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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文化不同吗?

 

到美国以后,才开始有“歧视”的概念。

小儿子上小学的时候因为发音问题在学校接受special education。四年级,老师请我去,拿出一叠文件,里面包括什么是特殊教育,目的是什么,什么人需要(可以)接受特殊教育,最后才有几个填空写上她做过什么,然后让我签字。意思是她的责任到此结束。我说,他的问题还在啊,譬如thf不分。。。老师推测,这或许是受到母语的影响,由母语带来的问题。

后来和一个做资深教育的朋友聊到此事。那个朋友说,如果你当时反问一句:是不是中国人就说不好英语,她马上就会慌了。原来这关乎歧视。

我先生说,整理实验室的时候,不能提及因为亚裔个子矮,所以某些东西要放在较低的架子上这种话。这叫歧视。

几个朋友准备在餐馆小聚,想提前订个包间。被告知有包间,但不能提前预订,只能先到先用。否则涉嫌歧视。

招聘的时候,不能询问应聘者的年龄。面试的时候,不能因对方是孕妇而拒绝接收。

……

这种类繁多的有关歧视的规定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我好歹记住了一点:不可将有弱点的人归类。譬如,可以说你很刁滑,但不可以说你们印度人很刁滑。可以说你真野蛮,但不可以说你们这些非洲人真野蛮。习惯以后,发现这是一个用心良苦的理念,可以帮助我看见一个个不同的“人”,而不是一群长着同样脸孔,有着同样肤色,说着“鸟语”的异类。如此,也就不担心被其他人看作异类。毕竟,我才是这里的异类。

想到这些,就不由要感谢一些人。感谢那些制订法律、修正法律时怀有公平心的人,感谢那些为众生平等而呐喊奋斗的人。法律固然不能界定人心,但法律可以强制人的行为,进而直接地影响人的价值观、道德观、是非观。

提到歧视,不能不提ABC事件。虽然这是针对某个种族的话题,但 “杀人”的言论与“歧视”无关,只能与暴力相联。

中国文化是一个通融的,酌情考量的,可方可圆的文化。所以,中国人听到某种言论,会根据它实现的可能性来判断话语的严重程度。而在美国文化里,“杀人”确定无疑地反应出潜在的暴力倾向,即使出于孩子之口也不容忽视。也许因为在美国,杀人不过是扣动扳机的那一瞬间,人人皆可为之。即使枪战游戏,限制级别也是在十七岁以上,考虑的应该是到了这个年龄比较容易分辨真实世界与虚幻世界,不会将游戏带到现实中。可见,在这个文化背景下,孩子和“杀人”(无论是游戏或言辞)应该是完全隔绝开来,而不是无关紧要,可以一笑置之的。

如果说歧视在很大程度上是藐视别人的行为,可以被法律所约束。那么优越感则完全是一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感觉。

三代出贵族。美国人在富了几代以后,优越感也腾空出世。仿佛上帝的眷顾与生俱来。

既然美国是世界的中心,就不一定需要去了解其它国家。不知道东京在哪里,不知道中国也有可口可乐,这在美国毫不稀奇。因为外面的世界远没有自己家里精彩。

歧视是自卑,而优越感则是坐井观天,盲目自大。当一个人说,“中国人吃熊猫”,既不表明她仇视中国,也不表明她热爱熊猫。她只是给出一个想当然的解释,而不必去想,这个解释对于别人是不是公平,会不会带来伤害。因为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十步之外,便无芳草。

这无可厚非。如果有人问我非洲的河马为何绝迹,我也会一片茫然,找出一些自以为是的理由。因为人是以自己为中心向外画圆,无论多么尽力,那个圆圈永远不够大。

所以这个世界需要花花绿绿的广告,需要自我表达,需要引人注目,需要作秀搞怪,甚至需要无理取闹……如果我的委屈、苦衷、不平、才智、愿望,想要被世界知道。

在节日聚会上,听到一个在大学教课的朋友A讲的故事。

某次考完试以后,A发现两份答卷无论字体、答案完全一样,他知道这两份考卷的主人是男女朋友,由此推断答案出自一人。按平时表现来看,答题者应该是男生。于是,A把女生找来,询问对方的考卷是否由旁人代做。女生当即一口否认。A拿着考卷说,你自己对照一下笔迹和答案,给我一个解释。女生辩道,那又如何?我们俩是朋友,天天在一起,笔迹相仿思维相似很正常。反而威胁要控告A歧视外国人。A连这位女生是何方人士都没搞清楚,就摊上这等控诉,着实冤枉。结果是,在A(色厉内荏地)提出要请专家鉴定笔迹的情况下,女生道歉。然后不了了之。

我惊诧不已。按多年来所受的教育,一个人犯了错应该自知理亏,任打任罚。不曾想可以这般胡搅蛮缠,无理不饶人。这些学生们呐——,旁边的朋友们七嘴八舌地补充着“材料”:有考试头天半夜发邮件要求划范围的,有得了D闹到系主任那里去的,有抱怨老师的考题与讲过的例题不一样的……总之,各种“非份”要求都能出口,而且还经常会被满足。

也许这就是文化差异吧。这是一个标榜个性、崇尚自由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各种制度都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前提之下,鼓励人们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不触及法律。因为除了上帝,无人可以判断自己或别人的对与错,是与非,要求的合理与不合理,过份与不过份。于是,通过“博弈”来达到基本的平衡。

如果忍辱负重,别人只会认为我心甘情愿。没有人知道我在夜半为心中不平耿耿于怀,辗转反侧,切切地期盼公平正义从天降临。

一阵思绪乱飞。我顺便又联想到某个路口无论交通标志多么不合理,要等事故发生后才会改进。还有,据说美国鼓励 “合理避税”,因为这些钻空子的人可以帮助政府发现并弥补法律的漏洞。

大约这就是这个国家的一种运行方式:没有消息便默认为好消息,有了消息才着手寻求改进。在这个文化下,我的吆喝不一定被视为无理取闹,也许会被认为是对制度健全的贡献。固然我没有金喇叭,但不妨亮开嗓门多喊两声。就像《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坚持不懈写信五年,终于在监狱里建立起一个图书馆。

我先生曾经为了一笔2000多元的不合理收税,与IRS扯皮一年。其间IRS曾让步到只需交税300元。依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一贯态度,本想就此鸣锣收兵,考虑之后还是支持他坚持到底。最终我方完胜。

东拉西扯,最后再联系一下ABC热点话题。游行抗议,表达自己的看法,吐露心中的委屈,也许既是个人情绪的宣泄,也是对民主社会的贡献。如果我真没拿自己当外人,如果我作好了享有民主的准备,尽可以大大方方、坦坦然然享用自己的权利。

不须像林妹妹初入荣国府,步步小心,时时留意。

 

 

 

 

redwest 发表评论于
十步之外,便无芳草。-- That is my comment on Americans.
夹心 发表评论于
作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学生是有权利做某些事,问题是后果也很严重.老师会暗中对你实施灭绝法术,你的某些道德为人评语影响你找工作.注意,所有的一切都是发生在无凭无据中,但你会感觉到对你的特殊照顾.木哈哈哈 你的文骗骗国内的愚民屁民很有用.建议发到天涯上,会有很多跟帖附和你,但夹心不会.莫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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