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警察
這兩天看到兩條與警察有關的新聞,一條在臺灣臺南,臺獨人群拉倒街頭孫中山立像,說是“警察到達現場,未能及時阻止”,眼睜睜看著“中華民國國父”轟然倒地。不說這行為的政治企圖,就算是一尊街頭公共雕塑,任人唯破壞,警察豈有袖手旁觀之理?讓人不可思議。
說到臺灣的警察,本叟也遊玩過臺灣數次,總的印象是彬彬有禮。大概是南方人鮮少出壯漢,那裡的警察看起來都是瘦瘦弱弱,加上一副眼鏡,不是墨鏡,是近視鏡,一個個的都像在校的文弱書生。也許街面上走動的都是交警,遇到問路的倒是熱情洋溢,不辭辛苦的告你如何走,遇到不良於行的,還會用警車載你一程。
同是中國人的大陸這邊,就說北京吧,警察看起來比臺灣稍微“強悍”一點兒,但也好不到哪兒去。有一事本叟就奇了怪了,警察攔截下違規的人或車,先給你敬個禮,好像錯在警察,是不是有潛台詞“對不起,把您欄下來,耽誤您功夫了”?所以經常看到違規者反而理直氣壯的和警察吵,甚至動手,追著警察謾罵,搧警察耳光的不是沒有,真驚詫警察的沉著,定力。
再看看大洋彼岸這邊的警察,方才說的另外一條新聞就是這邊的,德州奧斯汀兩名膘彪悍的警察將一不走人行道的瘦弱女學生當街用手銬銬起,扔入警車帶走。新聞配圖也很有意思,被銬小女生在兩名高大的警察注視下,坐地嚎啕大哭,一臉無辜。不去說他是否執法過當,美國警察的粗暴是聞名於世的。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加上防彈背心,更顯得厚實。手槍,手銬,警棍,對講機等掛滿腰,墨鏡一戴,往那一站,不用說話就透著一股殺氣,說好聽點兒,是震懾力。
沒有人敢和美國的警察叫板的,真開槍呀。不要說有行動上的抗拒,就是語言上有一點不從,也有你好看的。開車超速,後面警笛一響,首先想到“XXXX,這回得幾百塊?明年保險又得漲了!”任你有一萬個不情願,甭管你在不在理,被警察欄下,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老老實實按他的話去做,有什麼冤枉法庭上去訴。
美國警察粗暴,執法過度或是開槍不當誤傷誤死的負面新聞時有所聞,其實警察是個充滿危險性係數很高的職業,他們在工作中的高度緊張,尤其在美國這樣一個允許民間擁槍的國家,執行抓捕嫌犯時的精神上的壓力可想而知。作為公權力的象徵,他們的工作還是應該值得理解以致敬畏的。
東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