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13年07月20日

打印 被阅读次数

星期六 晴
     午睡后,上网看“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文章。
      17日,清华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易延友发布微博,就一起倍受舆论关注的强奸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此言一出,立即激起了舆论的反弹,94000多条的评论,82000多条的转发。
易延友在这条微博发出一个小时之后,又发出了第二条微博,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18日下午2点左右,易延友删除了其关于强奸论的所有微博。
     下午6点43分,易延友道歉了:“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认为,在强奸罪当中,关于社会危害性,肯定是不考虑被害人身份。被害人身份只有一种是必须考虑的,法律要求考 虑,如果是幼女,法律规定要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当中,长期以来,特别强调要求司法人员注意,不能够以被害人身份、作风的好坏,作为从重或者从轻的理由。


      老殷:易学友道歉,说明他认错了。错在哪里?曲新久评论当算权威。我不再赘述。我想说另外两个大教授。
      一个是清华大学教授胡鞍。昨天,7月19日,他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文称“人民社会比公民社会优越”。“人民社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国情”、“人民社会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所以“优于西方公民社会” 。
       胡教授借人民抗公民社会,引发网人讥讽。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在微博中直言:“这世上无人可自称人民,但人人都是公民。以人民取代公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剥夺每个人的公民权。如此不仅抢西瓜、抢民企、抢尸体天经地义,而且可以一代代一直抢下去----而你,休想反抗!”
       另一个是北大法学院教授孔东东。2009年4月9日,孔东东在接受采访时说,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性精神障碍。此言一出,引起社会骚动。众多访民包围孔大教授的办公楼。迫使他发表致歉声明……
      清华,北大,虽然全球大学排名在100位之后,但在共和国则是顶级学府。顶级学府的教授为何常爆雷语?
       有人说,这是清华之耻,北大之耻。
      悲哀的是,类似之“耻”,注定还将发生。这是由国情决定的!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