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中外关系中,“夷”字的使用,尝是一大争议焦点。骄傲的英国人认为此词等同于英文中的barbarians(野蛮人),羞辱了大英帝国之尊严,力争在中国官方文件中废弃“夷”的使用,最终于1852年《天津条约》中如愿以偿。后来的史书写作,包括费正清在内,则也均把“夷”字径直翻译为barbarian,由此表明清朝官员的顽冥不化,头脑闭塞,把“夷”字的废弃,看作是中国走向近代国际关系的重要一步。近年,刘禾教授所著The Clash of Empires: The Invention of China in Modern World Making (哈佛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则有专章力辟前说,认为“夷”在清代的意思就是“foreigners”——外国人,确无贬义,且当时的官员就对英国人的质疑颇为不解。刘禾指出,围绕此词的冲突,为西人在语义学(semantics)上的误解,并赋予政治含义,借机扩大侵略。
刘禾教授对“夷”的质疑诚有助于从文化误解,翻译,和语义学的角度重新理解近代中外关系,并挑战以往一概认为中国人自大的刻板印象。查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王力古汉语字典》“夷”字条目,也无一处提到“夷”有“野蛮”的含义。然而这一争议果是英国人无事生非,庸人自扰,兼借题发挥,施行其殖民主义罪恶计划?似不尽然。
从“夷”的最初意义看,是为“东方各民族泛称”(王力),“狄”是北方少数民族,确无明确的褒贬义。但这里的“东方”和“北方”本身是以中原的“诸夏”为中心来看,而诸夏又有明确的文化自觉,有夷夏之别,恐怕“夷”和“狄”还是暗含了某种词典上无法正式记录的文化优越感。另外,随着时代变迁,“夷狄”开始具有价值判断的意味。王安石诗《河北民》中有“家家养子学耕织,输与官家事夷狄”句,写的是北宋向契丹和西夏纳供,这里的“夷狄”显然是带有感情色彩的,注称:“古代对四方边境少数民族或对外国的鄙称”比较准确(《王安石诗选》,香港三联书店1983年版。钱钟书《宋诗选注》也收《河北民》,但钱先生专解此句中“事”字,对“夷狄”不作注)。清代,理雅各在英译《四书》的时候,把夷狄翻译为“rude tribes”,也应当是较为合理和策略的,既不用“barbarians”这个在英文中有强烈的价值判断的词,又不否认其带有“粗鲁”,“未经教化”的含义。林则徐在禁烟期间的奏稿中称“英吉利国夷人震慑”(英吉利三字每字均加“口”旁)和“各国夷人”等,也有明显的反感情绪。如果“夷”仅是作“外国人”解,那么“英吉利国外国人”显然于语法不通。
认为“夷”等同于“外国人”,似乎是说中国古代和近代就没有其他用来表述“外国”和“外国人”这两个概念的词汇。其实,《明史》中记载南洋各国的部分就直接称为“外国”,这里说明,“外国”一词早已存在,而夷主要还是用于中国境内未开化的少数民族,而不大指海外诸国,用以指英国当然也是不太恰当的。另一个例证是,清初小说《镜花缘》中,写唐敖和林之洋等人到海外经商探奇,均以正面语气和感情描述“君子国”,“女儿国”,其实为讽喻现实,全书无一个“夷”字,但有“外国”一词,说明近代以前的官方史籍和民间文人写作中,“外国”都是一个指代其他国家(包括藩属国)的普通用词。“夷”字又常常和“蛮”连用为“蛮夷”一词,如《明史·云南土司》章有“滇省所属多蛮夷杂处”,而“蛮”在王力古汉语字典的注释中则明文有“粗野”条目。中文中有“蛮夷”,却无“蛮洋”,“蛮外国”,也可明证“夷”正因所带有的负面感情,而易和“蛮”结合。王力先生的注释主要依照原始儒学经典,当然也无须顾及后来的含义。辞典不能顾及词的感情色彩,这种现象其实现在也有,如,“乡下人”这个词,词典当然也不会将之规定为贬义词,但在城乡差距,户籍制度等等存在的现实语境中,恐怕说者听者都对其间的感情色彩“冷暖自知。”英文中同样存在这种情形,例如“Oriental”这个词同样带有殖民主义色彩,今天的英语中也逐渐用East Asia 代替了。
对“夷”的使用和逐渐放弃,不仅是英国人施加压力的结果,也是中国人的自觉选择。魏源在1840年代云“师夷长技以制夷”,冯桂芬在1850年代的《校邠庐抗议》中尚言中国有“四不如夷”,但到了1874年初版的郑观应《易言》中,“夷”就几乎见不到了。郑观应说“若我中国,自谓居地球之中,余概目为夷狄,向来划疆自守,不事远图。” 这里也可见清朝思想中“中国”与“夷狄”地位不对等——这种价值判断当然已经从几千年前孔子的思想中剥离出来,而受现实的影响了。郑观应并不是被英国人捉去洗了脑,或是深入学习领会了官方关于改变措辞的精神传达,而是因为自己也反思到“夫地球圆体,既无东西,何有中边,同居覆载之中,奚必强分夷夏。”此时一个用来指称西方国家的新词“泰西”进入了郑观应的写作语汇中。应当说,民间写作中的“泰西”和“泰西人” 比起“夷”来说,确实进了一大步,比起“外国”则有更准确的地理方位感。而“泰西”也可以算是一个真正的中性词,有助于人们以一种不卑不亢的平等的眼光来看待和学习西方。同时,郑观应在其论述中也不总是笼统地称“泰西”,而是分别具体讨论“英,美,法,俄,澳”等国各自的特点,这无疑又是一个进步。不过,到义和团起事的时候,“夷”又浮出水面。翰林院编修们上的奏折一口一个“夷当自灭”,“夷狄无父无君二千余年,天假手义民尽灭之···”(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下,2193页)
这样看来,“夷”是否等于barbarians的答案是“Yes and No.” 它最初的古意不是“barbarians”,似乎也不当毫不犹豫地在任何情况下都完全翻译成“barbarians”,而取消其中性的一面,在这一点上,刘禾的发现是有价值的。但“夷”在后来(直到清朝)演变中内涵(connotation)逐渐带有贬义又是无疑,不可否认的,因此英国人为了追求对等而要求取消“夷”是合理的,全面翻案并无说服力,而过度辩护似是以著者在夷之身,借夷文夷论,发前清翰林院之言,怕就是刚毅徐桐听了,也觉得别扭。纽约1978年曾出版一本《刘氏汉英大辞典》,对“夷狄”条目的英文注释为: Barbarians, those tribes to the east and north of ancient China,对“夷人”的英文注释是:old term for foreigners. 如此就把本意和引申义都包含在内。今人在翻译和理解中恐怕应当以此为借鉴,把各种情形分别个案看待,例如冯桂芬所说的“四不如夷”,既然其语境是以学习和借鉴西方为目的,恐怕理解成“foreigners ”更恰当些,而那些保守或特别强硬的士大夫(包括林则徐)说的时候,恐怕就真是barbarians了。但研究中过度强调殖民主义话语的力量,实属过犹不及,反而把近代中国启蒙思想家放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他们的反省难道不是自我思考的结果,而仅是被殖民主义灌输的结果?难道他们没有吸收和创造转化的能力?
福柯曾强调“权力”(power)不是单向,而是“circulative”(循环)和“netlike”(网状)的“权力关系”,而且“个体是权力的施者,而不是受者。”(Michael Kelly, Critique and Power: Recasting the Foucualt/ Habermas Debat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1994)。在探索近代中西文化关系的时候,恐怕注意互动的一面比以西方受害者的姿态批判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