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奸
2013-06-07
汉奸者,顾名思义,世界上汉族人民中的奸人。
汉奸一词,在中国今天的《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
最早被称为“汉奸”的人。据被中国历史家、学者广受争议的《清史稿》记述。在中国的清朝初期,是指被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满族(宋朝时金国女真族的后裔)统治者称为伙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反抗清政权的汉族人。那时“汉奸”一词的属性,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为褒义词,而在清政府执政者的口中为贬义词。若干年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族人逐步被汉化,社会矛盾由民族矛盾转变为东方中华民族同西方世界侵略者之间的矛盾。“汉奸”的称谓就不再是指清帝国初期广大人民心中的汉族人中的义勇之士了,演变为专指那些勾结外国势力、背叛中华民族、国家、人民等的败类。
在二十世纪初,在中国的“五四运动”之前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前半阶段里。由于当时中国的社会矛盾主要是汉族人民同满清政府之间的矛盾,汉奸的帽子就只落在汉族中的所有败类的头上了。到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后半阶段,由于推翻了满清政权——这个中国最后的封建政权,中国的社会矛盾又由民族矛盾转化为中华民族同世界帝国主义侵略者之间的矛盾上。这时,汉奸的帽子就又落到了所有中华民族中的卖国贼、叛国者、投降派、变节者等民族败类的头上。
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中国内部社会矛盾复杂,国际矛盾也很复杂。汉奸的帽子就主要戴到了为也是被华夏文明普照和中华文化滋养孕育出来的在近五百年来建设国家不走正道专走旁门左道的近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服务的民族败类的头上了。
由汉奸一词称谓的属性的历史演变可见,汉奸一词的属性,从最初就是带有政治色彩的,到最后也是代表有社会矛盾性质的词汇。在历史的长河中,由于受不同政治利益集团的需要,它所代表的群体,由最初不为清王朝执政者所接受的义勇之士,改变为性质截然不同的不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的一群民族败类。
“汉奸”一词词性演变后的汉奸群体,是一群为了荣华富贵、名利、一己之私,而苟活于世的人们。他们在面对困难险阻时,表现出来的是犹豫、畏惧和退缩;在面对生与死的选择时,做出的是贪生怕死的行为。
关于“汉奸”一词词性演变后的汉奸代表的人们,他们不是只出现在世界东方中国的一些历史时期。在世界各地都有过出现,尤其是在过去特定的历史时期和战争年代中尤甚。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西方欧洲大地上,被“法西斯”德国、意大利等国占领的国家中,就出现了无数的卖国贼、叛国者、投降派及变节者。比如法国的“法奸”。在那之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各国出现的叛徒、内奸更是不计其数。而七百多年前,在蒙古帝国一路西侵,在占领的大多数欧洲地区,西方各民族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奸佞之徒更是无可计量。
在中国的历史中,各个时期皆出现过各具特色的大大小小的汉奸。曾有人对汉奸群体进行过分类和研究,经过罗列,民国的汪精卫,明朝末期的吴三桂,南宋的秦桧,这三个中国历史中的大汉奸名标三甲。他们之所以为“大汉奸”,必然必有在称谓前加个“大”的理由。
清朝乾隆十七年的状元——秦大士。他游于西湖时,曾在岳飞墓前,面对永远跪在墓前的大汉奸——秦桧夫妇的“铁人”。写下一对联:“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从这里就可见,古人对南宋的这位里通外国的大汉奸是怎样的一个态度。
明末清初大诗人吴伟业所写的《圆圆曲》——“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 ”中说得那位的大汉奸——吴三桂。“冲冠一怒”四个字,可谓一语就道破吴三桂是个为了一己之私而什么都不顾不管的大汉奸的典型代表。
曾经在狱中写下“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诗句的大汉奸——汪精卫。如果其在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低潮时期,真的因行刺“当权者”未遂而英勇就义了,那他一定会留英名于后世的;也一定会标榜于青史中的英雄侠士之列的。 就因为他没被“当权者”砍头示众,这不但成就了他想行刺的“当权者”有不想杀害革命义士的好名声,反而因为自己后半生叛国为奴、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行径。从而使自己不仅没有英名留世,反而使自己坐上了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大汉奸之首的位置。
细观中国历史中“汉奸”一词词性演变后的汉奸者们的嘴脸。可知道,出现在战争和动乱年代的,多在政治、军事、领土上出卖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在和平和稳定时期,多在国民经济建设和民族安定团结上勾结外来敌对势力,损害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中饱私囊。也有的是在文化宣传、教育传导上误导百姓、妖言惑众,从而达到自己那不可告人的秘密。
有时,世人也会自问,(除去清朝初期时那些被清军称谓“汉奸”的义勇之士以外的)那些汉奸者。他们是怎样走上作汉奸这条路的呢?他们放着正义者——好人不做,为什么非做奸佞之徒——坏人呢?这些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民族败类们,昧着良心干损人一世,利己一时,而让子孙后代无法抬头做人的事情时,他们的良知难道真的被狗吃去了么?
汉奸者们,他们也有他们自己一套做人的标准;做事的理由;
为人处世的理论、文化和冠冕堂皇的言辞。比如:什么“人不为己,天地灭”的理论啦!什么“一切都是被逼无奈”的借口啦!什么“一切都是为了糊口”的理由啦…… 汉奸者们的借口、说辞,也许无法让人理解。但细一分析,人们就会明白汉奸为什是民族的败类这一论调了。
例如:秦桧。它为了既完成自己作为当时南宋国的敌对国——金国间谍的任务,又迎合宋高宗——赵构皇帝的心意。在实在没有理由杀害岳飞的情况下,干脆来个“莫须有”的理由,把岳飞父子及爱将害死。这样,他才可以和当朝皇帝及(敌对的)金国主子都皆大欢喜。
又如:吴三桂。它美其名曰,为了给它老子报仇,实际上是为了夺回自己心爱的女人和享有荣华富贵。也许是,它之前看透了蠢的不能再蠢的连在临死之前吟诗“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铭志的忠臣——袁崇焕都给凌迟处死了中国明朝的崇祯皇帝的政府的腐败无能;之后又看清了一进皇城就只会吃、喝、玩、乐着天天过年的当时新建立的顺朝皇帝——李自成在政治上的腐朽欲坠。他心想,他们谁也给不了他太大的利益。都还不如投靠他当时还是敌人的清国对他好呢。他又心想:为了将来的荣华富贵,当汉奸就当汉奸吧!于是它就“冲冠一怒”……
再如:汪精卫。为了达到自己主政中国的那不可告人的秘密,伙同从中国共产党一大代表中叛离出来的陈公博、周佛海等各路汉奸们。自圆其说地打着“曲线救国”的旗帜,成立了伪政府,帮着日本帝国主义者奴役他中国的同胞。
可见,过去的那些汉奸者们。他们之所以甘心为汉奸,是因为其在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利益观的认识上,早已迷失了正确的方向。早已被私欲熏心为见利忘义、肮脏龌龊的视名节为儿戏后连狗都不如的人类中的败类。
汉奸者的分类,性别上分是男的多,也有女的;罪恶程度上分有大、中、小的,及普通的。如:大者:中国历史中的汪精卫、吴三桂、秦桧等。中者:中国元朝初期的张弘范、清初的范文程、民国的陈公博、周佛海等。小者:中国元朝蒙古军中的汉人将领和官员、清初投降清军的汉人将领和官员、民国时日军占领下的伪军将领和官员等。普通者:中国元朝蒙古军中的汉人兵士们、清初投降清军的汉人兵士们、民国时日军占领下的伪军兵士们等。
大思想家鲁迅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倘有同一营垒中人,化了妆从背后给我一刀,则我对于他们的憎意和鄙视是在明显的敌人之上的” 。
也许,现代的世人对于汉奸一词的解读,是基于对鲁迅先生这句话的理解基础之上的。如真是这样,那就能理解近代和当今的世人为何憎恨汉奸是那么得强烈和刻骨铭心;也就理解为什么把汪精卫排为世界历史上的首位大汉奸;也就能理解世人为何永远缅怀在就义前写下“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上如此,我何惜此头。”诗篇的中国抗日英雄、爱国将领——吉鸿昌那样的仁人志士人了。这位没有死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枪炮下,却死在一心打内战不想抗日的蒋介石集团领导的那一群中华民族败类们枪口下的英雄。他的命运和岳飞一样是令世人悲痛的;他的精神同袁崇焕一样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发生在这三个人身上的悲剧,和这一幕幕历史悲剧的重复再现,实可谓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文化的悲哀。因此,有人说,中国历史中的宋高宗-赵构、崇祯-朱由检、蒋介石他们这些主政者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对人类犯下的的罪恶比那些同时期的大汉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汉奸的定义和属性,是带有很浓密的政治色彩的。如:从最初是褒义词变为贬义词,到后来是永远的定性为贬义词。在词性演变后曾一时只指汉族的败类,之后至今则泛指中华民族的败类。
如今,随着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光芒四射和占据的主导地位;随着华夏文明覆盖下的世界东部和东南部亚洲的日趋融合。世人没有理由不相信在未来的一天,中华文化不会在世界上遍地开花;华夏文明不会普照整个地球。那时,人们也许就没有理由再对汉奸一词只从政治性上去定义它了。诚若,在将来若干年后,全世界融合为一家;且那时人类面对的敌对势力是来自外太空、外星球。那时,再称谓在我们人类中那一小撮卑鄙、无耻的败类时,真不知人们称呼他们的是否还为汉奸一词。
世人,如果从鲁迅先生对汉奸的解读中能体会出那是具有辩证性的认知。那么无论在什么时候,人们将那些为了一己之私而出卖大家伙利益的卑鄙、无耻之人称之为汉奸,也是未尝不可。
不知人们在理清汉奸一词的定义、属性和看清汉奸者的嘴脸及明了汉奸给人民带来的危害之后,是否也会想到人们该怎样做才能防范日后再出现汉奸呢?又应怎样做才不会让历史悲剧再次重复再现呢?以及应如何做才能不给汉奸一类的人以滋生滋长的土壤呢?
大到全世界或一个国家,中到一个民族、部落,小到一个团体、单位里。也许只要人们思想中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利益观还达不到将近同一或近乎于统一,那么人们各自的思想就必然是相异与他人的;当面对利益时,在私欲的驱使下,人们的行动也必然会各不相同;出现汉奸者的局面,在日后也必然还是会发生的…… 也许这就是出现和产生那些人民、国家、民族的败类——汉奸的原因吧!
附:我写《论汉奸》的因由
去年,北京的两个朋友分别与其他人因思想领域认识上的不同,各自与被其称为“汉奸”的人产生了“冲突”。
其中一件事是发生在秋天,在一次爱国游行活动中。因“道不同”而交恶的原因,不仅言语不合,且产生了肢体冲突。一时间世人对“汉奸”一词又有了众说纷纭。
另一件是在夏天,发生在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虚无的网络世界。原因是由于对玻璃屏幕后显示的汉字有分歧而交恶的。由于“道不同,不相与谋”的原因,而未能和解,后又闹于“公堂”。事发一年后,本月初的一天。这个在空气内、电波中那虚无世界里产生的和怎么判决是非都会可能被人认为是“幼稚”的官司,产下了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光怪陆离、稀奇古怪和可能会留后人以笑柄的法律胎儿。
在本月这近一个月的日子里,每想到发生在两位朋友身上的事情,总会回忆起过去我亲身经历的两件相似的事情。
一件事情是发生在200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在网上(好像是腾讯网)聊天室的济南室参与群聊(现此网的聊天室早已关闭)。后进来一人,在网上大放厥词、妄评时政,时有辱骂先贤之语。室友们纷纷斥责之。忍无可忍的我,上去就是一“掌”,随后又是一“脚”,并输入汉字言道:狗东西,滚出这个聊天室。这只不知从何处来的“流浪狗”不久变成了只“疯狗”,在聊天室狂吠起来。随着众多室友地“参战”,后一起将其淹没在拳打脚踢和斥责的海洋之中。经过十多分钟的“战斗”,那只不知谁家养的“落水狗”终于败下阵来,逃跑了。
一件是发生在去年秋天之初的一个下午,我和邻居各自陪着年幼的孩子在公园游玩。一个年过七旬的甲老者带着他孙子也在游玩。这位老者和另一位乙老者在闲聊中,因对时事和人物的看法有矛盾而争执、论辩起来,后发展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因实在听不下甲老者的胡言乱语,对其言道:老大爷,党和国家现在是管你吃、住、行、医,你还说些不满的话,是不是不太好啊!甲老者一听我的话,马上停止了与乙老者的“口战”,瞪着眼,挥舞着手,冲着我开始了一通言语。后实在无法任再其吹胡子瞪眼、胡说八道的我于是说道:老人家,你们家过去是资本家,当初(解放之前),为何不去台湾和美国呢?甲老者一听,用手指着我说道:就因为我们家过去是资本家,现在过穷日子才有气呢!你说说,现在的那些有钱人,不就是资本家么。看看“有的人(指过去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僚、专家、厂长等)”都是一帮什么东西?有多少是真靠辛苦的劳动发家致富的,有多少人不是靠坑害国家和老百姓养肥了他们自己的……
在这近一个月的日子里,我每想到这些事情,就想写点东西,以释胸怀。
今草书感触,有不到之初,望朋友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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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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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评论人: gz3hua 查看评论专辑
楼主并未进行很好的分析.
2013/6/7 12:02:31
[11楼] 评论人: 就这样吧 查看评论专辑
如果骂腐败者、腐朽制度者是汉奸的话,就是有个农民工被性压抑的疯了去强奸;大款们和有权有势的则去包养小三!
2013/6/7 10:47:07
[10楼] 评论人: 就这样吧 查看评论专辑
如果以毛老人家为标准,其他人都是汉奸了。
2013/6/7 10:43:34
[9楼] 评论人: 过河 查看评论专辑
呵,主要是这个世界还没大同,各民族、种族群体仍然有一种内在的自我认同与对外排斥的思维和感觉存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由于资源滴有限性还存在着你死我活滴竞争。所以,还必须要强调民族、国家这类比较“狭隘”滴观念。
否认这样一个事实,便有在思想上成为“*奸”的可能性,尤其是对相对弱小的民族、群体。
2013/6/7 10:30:10
[8楼] 评论人: 风云骑士 查看评论专辑
秦桧,吴三桂等等为了一己之私,祸国殃民,名不其实的汉奸。
但是想象下但是国民政府不顾百姓生死,将百姓置于虎口。
如果纯粹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与敌寇虚与委蛇,减少百姓损失,是值得敬佩。
如果为了私利,损坏国家和人民利益,那就是不折不扣的汉奸。
2013/6/7 10:24:32
[7楼] 评论人: 笔仙 查看评论专辑
在极左眼里,汉奸范围那大了去了,当官的、有钱的、有文化的、出国的、海归的、搞法律、谈民主的、骂某人的、骂朝鲜的、说外国好的、跨国婚姻的、外企的等等统统都是汉奸,反之,拥护独裁的、搞领袖崇拜的、反民主的、反法律的、反西方的、没钱的、没文化的则统统都是爱国者。
2013/6/7 9:48:15
[6楼] 评论人: 黄松明 查看评论专辑
在电视看美国总统奥巴马任命赖斯为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介绍她是一位爱国者。而中国是有一个全世界其他国家没有的名词---“爱国贼”。
在西方国家,政治人物是不可以有一丝一毫出卖国家利益的言论,甚至连“退让”的言论也不行。而就算世界上的小小国,小到什么都受西方支配,在力所能及下也要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而中国人是一个不少人视“爱国”有罪的民族。
八十年代初我在香港《信报》写《新观察》专栏,卷入了香港前途问题的辩论。“主权换治权”的政治主张,实际上是华人知识精英首先提出来,甚至说可付可观的“租金”给中国。所谓“主权换治权”,就是中国名义上拥有香港的主权,而英国继续管治香港。
我说世界上的“香蕉国”(以输出香蕉生存的国家)也不会这样做。就这样我得罪香港的所有精英。
为什么会如此呢?我有一个看法,是可以从中国历史上文人掌权说起。中国文人真正掌权是从宋代开始,而从宋代开始中国男人失去了男子气概。宋代男人把女人缠足,使女人连行动也不便,还有什么三从四德,女人不可再嫁等等。
这种欺负弱小者,而不是保护弱小者的心态,是完全失去了男子气概。反映到军事、学术、政治上,如果不是一无所成,就是一筹莫展。
在电视看英国连续剧《唐顿庄院》,看英国贵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指挥战争的表现,他们并不聪明,但并不退缩。
而中国男文官当汉奸的,在中国历史实在太多了。
2013/6/7 9:31:51
[5楼] 评论人: 芸芸众生 查看评论专辑
转贴:第二件大事,修改宪法。取消“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四大民主权力,取消“罢工自由”,删除宪法中“惩办一切卖国贼”这一条。没有了“四大民主权力”“罢工自由”这个合法的武器,你老百姓拿什么来跟我斗,想监督我?你“鸣”,你“放”,你“罢工”就是违法,在当今这个“法治社会”我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镇 压你!坚决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至于“惩办一切卖 国 贼”这一条没有必要写在宪法里,当今中国是几千年来的盛世,老百姓里没有卖 国 贼。是啊,老百姓能卖国吗,卖得掉国吗?清朝的农民说:“把台湾割给日本”,作数吗?那谁有能力把台湾割卖出去?是李鸿章!是慈禧!!是手握国家权力的人!!!看看多么高明的手腕,既解除了老百姓的武装,又摘除了自己头上的紧箍咒。
2013/6/7 9:13:19
[4楼] 评论人: killzero 查看评论专辑
国家,民族都只不过是单个人的集合体。构成相似,则必然有着一定的共同性。
那么国家中有不被“爱”的,民族中能免得这样的情况出现?实例以汉族为例,削发出家是和其民族习俗不合的,故西汉时立法不许出家,但从来就免不了知法犯法。当然,因为五胡乱华,汉族之前整个的习俗都不复存在了,这又另当别论了。但就在西汉那个时代的时间点上,有人成了不被民族所爱的,这点不容置疑。
且不说国家,民族。就连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家庭内,都有不被爱的。人这一道,难走啊。
父母不爱你,难道还要你无条件爱父母么?是的,中国的“传统文化”全都是在强调,就算父母把你当狗,你也要无条件的爱父母,进而推出,就算国家让你活得不如死,你也要爱国。可讽刺的事实偏偏就是,那个最被宠的孩子,却往往是最不孝的。天意弄人?天地不仁。
2013/6/7 8:58:49
[3楼] 评论人: liuyzhome 查看评论专辑
只有不爱自己民族的人,才是真正的丧失了做人的根本的“人”
比如,让自己的人民做白老鼠的“人”
2013/6/7 8:50:39
[2楼] 评论人: liuyzhome 查看评论专辑
国家和民族应当区分清楚,国家是政权的统治形式,民族是血缘和文化的传承。人类的历史,有无数的国家出现和消亡,民族却因为血液和文化,一代代延续。只有国家(统治政权)爱不爱自己的百姓之说,没有民族爱不爱自己的人民之说,因为民族是人类存在延续的根本。
说起汉奸这个词,很容易让人想起吴三桂,世人都骂吴三桂,却惟独忽略了最该骂的“人”,是谁把吴三桂逼得引清兵入关的?如果不是这个“人”(这个双引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不定吴三桂会是一个抵抗外族的民族英雄。
有头发没几个愿意做秃子,现在网络动不动就骂那些移民为汉奸的时候,是不是更该反思,是什么让这些人宁愿背井离乡也不愿意留在家乡?是谁的错误,却让别人来背负骂名?
2013/6/7 8:43:54
[1楼] 评论人: killzero 查看评论专辑
各种汉奸论的背后,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从来少有人讨论。那就是,人民是否应该无条件的爱国(民族)。此话分两说,国家(民族)爱你,你爱不爱国(民族)?国家(民族)不爱你,你爱不爱国(民族)?
进而引申出,国家(民族)到底是什么?
2013/6/7 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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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与评论 真差 一般 值得一看 不错 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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