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回说了潇洒(或者故作潇洒)的曹沫,这一回说说成功的专诸。
关于专诸刺王僚,前面罗嗦的话就不引用了,大概是说吴国的公子光不服当时的吴王僚,想把他咔嚓掉,自己称王。其实光哥和僚哥是堂兄弟,也算是同室操戈,所以说这些王啊君啊,相煎从来都不嫌急,搞不好就送了性命,还是小百姓清静,兄弟之间最多也就争争遗产、打打官司什么的。
话说光哥为了咔嚓掉僚哥,找了专诸。司马迁前面交代来龙去脉的话啰里啰唆,到了真刺杀时,却干净利落:
四月丙子,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请王僚。王僚使兵陈自宫至光之家,门户阶陛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夹立侍,皆持长铍。酒既酣,公子光详为足疾,入窟室中,使专诸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而进之。既至王前,专诸擘鱼,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王人扰乱。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尽灭之,遂自立为王,是为阖闾,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
多么电光石火、干净利落的一幕。短短几行字,读者还没回过神来,王僚死了,专诸死了,王僚的手下全都死了,公子光已经自立为王,连专诸的儿子都打酱油,啊不,当官了。
苗哥曰:专诸刺杀吴王僚,尽管自己也赔上了性命,还是不失为一个成功的典型。首先是准备工作严密、简洁而有效率,匕首藏在鱼肚子里,上菜时拿起鱼就可以作武器;其次是目标明确,一击而中:“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只要与以后的两个菜鸟豫让和荆轲一对比,我们就可以看出专诸这个刺客是多么专业而有水准;最后,专诸一刺成功,虽然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但是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后果。不仅为公子光的称王扫除了障碍,而且还荫庇后人,让儿子当了官。可说是成功成仁之外,也实现了个人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