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乱看,见到一篇:”腐败是中国文化的本质特征“。挺严肃,挺学术,似乎还很权威。
文中对腐败给了个定义,我觉得挺对。作者也很自信,摆擂台似的说,能把这定义推到,主动认错,还给磕头。
文章对”腐败“的定义的一段文字如下:
”腐败,我给一个定义,那就是“公共权力的私有化”。我把这个定义撂在这,用方舟子那厮的话就叫“立此存照”。如果有人为了捍卫中国文化,就可以拿这个当靶子。如果你能有理有据地否定掉这个定义,我主动认错,这就是波普尔的所谓“科学精神”。如果你能给出一个更准确的定义,俺佩服你到五体投地的地步。“
我突一怪想:如一国营公司,搞股份制,将公司分成股份,分给公司职工。当然头头脑脑们趁机多捞,那是腐败。但是每个挺高兴的职工,也把国家的公共的的,弄成自己私有的了。这是不是腐败呢,有点闹不明白了。
又突一怪想:美国的前总统克林顿,把那”公共权力“莫妮卡给”私有化“了。这一定也是腐败。
自个瞎想,不敢在坛子里跟帖,在俺”自留地“里咧咧几句。我可不是捍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