种不知情的无故意意识传言,与宪法和治安条例规定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谎 报险情,制造混乱”等罪名完全是两码子事。倒是我们的一些掌握专政机构的部门,滥用职权随意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和言论自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 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条款随意抓人处置是很值得谴责的。

    前者是高官,其谎言危害国计民生和国家声誉,影响极坏,却改换门庭另趋高就;后者是小民,其“谎言”只是道听途说的小范围传播,影响不大,却进了拘留所断送前途。

    相比之下,这公平吗?

    类 似“红钻帝国事件”的事件在我国近期不是孤零一起。回想不久前“重庆彭水短信诗案”、“陕西稷山诽谤县委书记案”和刚刚发生的“海南儋州市两教师编山歌诽 谤市领导案”,足以看出我们一些地方长官恣意动用专政机器违反宪法抓人拘人的霸道作风。这些事件已经远远超出“谣言”范围。细心人不难发现,这些事件有一 个共同特点:有人借助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资源,动辄以“攻击诽谤领导”、“恶意破坏稳定秩序”罪名,对法律采取任意歪曲和随意实用手段打击言论自由和人们 的合法权益诉求。这种令人发指的违宪行为,使人们对一些打着“高调”旗号的“公仆”产生恐惧感和对抗感,从而动摇了执政者的根基,不能不说是一种及其危险 的信号。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里,人们有没有质询公共事件真相的权利?

    回答显然是肯定的!

    一 个凡事透明度高、及时公布事实真相的社会环境,一般谣言或谎言是没有太多的市场,而且也持续不会太久,正所谓“流言止于知者”,因为“谁都知道,谣言…… 惟独在健全的公论和充分的自由的光辉下,它才会消失”(屠格涅夫语);相反,在一个凡事都藏着掖着不敢说出事实真相、故意用谎话蛊惑人心,甚至动用法律限 制人们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谣言、流言乃至谎言就会像瘟疫般无孔不入散布。最终最坏的结局只能是人们宁可相信谣言传言甚至被谎言迷惑,到头来的代价是政府 的公信力、人际交往间的诚信丧失殆尽。

    及时公布事实真相,是一个正常国家政府的义务;

    有权了解事实真相,是一个正常国家公民的权利。

    按照法律允许人们言论自由,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成熟;

    违反法律压制人们言论自由,是一个人治社会的虚弱。

    这。或许是以上两个事件对我的启示。

    我不赞成未经自己头脑分析而轻易传播“小道消息”的行为,也不赞成“红钻”姑娘的轻易贸然的傻举动。她也应反思自己。不过,“红钻帝国事件”给人留下的思考,难道我们的一些政府和部门不更值得反省么?

    2007年8月3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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