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到一个老友的悄悄话,说我那个“Punch the air”的帖子有点不厚道。人家都觉得没有立足之地了,你还在那里冷嘲热讽,何必呢。
确实如此,野狼这人的幸福观的确有问题,同情心欠缺了一些。先做个自我批评吧。
然后想到了即将被审的薄熙来。据说济南很热闹。薄熙来的追随者在那里抗议。野狼觉得这是个进步。不像老毛那时候打林彪,几亿人民昨天还拿着林彪编的红宝书高呼“林副主席永远健康”, 今天就一起骂这林贼罪该万死。有人能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总是好的。
前几日还看到一篇关于王立军的报道。说王立军家人透露,王立军在狱中过得不错,还可以唱歌,也能锻炼身体。当他听到薄熙来马上要被审的时候,显得非常高兴。估计王立军这人也和野狼一样不太地道。不管怎么说,薄熙来总是提拔你的人,再怎么样,也该有点同情心吧。
王立军曾经说过一句,讲的是器官移植的事情。说他每次看到罪犯的器官被移植到好人身上,就感到很幸福。不知那罪犯是不是自愿的。如果是,被移植的人的确实该感到幸福。王立军作为中间人和帮忙者,为此感到幸福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如果对这个自愿的器官捐献者再表示一点感谢,幸福感就完全了。
不知道王立军现在是否有捐赠器官的愿望,如果有的话,收益人应该感谢他,尽管他现在也是罪犯。
薄熙来也是,目前估计,即使按法律判他死刑,估计也是缓期执行。不过,万一真要判个立即执行,他如能捐出器官来,也算对这个社会的最后贡献了,也不枉济南那些薄粉们在那里为他呐喊。
不提他们了。还是谈谈普通人的幸福观。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人的幸福观总是建立在自己和别人的比较之基础上。就像范伟演的一个电影。范伟说:
“什么叫幸福,厕所里只有一个茅坑,被你占着,我只能在边上等,那你就比我幸福。”
一个问题出来了,如果厕所里有两个茅坑呢,这两人就没有一个人幸福了。
这样的幸福观自然会让人产生幸灾乐祸的念头。几个朋友在一起,刚开始大家处境都一样,谁也没感觉幸福。可是突然一个人踩上一个西瓜皮,摔了一跤。大家伙都高兴了,全然不顾这个倒霉人生气的脸。
所以野狼这种幸福观虽然不正确,但还是符合人的本性的。
其实,幸福观歪了些倒还没什么,至少你从别人的困境中得到一点乐的东西。当然这种乐,这种幸福最好别在身处困境中的人面前表露。就像你看见人踩着西瓜皮摔了,你表面要表示愤慨,然后你心里怎么偷着乐都没问题。这样做了,人家就不会说你不厚道了。
幸福感和痛苦感是个反义词,所有关于幸福感的东西稍加变动就可以套在痛苦感上。就像范伟说得那个例子,两人去占一个茅坑,占的人幸福了,没占上的那个人便痛苦了。如果一个茅坑都没有,那就既没幸福又没痛苦。
就像老毛那时候,大家都没肉吃。大家都不觉得太痛苦。现在不同了,你一周能吃一顿肉,看看到别人餐餐都吃肉,你就痛苦得受不了,于是心里产生了对大家都不吃肉日子的怀念。
这种不正确的痛苦观要比不正确的幸福观给人的冲击力大。某件事让你幸福了,你顶多手舞足蹈一会儿,也就完了。可如果你痛苦了,而你又没有化解的方式,影响你自身健康不算,还会让你钻牛角尖和自己死磕。比如你没房没车,看见满大街的车子,看见密密麻麻的房子,然后心里受不了。心里这样想,凭啥呀,凭啥这世界就没有我的立足之地?
这个念头你要是拔不出来就麻烦了,好多自杀和挺而走险的念头就从这里出来的。其实,你要跳出这种思维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不要同别人比。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吗,叫人比人,气死人。你只要不比,痛苦就不会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