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惰性或健忘,人有时会有些错觉,以为日子一天天,总是如眼下,且从来如此,且将一直下去。这当然不是真的。人生的常态和本来面目,恰恰是变动不居,没有什么人事是永远留滞的。
对故乡的感觉也一样。不管当初是因了怎样的机缘和际遇,当你在一个陌生地方,呆上十数年,那最初的扞格,都必然会在日常的平淡流水,和日渐精密庞杂的人事人情中,渐渐消溶。最后晕染成一种懒散的熟悉,蛛丝儿一样,于无形中温柔而强韧地裹缠住了你的手脚,于是,你突然意识到,现在除去那种十万火急,惊心动魄的让你没有任何拖延余地的原因,平常的日子,你要行动起来,回你那出生成长,度过了大半个青春期的真正故乡,去走上一遭,原来是需要更加强大的动力的,决非拎个皮箱,肩个背包,说走就走那么简单。
所幸我这一趟回国,找足了理由。
最简单的,脱口而出的,自然是回去探父母。二老均已年过七旬,虽生活尚能自理,但舟车劳顿,千里迢迢来狮城看我的日子已成黄鹤。尤其自前年,父亲做完心脏手术,元气大伤,行动变得相当迟缓,恐再难如前乘飞机作长途旅行。
还有我的哥哥,与他已7、8年未见,前两年,他生活中出了些大变故,如今总算苦尽甘来,很该在这时候重逢相勉。
唯一的姐姐则是我此行深感欣然的动力。我们姐妹,虽差了九岁,又远隔万里,但性情相合,志趣相投。平日里,每天一通电话,几乎是必做的功课。谈笑间,除了为人妻母的心得体会,身为女人的细密心思,更有奇文共赏,疑义相析的知己情谊,故而美其名曰为“三合一”,实在是集文友、姐妹、闺蜜于一体,殊为难得,因而至可贵。未启程前,细心的姐姐早已帮我安排好一切,说要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好好给身心充电加油。
我知道她意有所指。我的这一个博士的学位,虽纯出于兴趣,并不刻意为就业的便利,但也前前后后,至此纠缠了七年。七年间的酸甜苦辣,跌宕起伏,姐姐最为了解。在我积劳成疾,痛苦不堪时,只有她敢豪爽地直言“咱干脆不读了,反正又不是为了给谁看。”而在我贪图安逸,意兴阑珊的时候,她却温柔相劝:“再咬咬牙,再咬咬牙”。而当我终于把四本砖头一样的成品,留在学生处,一身轻松出来,却四顾茫然的时候,姐姐在电话那头,宛如轻轻拍拍我的肩头:“了不起,你又进了一步!我佩服你。”
现在,我回乡去,我知道姐姐要让我体会的是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后的畅快。
不止如此。我还有个小小的心愿,只有姐姐知道。故乡还有一个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人,一个二十年来的岁月和时空都不曾磨灭,也永远不会磨灭的年少的梦。人是不可能没有梦的,也不可以没有梦,至少对我是如此。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无论是他乡还是故乡,我留下或离开,都只会是为了种种的情。也许这才是人生变动不居的原力,也是世间唯一的永恒:
我的昼照进你的夜,
矩形(matrix)深处那通电话骤响;
记忆与想象沿着窄窄的声线散步,
梦和真揉成一抟未晒干的黄土雕像,
一半是你一半是我。
只是,十五年前的阳光还在么?
那个有点寒意的上午呢?
我的手被你解读后,
我的那个未来一定是贪玩跑去了遥远。
只你的暖与柔留下来,
在无数个热带的午后,
陪我一起喝茶。
思绪是一条跳舞的银丝带,
还有去你家的路,
之后的景色模糊成有点浊的车窗,
你抬手摘去我发上的碎叶,
我的目光随即脆弱,
可以倚住的唯你的褐色冬衣。
被冰鞋碾过的逃学的日子呵,
被公园的古树偷听到的童话啊
在时间的画框里
已变成怎样的古典?
你说,在世界末日后的第一个清晨,
北美的枫叶能红在赤道的椰子树梢么;
你说,破绽百出的精神家园里,
能不能放一只暗夜里的风筝
与你同飞在三万里的晴空?
“明年再见”
是个无法贿赂的法官吧
将亲近拉长成三百六十五天的陌生;
用隔膜铸成坚固不破的熟悉;
也许,只在望眼欲穿以后,
才会看见你我的联系
是一条长在空气中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