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案例分析——试过和解,不能超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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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头12月底搬进来,1月初,又搬进两家,5个人,变成了十二、三个人。而白兰卡一天也没有出现过。我问他怎么搬那么多人,他说他的哥哥在医院病危,这几天就要断气了,大家来送最后一程,我赶紧闭嘴,家里有这样的事,一定宽容。
       他们一住就是一个多月,2月份还没搬出去,每天在车库门口喝啤酒,抽烟,聊天。我去收房租时,向他提出住进人数太多,太久,希望按照合同上写的去执行。他就破口大骂:“我家来客人,你也要管啊?! 发,发,发!”
      他们家一大堆客人,3月初搬走了,住了两个月。
       2月房租的支票是一个他的客人在俄罗岗州银行户头,里面没钱,而且我又不幸丢失了。为此,赶房客的法庭上,被法官打回:“ 他是欠你的钱,不是没付房租。”。还幽默地说“快回去重新开始吧,我们很快就要在这里见面了。”。
        这已经是3月下旬,我尝试跟他和解,请他搬出去,我给他一个月免费住,前面的租金免了,让他找房子去搬家,他很熟练的回答:一个月不够,要再住三个月,还要两千块帮忙搬家。我没听说过,不付房租,还可以要求房东再给他钱的,谁欠谁啊?! 这样的要求像敲诈勒索,我决不能同意。还是上法庭吧。于是我再次送三天通知,重新开始驱赶房客。
        4月29日开庭,由于白兰卡的失踪,造成驱赶麻烦,就把她的名字给取消了,但是在法庭上,光头撒谎没有收到3天通知,法官看着贴在门上的照片,还是认可了他,驱赶失败。
        5月重新送3天通知,他逃避不在家,我才发现后院的门上贴着一张红色警告。3/19他就叫了城管来检查房子,居然贴上了红色警告,这是他留着最后一次上法庭的法宝。我三次去城管要求检查报告,他们一直不肯给我。光头也不让我进去检查。所以这就成了一个谜。
        6月开庭,调解时,他提出两个月免费,还要给他2千块钱。律师也不同意了,生气地说:“这不是拿枪入室抢劫吗!”。
       他已经赖了5、6千房租,还要敲诈,我也坚决不同意。再说夜长梦多,谁知道他两个月后又会搞出什么花样,就请法官一定要做决定,他必须搬出去。法官判决同意我的请求,免了他所欠的房租,就是因为那张红色的警告。它帮着光头赖房租,又帮着法官立刻判决。是好是坏,至今未知,过几天他搬走了,一切就清楚了。
        法庭上光头又拿出一张黄色警告,曾几何时,红色自动变成黄色的了?这个谜又更加了一份神秘色彩,我迫不及待要去弄个明白。
         不过法官提醒我“欠你的钱”,让我立即去小额法庭立案, 现在开庭已结束,胜诉在阿汉布拉法庭。
        原本一个简单的驱赶房客的案子,由于城管参与,弄得复杂起来。现在警察在行动了,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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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enxuejobs' 的评论 : 问题就是出在这里,后患无穷。
wenxuejobs 发表评论于
开始就不能心存侥幸和贪小利(早点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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