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13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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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晴
在庭审中,薄熙来说:
我同谷开是27年的夫妻。
我对谷开来是有感情的。她是一个比较脆弱的女性,加上经济情况她必死,通过检举很快就能出去了。那她能检举谁呢?所有我的指控都出自谷开来。
开来提出的(证明他有罪的)证词,那都是‘荒唐可笑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并表示谷开来有精神病。
薄熙来两次强烈要求谷开来出庭作证。
23日,法庭播放了薄谷开来的指证录音录像,休庭时,薄熙来情绪失控,咆哮休息室。
……
老殷:
     昔日恩爱夫妻,今日在法庭上怎么隔空开战?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或许是人性使然?
     据说,澳大利亚法律规定,亲人之间是不允许作证的。否则,就违法了。在中国,亦有“亲亲相隐,亲不为证”的传统。但是新中国成立后,这种传统受到批判,我 党所鼓励的是“大义灭亲”。文革中:夫妻相互揭发、父子互相残害的多矣。文革初期,薄熙来就曾踢断其父的肋骨。46年后,他却被妻子揭发。这仅仅是报应 么?
      老殷傻想:倘若谷开来信守“亲亲相隐,亲不为证”,不仅不揭发薄熙来,反而愿为丈夫承担所有罪责,形势又如何?
      我之所以有此傻想,是因反复看了薄案庭审资料后,总觉得仅就指控薄的三项罪来说,疑点多,牵强附会,薄有点屈。依此定罪,能经得起历史检验么?我估计薄熙来肯定不服,一审判决后,他会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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