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的私义特质及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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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国大陆羞羞答答地,至少是表面上不得不放弃了斗争价值观后,爱国主义成了一条新的百战百胜的狼牙棒。大棒所到之处,万人敢不禁口、鸦雀岂能出声?

爱国主义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事实上,埋在“爱国主义”下面的根基,本来是一种自私和私利、顶多算作为一种“私义”,与公义和真理相距甚远。为什么这样说呢?让我们从自身谈起:

人,首先需要自己的生存,才能顾及其余。为了自己的生存,人首先需要“爱”自己。当自己的利益与别人出现冲突时,人当然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所以“爱自己”是一种本能,谈不上高尚与否,它本身是非常中性的。因为爱自己是除人之外,连动物都晓得的一种上帝赋予的本能,甚至植物都知道往阳光充足的方向展枝、朝水分丰富的土壤伸根。

因此至少我们没有一个人敢于把自己能争善斗的“爱己”主义当作高尚来炫耀。不过当爱己主义逐渐扩展时,我们不知不觉中居然带上了“高尚”的面具。

“爱己”往前发展一步,就变成了“爱家”。虽然我们有夫妻争吵,一旦与“外家”出现冲突,夫妻变成了一体。就像邓文迪几年前为了老默奋不顾身冲出人群猛扇记者耳刮一样,就是一种爱家主义。

到省城(外省)上大学,各县(省)来的同学互找老乡形成团伙。将来一人能得道,老乡、同学齐升天。在中国,我们往往见不得别人贬低自己的故乡、自己的母校等等。这就是一种(地方)团伙主义。

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团伙主义也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因为我们都知道它是一种排他性的、只能做不能说的自私行为。

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团伙主义以内的这一切,飞云都把它们定义为“私义”。私义这东西,中国自古有之,它本是中华文化的特质。即使“大义”参天的关云长,亦不免私放孟德屈就私义而毁“大”义。因为“义”字,无论大小都是相对的。对孟德义,对玄德就不义;对玄德义,就对不住孟德,就是不义;真正是难煞关美髯。再如三家分晋前家仆豫让为主人智伯报仇,不惜吞炭毁容;也是一种具有中国传统特质的私义,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还有如梁山好汉,为了山头利益,不惜杀人越货而竟敢在聚“义”厅上商量替天行道之“大义”。

由此观之:私义本质上就是一种扩展了的“爱己”主义;再进一步从地方、山头和团伙扩展到国家层面,我们终于撩开了“爱国主义”的神秘面纱。它其实就是一种中性的利己主义,一般来说它既不卑鄙、亦非高尚。

那么离开了自利的私义,我们就需要知道何为公义?从字面上讲,公义是对所有人有利的一种“义”,是一种当私利和公利发生冲突时舍弃私利的“义”。

故,私义为利益之爱女;公义是上帝的法则;私义和私人之私利关联;公义多以规则来体现。 在公义和规则的框架下,私义是中性的;在公义和规则的框架下,私义也有存身之所。在单纯利益框架下,私义不仅谈不上高尚,反而极易沦为邪恶;在单纯利益框架下,不但公义无存身之处,最终,私义本身亦无立锥之地。

中华文化中,虽然有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等说法以及董狐秉笔直言等公义故事,但实际上毕竟是私义占了上风。特别是最近的几十年里,夫妻互斗、兄弟相残;父子互揭、邻里相骗的斗争欺骗“文化”,进一步摧残了本就先天不足的中华私义文化,从而离真理和公义愈远。在这样的状况下,维系国人的就剩下了以利益为基础的爱国主义这个“高尚”口号。

不难想象,当利益这个基础坍塌之时,爱国主义必恢复其皇帝新衣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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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传统道德,强调具体的人与人关系,如“五伦”,却无形中忽略了普遍的人与人关系,如“博爱”。从先秦时期的原典文化看,对“博爱”还是很关注的。《论语》中说“泛爱众,而亲仁”。但到董仲舒那里,“三纲五常”被提炼了出来,成为道德的基石。泛爱观念就被锪略了。中国人于是就渐渐地只对熟人亲热,而对陌生人十分冷淡。中国社会成了一个熟人社会。这种观念和中国长期是一个农业社会,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又被严重地束缚在土地上,难于迁徙相适应,因而巩固了下来。在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的工业革命,显得很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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