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语老师莱斯利.麦凯恩和俞敏洪(下篇)俞敏洪 6

几年后,我去唯一给了我全奖的名校所在地探望朋友,特地去拜访了那个古老的校园。沿着褐色石子铺就的小径一个人慢慢地走着,路边艳丽的小花,摇曳的古树,擦身而过的男女学生,都让我感到无比亲切。尽管我没来就读,但它曾给予我的肯定,对我来说特别重要。触景生情,我越来越后悔,自己从未当面去跟俞老师道声谢谢。

----摘自《我的英语老师莱斯利.麦凯恩和俞敏洪(下篇)俞敏洪 5

其实令我深感遗憾没去道谢的不仅是俞老师,还另有一人。她就是我第一次摸到中关村二小,纠纠结结地跟尚不知姓甚名谁的俞老师探讨托福事宜时,后来进屋的那位年轻女子。我只无意间扫她一眼,从此便牢记心间,因为她长得太美了,说国色天香实不为过。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就俗人一个,每次看到她都忍不住被吸引,深刻体验何为赏心悦目。她身材匀称高挑,气质淡定娴雅,仪态端庄大方,毫无粉黛之饰,是迄今我见过的最优雅的亚裔女人。尤其那毛嘟嘟杏仁核般的大眼睛,柔和卷曲的深棕色短发,颇有几分异域风韵。另外她还有点冷,但不是冷冰冰,而是凉飕飕的那一种,举手投足间比所谓的明星不知美艳了多少倍。

这样的一个大美女出现在那样的一间破屋子,显得格外地不合时宜,对人视觉的冲击非常强烈。除了负责报名等事务,她也经常去教室忙碌。记得俞老师有一辆红色的面包车,载满沉重的印刷品跑来跑去,我多次见她费力地搬上搬下,分发整理,里里外外协调着。我惊叹她的美丽的同时,认定她是雇来打杂的,因为长成那样,怎么能学习好呢,考不上大学只能干这种活,真可惜。

后来时间久了,听说新东方是个夫妻店,但除了俞老师那个夫,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妻,因为除了一帮老太太,只有她一个年轻的,且极少当众跟俞老师有交流,没有迹象表明他们是一家人。终于有一天,临上课前,她匆匆从外面赶来,跟讲台上的俞老师低声耳语几句后,两人四目相对时的一种默契,让我猛然醒悟:她真是他老婆!于是从那天起,我对俞老师又多了几分敬佩,原来他在行的,不仅仅是教英语。

我考完GER后,一边忙于工作,一边紧锣密鼓联系出国,就此远离了新东方。直到一位外地同学想考托,求我帮着去报班,我才最后一次涉足中关村二小那间小门房。我知道无论如何,这个地方我永远不会再来了,所以办完事没有立刻走,而是想跟大美女聊几句合个影。虽然她不是老师,没讲过一堂课,但在出出入入新东方充满辛苦的日子里,她对我一直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她注意到了倚在门边的我,用手势示意稍候。但就在围着她的学生逐渐散去,我正要说明来意之际,她爽快地开口了:“你找你们俞老师吧?嗯,他回来了!”然后抬手往我身后一指。

我的天,不早也不晚,俞老师刚好从外面走过来。可我根本没有跟他照相的意思,因为第一他长得不漂亮,第二他看着不新鲜,第三也是最主要的自己成绩平平有压力。但是如果我只请她不带他算什么事… … 我犹疑着避开俞老师迎上来的目光,趁人不备溜走了。

东方式的含蓄,有话不说,好像藏在心底就有多高尚,使我错过了与她道别的机会。如果换做今天,我一定早早跑去跟她说,我暗中对你迷了很久了,想跟你留个影。我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来拒绝,一直特别后悔没坚持。没邀请俞老师倒不遗憾,反正现在满世界都是他照片,喜欢的话,PS一张就行了。

近年读到过一篇俞老师的文章,谈到太太时,他用了大概这样的词句:她能嫁给我就够为难她的了,几乎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如果我太落后,这脸面往哪里搁呀… … 在他动辄洋洋洒洒的文字中,这是最精彩的一小段,我忍无可忍,笑个不停。当然,至于这位漂亮的俞师母人后是不是河东狮吼,左手右手,我就不得而知了。

到美国后,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跟所有留学生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跟在国内学英语的困难比,又多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艰辛。不过,经济的拮据、身心的劳累都不算什么,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命运给我开的一个天大的玩笑。

那是发生在出国后不久、直至多年后我才能够平静道来的一场厄运。它来自于我上篇莱斯利中提到过的初恋男友、后期嫁了的那个人。当初我去学英语时他并不反对,不过我有所不知的是,他热衷官场,并无意出国;支持我是因为根本不相信我能考过去,任我玩玩而已。当意识到我越来越接近目标,又不好阻拦,便开始刻意抽身。他心思缜密,采取了拖延、冷淡、疏远、出轨几个步骤,最令人叹为观止的还在于他巧施苦肉计,对外宣称被我甩了… …

我有点像置身于一部谍战片,扮演一位悲催的女主角,对手在暗处知己知彼,我却浑然不觉,自然没有任何胜算。我后悔学英语,后悔来美国,后悔没去结识莱斯利介绍的法国帅哥,后悔新东方有那么多优秀男生而不去爱一个... ...我跳不出年龄和阅历的局限,将他人的生存法则视为自己的错误,受伤害的同时,还拼命自责。

认识人性,切割自己脱胎换骨,是个极度痛苦的过程。每到快挺不住时,我会想起俞老师上课前总爱播放的那首《我是一只小小鸟》,只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从“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变成了“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有时我忍不住惊叹:“李宗盛,你是谁?赵传,算你狠!为什么,你们能预知我会这么倒霉?!”

尽管对出国时有悔意,我心里清楚自己从未被误导,师从莱斯利和俞敏洪,皆因跟他们拥有相同的价值观,没有自由的日子,过它何用之有。为方便复习英语,我出国时带了一些上俞老师课时录的磁带,那段时间曾常常拿来听听,聆听他的妙语,感受他的热情,给自己找到理由坚持下去。

好在我的生活并非永远如此不堪,阳光来迟了却也终究云开雾散了。
当年的那个男人后来过得挺惨,我听到消息后高兴了好几天。尽管一般那不是我的行事风格,但我允许自己当回人,不装神。渐渐地我懂得了,能给予自己正能量的人,才是世上最值得珍惜的财富。都是后话了。

来美国后遇到的同学大都听过俞老师的课,对他的喜爱几乎一边倒。但也有个别人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攻击他,某次在朋友家聚餐就碰上了一位。我精心烹饪的红烧小排那家伙最爱,一边啃一边大放厥词,当听他说到俞敏洪就为应试赚钱,根本不是真正教英语,我彻底恼了,趁他不备把排骨盘子撤掉了。他遍寻不到,就把面前的骨头捡起来送到嘴里重新咂吧。从此大家知道,当我面,除了不能提三虎(我的猫)的不是,也不能说俞敏洪的不好,否则吃相会很难看。

由于压力很大,曾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但是也时有新东方的消息传来。比如它壮大了,它改制了,当然最大的莫过于新东方在纽交所上市了,以及俞敏洪成了全中国最富有的老师… … 除了对少数熟悉的朋友,我从不提及自己的新东方之缘,但心中还是有些小得意,因为毕竟有名师出高徒这一说法嘛。

2010年夏天我回国探亲,临走前小学同学送我,因为两位男生接连英年早逝,大家伤感之余都喝了不少。我们小学时是出了名的乱班,但长大后同学感情却很好。不久前还在一起欢聚,不久后却一次次跑火葬场。突然意识到,与有些人,如果不珍惜,下次只能在墓碑内外相互凝望了。尽管我相信有天堂,可我宁愿那些有体温有微笑有性情就在面前能立刻感受得到的体验,没有耐心等到明天。

我的酒量是二两啤的,当夜醉得无法入眠,于是借着酒劲,给俞老师发了一封电子邮件:Dear 俞老师:我是你十八、九年前的学生,现住Chicago。我认识你,但你不认识我(这个顺序颠倒过来就不合理了), 你还好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想起当初上你大课时的情景,还是很开心,很想念你。尽管你桃李满天下,但我绝对是比较鲜艳的一朵… …

由于不谙中文打字,这封信我翘着兰花指从夜半敲到天明,当日上午便带孩子启程去外地旅游了。三天之后,打开邮箱,俞老师回复了,对我的求见予以奏!

(未完待续 还有最后一集)

高斯曼 发表评论于
“与有些人,如果不珍惜,下次只能在墓碑内外相互凝望了。”

=== === 是呀,是要珍惜呀!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秋月冬雪' 的评论 : 呵呵,谢谢!这段时间太忙,没抽出空而来,今天又开始润色了,请再给两三天。
秋月冬雪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好看。一直追看呢。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vinghere' 的评论 : 呵呵,我提到这两个人,主要是因为与本文我要说事情有关联,他们真的不再bother我了。谢谢。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unfun.dk' 的评论 : 谢谢你喜欢!我也是,那段日子很特殊,也很难忘。也一定要设法找到Leslie老师。
livinghere 发表评论于
原谅别人是解脱自己,所以我建议你让自己慢慢原谅你的那位同学和你的前男友或前夫。你需要相信他们不是开始想欺骗你的,或许开始不想不让想看到你不高兴,善意的撒了谎,慢慢的后面发现刹不住车了。真诚的相信每个人都是好人,好人做了不好的事。原谅他们,你会解脱,你会开心。把身上的刺拔掉吧。
sunfun.dk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的好文,让我又回到了当年在新东方学托福的日子。你的记忆力真好,细节都那么生动,就像在读的故事就发生在昨天。
期待你找到莱利斯后的新故事:)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rjyguo' 的评论 : 首先,“想重温艳遇横行的日子”办法很多,就怕只说不做 :-) 其次,我中学和大学时外语学的不是英语,所以才在俞老师那断续耗了一年半多,一般你们一个托班一个G班就完了。不过真的是Never too late,殊途同归了。谢谢来访。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tnorthcal' 的评论 : 知道有人没拿学位直接工作的,但很少,首先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身份就是大问题。你是晚了几年,也年轻呀 :-) 另外,我开篇就说过,俞老师教过的学生如过江之鲫,其实并不认识我。但相谈甚欢是真的。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vinghere' 的评论 : 呵呵,早晚要结束的啊,在忙乎最后一篇,谢谢!
mrjyguo 发表评论于
我是顶替家兄上了几堂前进的托福班(当年不准大四出国,大一的我稀里糊涂的走上了海不归的路)。老师很风趣,发音准,也有独到的见解。不过好像不是您的老师。

感觉来说,进修班不是很有用。有基础的学生是为了考古题,而更多的只是去“赶集”。不好意思,我骗了蔡光天 (前进校长)几千块 “一等奖学金”,因为我一进大学就考过了六级,托福对于我也不难。所以说,我只记住了前进老师的Jokes。荤的或politically incorrect的。。。 因此,我是绝对不会送小孩去after school滴。不过,我自己倒很想重温艳遇横行的日子。。。
atnorthcal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花老虎' 的评论 :
我是1999年年底的时候机考的GRE。 蹉跎了太多的岁月。考完以后申请了一个computer science的program,结果也没有去, 原因是在学校offer 的几乎同时又拿到了一个工作的offer,纠结一番之后就去工作了。几年后又考了一个GMAT, 最后读的是MBA。 回过头来看, 当时大学毕业后为了能不考这些试以及为了避开89年之后的所谓培养费之类的麻烦,选择了直接出国工作。结果呢,托福,GRE, GMAT一个都不能少。

期待看你和俞老师的重逢。为了增加点趣味性,我预测俞老师还记得当年猜不出问题的你, 相谈甚欢。
livinghere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喜欢。希望你继续写,不要结束。
花老虎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tnorthcal' 的评论 : 谢谢与我同感。你说的机考,应该是后来了吧,我都是卷子涂黑的,比较早了。这些年很多事情忙过了,想静下来涂涂写写,就有了这些小文。争取这周结束这篇。再谢!
atnorthcal 发表评论于
写得好。
我只看了你关于俞老师的部分。我自己没有上过新东方的课。 但是有好几位特别亲近的人都上过。后来等到我认真考托福,考GRE的时候我自己已经在国外了。 我用的都是别人几年前在新东方上课的教材和笔记。印象最深的是在GRE考试时从计算机上看到的题和准备的资料完全不是一个路子,当时就蒙了。好在三个月的认真准备不是盖的。

感谢俞敏洪。他的努力和工作帮助了很多人实现了留学梦,也成就了他自己。为楼主的执著点赞。这几天每天都来查看你的第六, 今天终于等到。期待你的结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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