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温-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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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温住的街口有一家卖日常用品的小店.

小店的主人50岁出头,身材不高,挺瘦,皮肤黑灿灿的,一双小眼常常冒着精光.老板娘到是高大丰满,估计年轻时也是个白富美.

老温时不常地去小店里买东西,一来二去和店主混熟了.店主姓杜,河南人.原来当过侦察兵,退伍后在国内一家国企当工人.老板娘是正牌大学毕业生,还是英语专业.毕业后在外贸上班.后来俩口子靠着老板娘技术移民到了新西兰. 当初花了12万盘下了这个小生意,现在每年能收入各十五,六万.如果卖掉的话也能卖个20多万.

单身一个人的老温经常去蹭老杜老婆做的面食.有时会和老杜一起喝点小酒.老温说自己是个幸运的人,河南好不容易出了个不是骗子的人让自己碰到了.还反过来被自己骗吃骗喝.有一次老温和老杜喝酒喝到高兴处,老温问老杜当初怎么把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学生骗到手的.

老杜拍着胸脯说:征服女人逃不过三种手段.第一,拿钱征服.现在大款,老板,官员都使这招.拿钱拍.老杜大着舌头说:原来帮着单位里的会计去银行提工资.看到成麻袋的的人民币,那叫一个震惊呀.成捆成捆的钱堆在桌子上,那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呀.我才知道成堆的钱原来如此美丽,美得让我头晕。

第二个手段是精神征服.男人有学问,会说好话的,长的英俊的全属这一类.

"你一定是第三类了".老温坏笑着.

老杜毫不在意瞟了一眼在客厅看电视的老婆降低了声音说:老弟,这第三个手段就是在床上把娘们儿弄舒坦了,她就跟定你了.

老温大笑起来:别吹了杜大哥.你搞对象那个时代还不兴上床呢.你就算有天大的手段也展示不出来呀.

老杜的老婆听到动静问:你杜大哥又跟你吹什么呢. 老温说:我问杜大哥怎么把你骗到手的. 哎,还不是那时候天真.觉得你杜大哥是什么老山英雄,就跟了他呗.老温犯坏地问道:等结婚了,不天真了再离开他不完了.老杜的老婆说:结婚了就不容易离开了.

老杜接着话茬说:我没骗你吧.结婚了,她就不想离开了.  她就好我这一口.嘿嘿...

日子一天一天过得波澜不惊,枯燥的乏味.可有一天,刺激的来了.老杜的小店被抢了.

一天下午没什么顾客,老杜的老婆百无聊赖地守着前面的柜台,老杜在后面整理货架子.突然闯进来两个人高马大的岛民.打头的拿着把刀,后面的手里拿着把枪.拿刀的冲这老杜的老婆喊到:现金,香烟.然后递过去一个黑袋子.老杜的老婆傻了,呆呆的不动.老杜马上冲着老婆喊,赶紧拿钱,赶紧拿钱.拿枪听不懂老杜喊什么,举枪瞄着老杜喊到:闭嘴.老杜马上把手举起来了."给钱,给钱".老杜改用英语了,估计这是老杜这辈子第一次和老婆用英文交流.老杜的老婆慌忙往口袋里装收银机里的现金.

说巧不巧,老杜的女儿这当口回来了.老杜的女儿可是继承了妈妈的优点.20出头的大姑娘长的齿白唇红,长发飘飘.正在奥大读法律.那可是老杜俩口子的骄傲. 拿枪的劫匪一看进来人了,二话不说,上去一把拉了进来,一下就给扔到柜台旁边了.小姑娘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摔了个大马趴.小杜姑娘尖叫起来。闭嘴!拿枪的劫匪冲着小杜就是一脚。

老杜的小宇宙爆发了.

拿刀的劫匪面对着老杜的老婆等着拿钱,背对着老杜.拿枪的劫匪原本面向老杜,因为小杜姑娘进来,现在他成了面对小杜,侧面让给了老杜.

老杜像一发出膛的炮弹,一脚蹬在了拿枪劫匪的腰眼儿上.这小子一下就从店里摔到了店外.侦察兵的底子还真不是白给的.老杜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抄起了一瓶可乐.拿刀的劫匪刚一转过身来,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那瓶可乐就拍到了脑袋上.紧接着,老杜一脚踢到了膝盖上.劫匪身子往下一矮,老杜的手掌就切到了他脖子的大动脉上,劫匪哼都没哼就倒在了地上.老杜抬腿往拿刀的手上一跺,废了他的右手,然后一脚踢开了刀子.

就这么电光火石的几秒钟,店外的劫匪还没爬起来呢.老杜又窜到了店外,照准要往起爬的劫匪一脚踢到下巴上.又干倒一个.老杜捡起来劫匪手里的塑料枪,回过头来冲老婆喊:叫救护车,叫警察.

等警察到了的时候,这俩小子还在地上躺着呢.来了救护车直接拉到医院去了.

老杜力敌双匪,一下在奥克兰出名了.不少媒体来采访老杜.老杜不让自己的闺女老婆出头露面.老温陪着当了几天翻译.有一家报纸曾问到为什么老杜突然发威出手.老杜眼里一闪,露出一股煞气:你可以拿我的钱,你可以拿我的命,但是, Don't tuch my daughter!.  没错,不怎么会说英文的老杜冒出了一句:Don't tuch my daughter!  第二天,报纸的标题就是 Don't tuch my daughter! 据说这句英文把老杜的老婆和小杜感动痛哭流涕。

后来开庭的时候这两个惯犯开始还冲着检方和媒体比划中指,喊法克。等到证人老杜出庭的时候俩人马上规规矩矩不动了。用老杜的话,把他打服了。



KnowAll 发表评论于
看得出来,作者可能是没有把故事当小说写。但是,谋篇造句,简单中有道理的。比方说前半篇吧,扯扯家常,好像老杜也就是个看摊儿的, 英文也不灵。长处大概也就是让老婆开心而已。可是到了下篇,不仅身手矫健,而且“英雄”气概毕露。从不会英文,到迸出一句掷地有声的“Don't tuch my daughter” 。(这里,我相信是故意用错别字"tuch"。)。其实前半篇正是后半篇的一个反衬。有了前半篇的“没什么”,才更突显后半篇的男子汉气。

不知作者是否有意为之,还是不经意间。效果是明显的。作者是有写作功底的。

挑剔几句(反正小金人的弟弟也不在乎我的挑剔。)是否一些标点符号该注意点,这样旁人读起来会更顺溜些。
小金人的弟弟 发表评论于
回复jianchi9090的评论:
我是直接打在网上的。没有事先写了再贴。如果不连贯是我写的不到家。没有丢失

谢谢夸奖。
jianchi9090 发表评论于
好看,就是是不是没有贴上所有的?看着有断的.
能写这些,是有生活底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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