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案的社会背景:暴戾恣睢

收获了一种恬静的生活, 像一条波澜不惊的小河, 流过春夏 流过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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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在城管的办公室把两个城管杀了,结果自己也被判了死刑。你说有多大的冤仇,非要酿成这等悲剧。

夏俊峰临死前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所以死也不在死刑书上签字。这里隐含的问题背后,其实就是社会的残酷。十年和谐了富的更富穷的更穷,很多的人被生活折腾到最底层。无论城管,还是烤肉串为生的小贩,个个在为三餐而艰难谋生。城管为了饭碗,不惜随意打人;小贩为了生存,即使不断被人打还得走险混饭。这一切都是社会艰难之下的万般无奈。

小城管为什么那么仇视小贩?小贩为什么非在城管的办公室杀死两个人?从湖南的城管杀个可怜的瓜农就窥见一斑了。这个社会人人暴戾成性,政府极力鼓吹和实行的是宁可错杀/宁愿关押,也不以法律为准绳,不以和解为目的。结果普遍的人性被扭曲,人际被撕裂,人情被激怒。你我他没了起码的互信,更没有什么互爱。一遇问题,不管大事小事,动不动就粗口脏话,就武力相向大动干戈,不考虑后果,甚至都不要命。

过去的皇帝一年杀两次,什么死刑犯到了秋后再说,现在可好,动不动就立即执行。人死如灯灭,再没复活的机会。这也逼使人到了节骨眼,个个都拼老命。以命抵命,冤冤相报,恶性循环。

人类天天上演的悲剧,多数都是人类自己作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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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夏俊峰案

2009年5月16日,辽宁小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执法后带到城管办公处暴打,被迫拔刀自卫,刺死城管队员申凯和张旭东,并刺伤另一名城管人员。夏俊峰被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 前天高院维持原判,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法院说,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中国最高法院称,夏俊峰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维持死刑并立即执行。

连破解纳粹的宝藏都要靠谱   难道执法判刑杀人都靠随意靠旨意而不靠谱?
 

香水百合 发表评论于
一路走好 下辈子当个有钱人 有权人
雾霾2013 发表评论于
戾气横行,当司法成为一言堂,人的生命可以用权势金钱衡量,戾气又怎能不横行?!
mapesbel 发表评论于
他不应该算故意杀人。如果他带着刀,故意去城管办公室杀人,那是故意杀人。但他是被带到城管办公室暴打,那他是防卫过当。

城管有执法权,但没有打人权,被城管暴打或被流氓暴打都一样,为了保护自己拔刀就是防卫,所以顶多算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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