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四五):香山方炳
从第三国转道澳洲,曲线留学,方炳(Fong Bing)可谓其中之典型。
方炳是香山县毛涌村人,生于一九一三年二月十二日。早在他不到十四岁时,亦即约在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二七年之交,其家人就把他送到了斐济,在该岛首府苏瓦读书。在此,他入读苏瓦修会书院(Brothers College Suva),读了二年。方炳前来斐济这个时间的节点,正好是澳大利亚一九二六年新的中国留学生条例实施之时。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是来澳大利亚留学,何以不直接申请澳洲的学校,而是选择前往斐济,为什么他要走这样的一条迂回路线呢?答案可能在其父亲那里,稍后我们会谈到这个问题。
在苏瓦读了二年书之后,一九二八年,十六岁的方炳想要来澳洲留学了。但当时他的申请途径也跟其他来澳之留学生不一样。他是通过中山同乡李临春当时在雪梨唐人街开设的广和昌公司(Kwong War Chong & Co.),在八月十日向澳洲政府内政部提出申请,准许方炳从苏瓦来澳留学。李临春所依据的申请材料,就是当时位于苏瓦的圣三一教会(Holy Trinity Church)主教于该年六月十四日为方炳来澳留学所写的一封推荐信。显然,李临春广和昌公司的介入与申请程序不符,故而,是年八月十七日,内政部复函告知李临春,既然方炳作为中国人,就应该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留学护照和签证。于是,这事儿兜了一圈之后,又回到起点,由方炳之父在澳洲通过中国总领事馆申请。
按照新条例,十四岁以上的中国学生,如欲进入澳洲学习,需具备一定的英文基础,类似现在的雅思最低要求。而当时尚未有雅思这种考试形式,只是要求该学生手写一篇英文信,以此证明自己所具备的英文基础。为此,方炳在得知要通过中国总领事馆申请护照和签证之后,便于一九二九年三月四日,写了一封自我介绍的信函,寄给驻墨尔本的中国总领事,由其转交给澳洲当局。
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来澳打拼已达三十七年(计算起来,应该是一八九二年左右抵达澳洲)之久的方炳之父亲方三(Ah Sam,或者写成Fong Sam),正式入纸中国总领事馆,为其子申领中国护照及在澳留学签证。他以与别人在雪梨德拉默英(Drummoyne)埠汤普森街(Thompson Street)上一起开设的菜园“永和”果栏作保,承诺每年供给儿子方炳膏火二百澳镑,安排儿子入读位于唐人街附近的唐人英文书院(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七月四日,中国总领事宋发祥为方炳签发了中国护照,编号是546/S/29;然后将材料交给澳洲政府内政部申请签证。
照例,政府方面要核实监护人的财政状况以及其与申请者的亲缘关系。这一次,官方似乎并不关注方三与方炳的父子关系,没有调档核查,显然是相信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也许是前述圣三一教会主教和广和昌公司经理李临春的介绍,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从而使之免除了这一核查程序。而对方三的财政情况的核查显示如下:三年前,即一九二六年,方三出资三百澳镑,入股永和果栏,拥有该果栏及菜园之一半股份,现该公司雇有工人四名。与此同时,他还在广和昌公司里存款六百澳镑,有利息收入。这里提到方三是在三年前才入股永和果栏,这个时间正好是方炳前赴斐济之际。对此,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许是这样:因要入股永和,当时他无余钱为其子来澳做保。而已经十三四岁的儿子之教育又不能耽搁,就将其先送往斐济学习。或许他在那里有亲戚代为照应,因为此间中山人为数众多,当年先施公司和永安公司都在斐济有大片香蕉种植园,就是因为这里中山人多之故;或者方炳入读教会学校,获得相应的资助也说不定。
内政部核查之后,对各项要求皆感满意,遂于八月十六日给方炳签发入境签证。一九二九年十月十日,方炳从苏瓦乘坐“谢娜”(Sierra)号班轮,抵达雪梨。当天,方三和李临春一起去海关将他接了出来。
但来到雪梨的方炳并没有去父亲为他选择的唐人英文书院入读,而是于十月二十五日注册进入位于达令赫斯特(Darlinghurst)区的圣母修会书院(Marist Brothers School)读中学。尽管方炳此前在斐济读书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进入圣母修会书院之后,身体状况并不理想。根据校长的报告,从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月十三日,一个二十九个上课天里,方炳就有二十八天请了病假,显然病的不轻。因为方炳此时没有太多的语言障碍,如果不是病得不能上学,到离放假也就个把月的时间,他没有理由天天请病假,而且校长也认可其因病难以上学。该校的暑假是从十二月十四日开始,到次年(一九三0年)二月二日止。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应该可以让方炳得到较好的调养生息。
可是到一九三0年三月十五日,也就是圣母修会书院新学年开学后不到一个半月,方炳没有继续上学,而是乘坐“霓诺尔”(Nellore)号班轮,从雪梨港出发,返回中国了。文件中没有只字说明什么原因造成他如此快地离开澳洲,但前面提到的唐的健康状况也许就是答案——他的病使他无法继续在澳留学。虽然这只是推测,但可能比较接近事实。
由是,方炳的在澳留学时间,前后尚不满半年。离开澳洲时,他刚满十七岁。
1929年6月22日,方三为其子方炳申请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1929年7月4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宋发祥为方炳签发的中国护照。
1929年3月日,方炳手书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之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