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你有法官,有起诉的,有原告,被告,这时候法官由于是专业人士,而且和原被告没有任何交集,所以会是最专业和disinterested的。那陪审团不是多此一举?而且陪审团基本是普通人,这样做肯定会比单单就是法官引进更多的human bias。
俺的理解是,无论证据多充分,都有个human judgement在里面。俺觉得陪审团就是是为了引入人的因素,就是要体现普通人的意见也算数,也就是公道自在人心的一种体现。而且这样的审判会让大家服气。这就是为什么,虽然纳粹战犯基本是恶贯满盈,还要公审,而且战犯还要有自己的辩护律师,还要有陪审团。
举另外的一个例子,美国每个学校,公司,政府的伦理委员会(涉及动物或者人体实验)必须至少有一个非专业人士。有的时候,实验会被这个人否决,理由就是在非专业的普通人眼里,这个太残酷,危害太大等等。要是按很多老中的意思,“你Y的懂个球啊,大学还没毕业呢”。呵呵呵。
当然,被告也有自己的rights,可以要求解陪审团等等。当然了,有同学又说了,“你Y的太浪费钱”,或者是 “又便宜吸血的律师了”。对于这个,俺的理解是,任何事都有代价,公平,正义都不是轻松得来的。可能有的时候,代价太大,选择了放弃。但是一旦积累到一定的能量,人们会不顾一切的行动起来,到了那个时候,没人会在乎花多少钱。这就是这个系统的优点,要是没有,呵呵,就是革命了,那个对社会的破坏是无法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