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看守所和监狱而言,不发生非正常伤亡事件,不发生囚犯逃脱越狱事件,是不可逾越的一条安全底线。三名犯人从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逃脱,公安局和看守所相关领导肯定跑不掉,降职撤职铁板钉钉,判刑也不是不可能——这有先例,也是后话。
大陆看守所的建筑安全设计,一般是四周高墙、铁丝网(甚至电网),高处有持枪岗哨,地面有数道门禁和多个民警把守,还有很多智能监控盯梢系统——一般来说,除非囚犯长翅膀,否则极难成功越狱——就算有翅膀,还要顾忌射向空中的子弹呢。
在读过、跟看守所和监狱内部人士探讨的大量越狱事件中,成功的越狱击穿的都不是监狱高墙,而是人性弱点。
比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三名囚犯越狱事件,根据警方现有通报,看守所管理人员至少有三个弱点被越狱者成功击穿:
1. 后半夜4点40分,这是一个越狱犯精心挑选的时间点。这个点,人一般会精神松懈和恍惚,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犯困打盹——看守所民警也是人——专门的夜班工作者也如此——我已经上夜班10年,凌晨5点多仍会进入“想睡”状态。
2. 越狱囚犯共有三人。所有囚犯进入看守所(监狱)时,都会被告知越狱的后果——要么越狱时被狱警开枪击毙,要么越狱未遂抓回来重判。过往案例和数据都表明, 多数越狱者是亡命之徒——延寿三个越狱者,一个判死刑,一个犯伤害致死罪,一个犯故意杀人罪——都是对自己未来几乎不抱希望者。此外,很多越狱者都是有预 谋而非临时起意,且是有组织的——单干,这事对越狱来说难度实在太高了。然而,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管理人员,似乎对这些越狱者事前的越狱心理、准备和动态 都不掌握,完全失守。
3.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看守所(监狱)对死刑犯以及可能判死刑的犯人,都会严加管理和看守,一方面防止他们自杀自残而死或在狱内再热事端,另一方面就是防范他 们破罐子破摔图谋越狱。有一位县级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一位省级监狱的监狱长在私下聊天时都曾告诉我,在他们所在的看守所和监狱,死刑犯和重刑犯,要么是 单间收押(条件具备时),要么是派至少两名轻刑犯人(或涉嫌轻微犯罪的嫌疑人)安排在同一间进行监督看护——监督看护得好,这些轻刑犯人(或涉嫌轻微犯罪 的嫌疑人)便算立功,可获得减刑等优待。然而,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这次越狱事件,三名涉嫌重罪、重型的犯人,竟然可以在午夜4点多吹响“集结号”,简直让 人匪夷所思!
这些防线是如何被囚犯击穿的,尚需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和披露,但越狱犯洞悉了看守所管理人员的人性弱点、监管漏洞并加以利用,成功越狱已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