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即使加大用药量,但是有效成分也是不可控(这是无端指责,大部分的常用中药,前人都已经确定了其有效用量的幅度,我们在这个幅度内用药,基本可以达到临床预期疗效,所以不存在“即使加大用药量”的问题。有些中草药,作为西药的材料,其实在这种条件下,我们知道,我们只能称之为植物矿物药材,而不能称之为中药,经研究发现含有西药用途的有效成分,有些可能有效成分已经足够多,因而就被直接提炼成西药,有些则可能含有西药用途的有效成分很少,因而没有意义。作者这里所指,充其量是这后种情况。但这种情况根本就不是中药的问题,因为中医根本就不会有这种利用中药材的方式,这是中药的西药利用过程中或中药的新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怎么反倒扣到了中医药的头上了?显然是无端指责。),并且没有经过药理试验的(方派反对中医的另一张虎皮是新药面世时的严格程序,下面对之做点说明。);
药物是非常严肃和认真的,必须确定药理剂量和毒理剂量,必须经过严格的
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从抽象的原则上讲,对人类而言,食物本身是一件最严肃不过的事情了,因为误食对人类不合适的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相对外物导致的外在伤害而言,食物导致的内在伤害要难处理得多,甚至在条件有限的时候无法处理。外物的外在伤害,或者是可以逃离之,或者是一过性伤害,一般情况下它不会是持续性的伤害,而食物伤害,则内在,随血液循环而可对身体的任何部位造成伤害,而且伤害持续,如果身体本身没有对之的排泄机制的话,则可永久 性地在体内持续伤害直到生命的结束。药品作为一种特殊食物,自然就更要认真对待了。所以现代社会对食品和药品要求特别监管,尤其是对新食品和新药品的上市,要求用严格的程序来保证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的食物和药物不能走到市场上来。这个程序就是各种级别的科学实验验证和足够长时间的追踪观察和调查分析,即便这样,也只能确保新食品、新药品可能对人类造成的伤害程度最小,而不可能完全杜绝。请注意,上述程序只是针对新食品和新药物而言的,不是针对所有的食物和所有的药品而言的。从另外一个方面讲,食物之对于人类,又是一件最不严肃的事情。为什么?因为人类最早的食物知识,完全没有可能经过任何认识意义上的审视,而只是从长辈那直接传承过来的,是从形成中的人类祖先们那里接受过来的,在这些食物知识中,大部分直接就是人类食物知识的真理,因为这些食物知识的形成,本身可能就已经是花了生命代价才获得的。我们不可能轻视这些知识,我们今天还需要对这些食物知识重新用费时费钱的科学实验去验证它们吗?即使我们有时会有兴趣做这些科学实验,但肯定不是为了决定是否这些食物可食,而是为了加深对这些食物的认识。还需要对之进行统计分析吗?同样,中药的知识,也已经就是我们这个民族在花费了无数代人的精力甚至包括生命代价本身才获得的,我们无法轻视这些知识,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但不可以全盘否定。事实 上,中药当中,从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保健食品原料法规的有关法规规定,可以看出,其中有87种就既是药品又是食品,还有114种药品,可用于保健食品之中,这两百来种中药其安全性是可靠。保健食品禁用的物品有59种,这59种之中,有20来种是进入到了中草药教材当中的,其中是常用中药的只有5或6种,而且都明确注明了有毒或剧毒,临床慎重使用,严格掌握剂量,必须中病即止,一般按这个原则使用还是安全的。其余的大部分中药,作为食物是不妥的,但作为治病的手段,却是安全有效的,如黄连,肯定能清热解毒祛火,但如果你要把它当食物,就肯定不妥了。数千年的临床验证,那些能够对人体有伤害的药品,应当说基本上都已经认识到了,虽然不精确,但大原则是有的,我们需要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使之精确,而不是一笔将之勾销。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对于食物和药物,是新旧有别的,中药属于旧而不属于新,故此虽然可以对之以新物来研究实验,但并不必然要全盘否定。说中药没有药理剂量和毒理剂量,是公然说瞎话,中药的用量,自古至今,都是明明白白摆在那的,每味药都有一个用量幅度,最小量就是起码有效两,最大量就是不妥量,或者是有毒量的开始,或者是服后不适量的开始,或者是浪费量的开始,虽然名称无有,但实质意义大致相当,有何必苛责太甚?)。
看一点方的 批评中医 。他举的他小时候的例子不足说明问题。他爸爸请的根本算不上医,一个连基本概念都不清楚的人。这也中医里的一个问题,遇上这种情况就会出现有时行,有时不行,有时误事,有时误命。大家应该有个起码的认识。中医有个系统理论,需要学习,实践才可掌握的东西。它是医,不是算命。现在有中医学校,有医院,不要到医院外去找什么偏方,秘方。孔令谦讲话,中医里没有秘方,偏方。其实西方社会也有类似的偏方……,你拿它当医学理论吗?
中医治了一些疑难病,是因为它的特殊理论,我们还没有完全认识。但没有神秘的。不要形而上学,要面对现实。
对不起,借您一块宝地,发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