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点滴 (八) 政府调查美国银行在大陆的违法行为(修改)

从大陆来到美国,至今在东西方度过的时日大致各半。愿以我所见所闻触及一下东西方的文化和制度。也许能起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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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美国媒体接连不断的报导美国的几家大银行雇用大陆官员子女,遭政府调查,首当其冲的是JPMorgan Chase。美国法律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反海外腐败法)禁止美国公司为换得生意上的优势,以任何方式给外国官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有获取价值的机会。
 
政府部门展开这类调查的起因是JPMorgan 等银行近年来雇用了一批大陆高级官员的子女,所谓的官二代吧。虽然他们的履历没有过人之处,却能担任要职,也有的是官二代开的公司被美国银行以优厚待遇雇用。该调查进行已有年把,尽管种种迹象表明这类行为的目的是想在生意上得利,却始终没有确凿的证据,最近终于有了关键的突破:调查人员获取了JPMorgan银行内部的把这类雇用行为与利润直接挂钩的业务报表。也就是说,该银行惹上事了,惹上大事了!
 
具讽刺意义的是,JPMorgan 几年前曾建立了一个叫做“儿子和女儿”的项目来控制对官二代的雇用,其初衷是防止公司内雇用官二代的违法行为。想不到的是,自该项目建立后,走的方向却是促进越来越多的官二代进入银行,这是与项目的初衷完全相反了。也许这就是利欲熏心的结果吧。
 
JPMorgan在2013年八月份刚与政府达成一个协议,同意对银行前些年在次贷上的运作错误罚款一百三十亿美金($13,000,000,000.00)。就这类罚款协议而言,这是笔前所未有的数字。更不同寻常的是政府没有在罚款协议中保证不再作犯罪起诉。然后在同年12月份JPMorgan 再创纪录,这一次不是罚款数字,而是协议的内容:JPMorgan 与政府达成协议,罚款大致二十亿美金($2,000,000,000.00),并承认被政府以犯罪行为起诉。以此为条件,政府以罚款而不是以定罪结束该案。这也是有史以来大银行第一次接受这样的条件。
 

以上面两例为参照,JPMorgan这次被抓住把柄违背了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反海外腐败法),估计又要写下历史新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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