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现政权天天大张旗鼓地宣传 “依法治国” ,这给人造成两种感觉,其一,好像以前没有依法治国,现在开始要依法治国了。其二,好像才明白国家要依靠法律来管理。
依法治国不是空喊出来的,有一件事最能说明问题。一起冤案(内蒙呼格吉勒图杀人案)18年过去,至今不能平反。谁还能说中国是法制国家呢?我时常想起这件 “千古奇冤” 的案件。如果冤死者是习近平的什么亲戚或者王岐山的亲戚,这样的冤案能拖到现在还迟迟不能伸冤吗?面对这样一起冤案,你们这些执政者不觉得脸红吗?不觉得无地自容吗?
结论还是一句话: 只要GCD当政,就永远没有法制可言。世界上的民主国家都是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这些国家没有一个天天空喊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做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希望当政者不要作秀,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