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中篇小说连载之46)

卡斯塔里亚,神话中的灵感之泉,生命之源。你赐我以情智灵性,我回报你以词赋诗文。就这样,离开了陆沉的故乡,来到了海外的古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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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中篇小说连载之46)


                    卷四:家园(续)

凭直觉,我往日头落下和北斗星高挂的方向奔跑。只记得相当长时间都往南边跑,家乡逆向,应当在那个方位。日行夜歇,但有时也颠倒过来,白天休息,夜间赶路,据身体状况而定。终算体会到了,自己不可能完全做自己的主,特定的日子,就是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只好找个背人的角落趴上一会,甚至伸出舌头淌着口涎,迷迷糊糊地似睡非睡一整天。树丛、荒地、陇沟、垃圾场、废弃的工地……哪里都会有地方。

至于果腹的问题,倒不难解决。超市、肉食店、 大排挡、自由集市,都能找到扔弃的食物。身体变形后,口味也变了,不仅什么都能吃,而且稍稍有点腐烂的,反而觉得是特殊的美味,如同人吃的酸奶、腐乳、臭豆腐、泡菜等等,同样都有程度不同的腐烂,只不过那种腐烂叫发酵或别的什么。还有一种食物来源,那是善心而有闲的老太太们提前预备好,晨练时送到公园、广场的某个旮旯,给流浪猫或野猫的。我趁人少的时候抢那种施舍。猫们看到我,就溜溜地闪开了,虽然嘴巴上不住喵呜喵呜地抱怨。

叫我惊讶的是,狗似乎交了好运。路过的一个个城镇,都养狗成风,大大小小的狗们,也有了新称呼——宠物。什么京叭、西施狗、腊肠狗、柴犬、牧羊犬、斗牛犬……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它们都由人喂养,到时候就跟随主人前后到街上遛弯,或者干脆由主人抱在怀里。最可笑的是,有的狗还穿上了人的上衣,套上了人的鞋。狗本来就天性势利,这一来那志得意满的模样,更加把尾巴翘上了天。

当然,郊区或乡村情况不一样,狗依旧是看家护院的工具。那里也是流浪狗的存身处,路上遇到不少。流浪狗基本分两拨,一拨是像我这样居无定所四处跑的。当然,我有自己确定的方向与目标,别的狗则漫无目的,它们或被丢弃,或自行逃脱(后者为少),惶惶然不知该往何处去。另一拨则占地为王,形成个小圈子。比方说村东头有一群,菜市场也有一伙,如此等等。狼有狼群,狗也结群,在自然状态下是因血缘关系而成群生存的,如非洲与澳洲的野狗。但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流浪狗,又如何走到一起的?是否有头领或等级制?会不会模仿人类社会的那一套?……可这些问题我现在丝毫不感兴趣。离开丐帮后,珍惜那点失而复得的自由,绝对不想再沾任何形式的组织的一点边。但凡成群的狗,我总是避开的,而那些单个的狗,就不怕同牠们遭遇了。

后来才知道,我的模样像哈士奇,一种外貌似狼的品种,外观威风凛凛——虽说缺少个尾巴,个头大的狗见我退避三舍,个头小的更不必提了。更重要的,外形虽变成了狗,内心充溢的仍是狼的野性。这可能就是我同其它狗类对峙或冲突时的优势,气质上率先压过了牠们驯服的天性,说不定牠们直接误认为我就是条狼,或别的什么怪物,才会一边狺狺狂吠,一边瞅机会开溜。 

慢慢地,我懂得了兽语。这是很奇怪的事。和狼群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从没想过能学会狼的语言,但在同流浪的猫和狗打交道的过程里,逐渐就分辨清喵喵和汪汪的叫声及低沉的喉音的不同音节,明白了所表达的意思。触类旁通,我也会开口略说一二。虽不精通,起码需要交流时不至于造成误解。

还真没顾虑自己的狼模狗样,到时候小慧乖女儿和妻子是否会大受惊吓,根本就不认我?只相信奇迹能够再度发生。确实,既然不止一次来回变形,而且每次都还保留着人的部分特征,凭什么就不可能再有机会,重新恢复为正常人?所以暂时我只顾享受变身为狗带来的便利——能够不露任何痕迹,避开欲加害于我的凶险的人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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