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好诗词?古今的诗词作者写下了无数诗篇,为什么有些广为流传,而大多被人遗忘?我觉得好的诗词首先是立意新。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问题,这便有了新意。这新意若被 赋予了情感,便有了感染力。诗词若能把作者的情绪充分表现出来,让读者体会到一幅相应的画面,受到其情绪的感染,或欢快,或惆怅,或悲愤,或豪壮,这便是 好诗词的基础。再通过新颖和凝练的语句,使音韵和谐并优美流畅,这便是一首好诗词了。自不必说,立意越新,词句越优美凝练,人们就越愿意欣赏传诵。
所以简单的说,要写出好诗词最重要的是意境和凝练。如果有凝练没有意境,词句做得很工整,用字也讲究,就成了无病呻吟。反之,意思虽好,但字句平白,缺乏推敲,就不像诗词,倒像戏词或顺口溜。有些人反对受古典诗词的格律限制,主张写自由体诗,这当然无可非议。但若是声称写律诗绝句,或按律填词,那就得有个起码的样子。
当然,要作好诗词,首先要有基本的古文基础及对诗词韵律的了解。然后要多读,多练,才能逐步体会其中奥妙,不断得到提高。
诗和词都有一定的格式。唐诗如七律,五律,绝句,排律等,宋词的上百种词牌,都有严格的平仄和韵律要求。后人填写诗词,一般遵循《平水韵》。诗的要求最为严格,必须按韵谱押韵。填词相对放松些,有些邻韵可以通押。大多关于诗词的书籍文章都是讲诗词格律的,因为这些东西比较固定,有规律可循。读者可以很容易找到。
但格律只是个形式。这个形式是为了使内容表达得更为优美,更加有感染力。一个人可以写出完全符合格律的诗词,但这诗词却可能是十足的垃圾。这里我想做一个尝试,就是通过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如何通过这个形式来更好地表达内容,即如何提高诗词的质量。
我们来看下面这一句:
“秋风吹来一阵凉”
显然,作者想要描述秋天的景象,同时又想表明一种心境,所以感觉到秋风的冷意。但作为诗词,这句话有很多毛病。首先,它不符合平仄。诗和词里用七个字押平声韵时基本上是用下面的两个形式:
其一:平平仄仄仄平平
其二:仄仄平平仄仄平
这里“平”指 平声,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指语音四声中的第一声和第二声,古人称之为阴平和阳平,或上平和下平。“仄”指仄声,是指语音四声中的第三声和第四声,古人称之为上声和去声。古人还区分一种入声字,也归在仄声里。还有一点需要注明,就是现代普通话发音和古人发音不完全一样,有些普通话的平声字,在古代却是仄声字,比如白,竹,独等等。虽然听上去有点复杂,但在如今网络发达的条件下,《平水韵》随手可及,只要查验一下即可。
作为一般规律,对于上面的七字格律,往往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即七个字中第二、四、六个字必须按照上面二者之一来填写,而第一、三、五个字则可以有所松动。 当然,第七个字是必须严格按照格律来写,而且在韵句上还必须押韵。
这里我们就用上面的第一种格式作为例子,即“平平仄仄仄平平”。这一句“秋风吹来一阵凉”的平仄是“平平平平仄仄平”,显然不合平仄格律。
除了不符格律,这句话太直白,感觉像歌词或戏词。这当然是主观感觉和判断,但这个感觉很重要。如果你觉得一句诗里所用的词句是大家都已经烂熟的,或者是一句连小学生都可以想出来的句子,那恐怕这句“诗”还有待加工。
好,那么我们琢磨一下,把它改成如下的句子:
“秋风阵阵感秋凉”
这句合了平仄,也有了一点诗意,但仍有几个明显的毛病。首先还是显得太直白。所谓凝练,就是要把更多的东西放到这有限的七个字里面,使这一句话更丰满,更有感染力,同时对用字仔细推敲。其次,这里有重复用字,即“秋”出现了两次。一首诗词只有区区几十个字,所以一般很忌讳用重复的字。当然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李商隐的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张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这里第一句的“期”字和下面的“巴山夜雨”都是重复用的,但却是诗中所需要的。再者,就是这个“感”字,也许有人想用“觉”字。尽管“觉”在现代读音里是平声,但在古代是个仄声字,所以它在这句里也符合平仄。其实无论是“感”还是“觉”都显得很生硬。如果你不觉得这两个字生硬,那说明你需要再多读一些古典诗词,增加你的感觉,提高基本素质。这就好像是听京戏。一开始,你听着谁唱得都一样。听得多了,你就能听出差别来。再听多些,你就能说出为什么这个角儿比别人好,好在哪里。
那么把“感”换成什么字好呢?这就要凭你的灵感了。你可能想到了“伴”字,也可能想到了“送”字,或者别的什么字。“送” 字比“伴”字感觉上好很多,所以,我们且用“送” 字。同时,我们再添加点东西进去,使这句话更丰满一些。
“秋风满院送秋凉”
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院子,作者有可能正站在窗前看着窗外,阵阵秋风吹来,充满了凉意。这句怎么样呢?我们只是加了点东西,但表达的方法几乎没变,感觉还是很直白。另外,“秋”字仍然重复用了两次。
那么我们再改一改。秋风往往伴随着落叶,这样气氛就会烘托出来。好吧,我们就先用“秋风落叶”这四个字。前两个字平声,后两个字仄声,平仄是符合的。第七个字我们假定是不能动的,因为要押韵。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有时你得了一个很好的句子,但却押不上韵,你有可能不惜把整篇的韵都改了。即使是押原韵,也未必一定要用 “凉”字。但这里我们假定保留“凉”字。
我们还要去掉一个“秋”字。最可行的办法是改“秋风”的“秋”字。风一般可同季节相联系,比如这里的“秋风”,也可与方向相联系,比如东西南北,还可同温度相联系,比如冷风,暖风,和风,等等。这里已经有了末尾的凉字,就不能再用与冷有关的字,以免意思重复。所以我们看看东西南北是否可以用。西风用于秋天是最适当的,“西风扫落叶”也是人们常用的句子。东风一般是和春夏季节相联系的,北风南风放在这里都听起来很怪。所以我们暂定“西风落叶”。人们有时也用“金风”来形容秋风,因为在秋季树叶变成了金黄颜色。但“金风”含有喜庆或积极的倾向,用在这里与原句的意思不相符。于是句子变成:
“西风落叶送秋凉”
这似乎可以了。这比一开始的“秋风吹来一阵凉”不知要好多少倍。可是仔细推敲,仍有不足之处。“西风落叶”终究有些熟烂,让人觉得似曾相识,绝无新奇醒目之效。琢磨一下,把“落”字改成“残”字更好,“西风残叶”更增加了悲凉的感觉。但是由此一来,后面的“送”字又要改。因为“西风落叶”是动作,可以“送”,而“西风残叶”则是场景描述,不再有动作。当然,你也可以把“残”字当作动词,即西风把树叶凋残了,但“西风残叶送秋凉”感觉上总是有点不流畅。所以我们干脆把 “送”字改成“晚”字,这样整个句子都变成了场景描述。
“西风残叶晚秋凉”
这一句显然要比前一句好些,既不落俗,又增强了气氛。当然,这一句还可以再改。根据不同的主题要求和情绪抒发,你可以变换场景,让读者看到另外的东西,体会到另一种心境。比如,月亮是诗人们常用的,尤其是在以秋天为背景时。我们可以试用下面的句子:
“凭栏对月晚秋凉”
这句话不再是纯粹的场景描述和作者间接的感受,因为作者把自己也写了进去。你可以看到她站立在栏杆前,面对着明月,感受着晚秋的凉意。然而,你也会体会到,同前一句相比,这一句少了些悲怆之意,而多了些儒雅之气。
你还可以继续较真。如果这首诗作在初秋,而不是晚秋怎么办。怎样才能把“晚秋”改掉,同时又表明是秋天呢? 当然总是有办法的。比如你可以让月亮帮你的忙,因为你可以称她为“秋月”。你可以想象湖边秋月,秋风袭来,阵阵凉意。所以你试用“湖边秋月秋风凉”。但这后面一个“秋”字显然不能用,因为一者重复,二者不合平仄。所以我们决定保留原来那个“晚”字。这一句就变成:
“湖边秋月晚风凉”
虽然还不错,但仍不理想,因为“湖边秋月“感觉有些直白。而且从对称的角度讲,前面的“西风”和“残叶”要好得多,而“湖边”和“秋月”却没有相对之意。所以我们要把“湖边”改成“某湖”。
首先想到的是 “平湖”。一片平静的湖水,当空一轮明月,就把环境显现出来。但是“平湖秋月”是西湖景致之一,为人熟知,用在这里便落了俗套。那么用具体的湖名怎么样? 比如西湖。如果你真的身在西湖,用“西湖秋月晚风凉”倒也是不错的。但如果你身在太湖怎么办?你能用“太湖秋月晚风凉”吗?恐怕不成,因为这样可能连你自己听上去也有点怪。怪的原因是由于西湖和太湖完全代表两种不同的概念。西湖是玲珑精致,供人游玩欣赏之处,而太湖则给人以浩瀚宽广之感受。在那里打鱼行,望月恐怕不是上佳之处。那么再假如你身在瘦西湖,鄱阳湖怎么办?因为这里只能用两个字,有的初学者便会强作简化,称之为“瘦湖”,“鄱湖”。这种简化十分生硬,别人也无法猜测,只有他和天知道。
既然把“湖”放进来很难,我们就不用它,而去借助别的东西。比如梧桐树也是常见于诗词中描述秋景的。秋风吹过,梧桐叶落,枝干稀疏,正是秋天景象。所以我们可以用如下句子:
“疏桐秋月晚风凉”
当然,你可以再接再厉,进一步推敲。但是你已经看到,随着我们不断的改进,诗词的意境已随之提高,句子也更加凝练。当然,光靠一个单句是无法将整个意境体现出来的。用了这一句,再加上其它的相连句子,便在诗词中铺垫了一个场景,由此可进一步渲染气氛,以抒发各种情感,比如思乡,别离,国仇家恨等等。另一方面,大家也看到,我们在这里虚拟了不同的环境,为的是更好地体现主题。如果你能亲临某处,有感而发,当然会更好。但诗词是艺术创作,必须要有提炼和加工,甚至是虚拟。只要你所抒发的情感是真挚感人的,你就会得到读者的共鸣。这与做学术研究恰恰相反。在那里,你必须尊重现实,真凭实据,情感这东西是不能参杂进去的。
推敲是为了提炼和提高,但所推敲的东西必须首先要好才行,这就是立意的重要性。古人秋季感怀的诗词很多。杜甫《登高》中的诗句“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写出一种悲怆苍凉的意境。李清照的《声声慢》通篇没有一个秋字,却把秋天的景象和不尽的惆怅苦闷心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也有人标新立异,偏要从积极向上的意义入手,最著名的是刘禹锡的《秋词》:“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