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英尺
1,
我最近看<<西藏生死书>>。结果夜里总是梦到死去的人。
比如二十五年前的语文老师,他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又比如,在路上认识的只有一面之缘的朋友,她是个年轻女孩,在几年前因为事故去了他界。梦境都记不得了,只记得醒后他们久违的脸。
要命的是,有时,熟或不熟的朋友,会在我梦中死去。
我很惶恐,若是听到哪位识与不识的人死去的消息,即使在千里之外,都似乎与我有关。
于是,我暂时放下生死书的阅读。我翻到渡边淳一的<<男人这东西>>,结果,我开始做艳梦。我的艳梦很杂,比如一个从未见过面的网友,我们在带有吧台的游泳池里喝酒,然后亲热。有时侯,是我的丈夫。又有时,是我过去的恋人,在梦里亲热。
终于说到了正题。其实,我想写一段文字,关于我过去的恋情。
因为有一天,我看到曾经恋过的那个男孩,他的妻子发了一张他在海边的照片,光着上身,还是那么瘦,拿着一根烟,用手机给女儿拍照。我一看,不可收拾的想起他。想起我们曾经交缠在一起。
2,
关于爱情,七零曾精辟的说,爱情就是身。心。迷。恋。这四个字缺一不行。
我很赞同。若你爱一个人,却没有与对方有过身心交缠,那不算是爱情。我想到我写过一篇关于暗恋的文字,暗恋就是一种意识暧昧,我们连手都没牵过,所以,那不算爱情。
我年轻的时候,有过几段恋情,这是其中一段。
那时候,我喜欢瘦削的男人,要不善言辞,当然,还要帅。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登山前的临行会议。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登山,背着帐篷睡袋默默行走一天,然后在山里睡觉。我还喜欢攀岩,尽管身手不敏捷,却也能勉强把自己倒挂在天然或人工的岩壁 上。
临行会议里,去参加周末三天登山的人很少,只有五个,两女三男。我正懊悔,没有帅男的行走提不起劲。这时候,他推门进来了,说,我也想去参加,还来得及吗?
我看到瘦削的他,安静的笑容,话不多,声音温和,黑框眼镜后的黑眼珠透着一股纯净。他很年轻,比我小五岁。当然,那时候的我,也年轻。
3,
我们行走了三天,翻越了两座山,其中一座只有当地人走过。
途中下了两场大雨,遇到一次泥流,踩上青蛇,渡过独木桥,脚走到麻木。快乐就是艰辛后看着自己身后的山林,还有那弯曲的山路。
我们默默走路,几乎没有交流。大家都知道,户外的危险,只有自己照顾好自己,才可以让队伍安然穿越山林。只是,在过一段断崖时,他本是走在队伍的前头,却停了下来,看着我们安全渡过。我有点惊奇,他如此年轻,却有着担当的心。
登山安全结束了。我们一行人也渐渐有了交流。我写了一篇关于那次登山的记录,他在后面评论,语气调皮而深沉。我记得有一句,他说,我得了登山后抑郁症。我回了一句,我最容易好了伤疤忘了疼。
我们互相加了QQ。还和另外一个他的好友y建了一个只有三人的聊天室。那时他喜欢周星驰,每一句话都是无厘头,看着就能笑到喷饭。
4,
那时朋友开了个酒吧,还可以唱歌。我们在QQ上通常只开了个头,总会有一个人提议,去喝酒吧。
三个人从各自家里,飞奔到酒吧。喝了酒,就唱歌。他的声音很好听,他喜欢那首,《三万英尺》,当他唱到最后一句,”要飞向哪里, 能飞向那哪里,愚笨的问题,我浮在天空里 自由的很无力。。。。。。”我总能怔好久。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他的时候,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睛,总是闪着亮光。我恍惚感觉到,那是爱情。
可是,那时候若我和他人谈爱情,就是准不伦。因为我有个不即不离的男友,就象婚约者一样.
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其实一样花心,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我还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酒是一个好东西,它不仅能助兴,还能乱性。
5,
我们总是三个人一起喝酒到深夜。都有了微醉。不得不散场的时候,因为我和他顺路,总是我送他回家,用我的蓝色摩托车。我喝多了开摩托车,飞快,自由得想飞。他同样喝多了,有时会抱着我的腰。只要他一触碰到我,我就激动得脑子要炸开。
那是一个在我头脑准备炸开的深夜。路过他家门口,我呼啸而过。至少飞奔了八公里。我把车停在空旷的郊外。他不发一言,拦腰抱着我,我们乱乱的吻在一起。然后,他说,我来开车吧。
他把车开到他的家里。他的父母住在三楼,他住在二楼,一楼住着他家一条狼狗。我害怕,他说,你瞪着狗的眼睛,它会安静的。果真如此,我们无声而顺利的进了他的房间。他很瘦,却很有力。他喜欢攀岩,手臂很有力。我们无声的交缠,用四肢和身体交流。直到累到无力。。。。。。
清晨,他父母出门了,我轻手轻脚又瞪着狼狗,回家去。
这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好几次。到了第五次的时候,那狼狗已经会投以我柔和的眼光。
6,
我们互相迷恋着,有时是酒后糊涂,有时是梦里清醒,更多时候是不可救药。我们从未说过爱,也未说过喜欢,我们在朋友聚会时默不作声,用眼神交流。和好友y依然三人一起唱歌喝酒,然后深夜我们离开,在黑夜里用身体交流。
爱情,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身心迷恋,如一枚又美又邪的迷幻药,让人欲罢不能。
可是,我们虽从未交谈过,却都知道,我们之间的横沟。
我怆惶的爱着两个人,注定要伤害与被伤害,也注定会粉身碎骨。
他越来越忧郁,他每次都忧郁的唱那首<〈三万英尺>〉,”逃开了你, 我躲在三万英尺的云底,每一次穿过乱流的突袭,紧紧地靠在椅背上的我,以为还拥你在怀里。。。。。。”
我决定离开,我身边的两个男人。我们有意识的避开着。直到有一天,朋友们说,有个女孩很喜欢他。我在明媚的阳光下笑着流泪。
后来,这个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再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又有了很多关于我的故事,还有我的家......
7,
我离开家乡后,再回去,从来没有见过他。不是没有机会,是因为我觉得,相见不如怀念。
我无意间看到他的照片,眼睛里依然闪着光。
我很快乐。
正如我相信,他若无意间看到我的照片,他也会很安心的快乐一样。
20140827
那时朋友开了个酒吧,还可以唱歌。我们在QQ上通常只开了个头,总会有一个人提议,去喝酒吧。
三个人从各自家里,飞奔到酒吧。喝了酒,就唱歌。他的声音很好听,他喜欢那首,《三万英尺》,当他唱到最后一句,”要飞向哪里, 能飞向那哪里,愚笨的问题,我浮在天空里 自由的很无力。。。。。。”我总能怔好久。
我发现我开始喜欢他的时候,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睛,总是闪着亮光。我恍惚感觉到,那是爱情。
可是,那时候若我和他人谈爱情,就是准不伦。因为我有个不即不离的男友,就象婚约者一样.
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其实一样花心,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我还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知道酒是一个好东西,它不仅能助兴,还能乱性。
5,
我们总是三个人一起喝酒到深夜。都有了微醉。不得不散场的时候,因为我和他顺路,总是我送他回家,用我的蓝色摩托车。我喝多了开摩托车,飞快,自由得想飞。他同样喝多了,有时会抱着我的腰。只要他一触碰到我,我就激动得脑子要炸开。
那是一个在我头脑准备炸开的深夜。路过他家门口,我呼啸而过。至少飞奔了八公里。我把车停在空旷的郊外。他不发一言,拦腰抱着我,我们乱乱的吻在一起。然后,他说,我来开车吧。
他把车开到他的家里。他的父母住在三楼,他住在二楼,一楼住着他家一条狼狗。我害怕,他说,你瞪着狗的眼睛,它会安静的。果真如此,我们无声而顺利的进了他的房间。他很瘦,却很有力。他喜欢攀岩,手臂很有力。我们无声的交缠,用四肢和身体交流。直到累到无力。。。。。。
清晨,他父母出门了,我轻手轻脚又瞪着狼狗,回家去。
这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好几次。到了第五次的时候,那狼狗已经会投以我柔和的眼光。
6,
我们互相迷恋着,有时是酒后糊涂,有时是梦里清醒,更多时候是不可救药。我们从未说过爱,也未说过喜欢,我们在朋友聚会时默不作声,用眼神交流。和好友y依然三人一起唱歌喝酒,然后深夜我们离开,在黑夜里用身体交流。
爱情,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身心迷恋,如一枚又美又邪的迷幻药,让人欲罢不能。
可是,我们虽从未交谈过,却都知道,我们之间的横沟。
我怆惶的爱着两个人,注定要伤害与被伤害,也注定会粉身碎骨。
他越来越忧郁,他每次都忧郁的唱那首<〈三万英尺>〉,”逃开了你, 我躲在三万英尺的云底,每一次穿过乱流的突袭,紧紧地靠在椅背上的我,以为还拥你在怀里。。。。。。”
我决定离开,我身边的两个男人。我们有意识的避开着。直到有一天,朋友们说,有个女孩很喜欢他。我在明媚的阳光下笑着流泪。
后来,这个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再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又有了很多关于我的故事,还有我的家......
7,
我离开家乡后,再回去,从来没有见过他。不是没有机会,是因为我觉得,相见不如怀念。
我无意间看到他的照片,眼睛里依然闪着光。
我很快乐。
正如我相信,他若无意间看到我的照片,他也会很安心的快乐一样。
201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