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晴
上午10点,陈碧波来电话。
他说:市政法委通知我办手续,打一个领条,到市财政局取10万元救助款。历时21年,上访139次。今天终于了结。
陈碧波说:按照国家赔偿法计算,最少也得赔我400万以上。但最高法院说,不可能按国家赔偿法给我赔偿,因为类似的案件全国有几百万起,国家赔不起。因此,这个口子不能开,这是大局,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只能对我进行救助,救助我25万元,分三次给的。我总共欠债80多万,25万全都用于还帐,还有60万没有着落。
陈碧波说:21年前,我才40多岁,如果不上访,到外面打工,也要赚点钱,起码不会亏帐。谁知道会是这种结局呢?当初决定上访,是因我太相信共和国的法律了,太相信共产党了。我的上访经历说明:法律怎么能相信呢?……我上了大当,上了大当。
我说:你的确上了大当。损失惨重。但是,你上访也获得了大利,很大的利益。
陈:有什么利啊?
我:你不上访,能结识小黄?年轻,漂亮,无价之宝,是上帝给你的补偿。
陈:那倒是,那倒是。
我:过去的已过去,画上句号。重新安排今后生活。当务之急是尽快让小黄怀上孩子。
陈笑:这种事也急不得。我毕竟67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