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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胡娜想到范曾,马思聪 ......
这几天胡娜换了 "马甲" 高调衣锦还乡,用几年速成的画技开办了一个作品展。这着实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且备受各大网站关注,尤其这发生在四中全会刚结束的当口, 此举确是耐人寻味。且不论国内办画展门槛有多低, 但可以看出画展是小, 而这之中散发的 "正能量”也许才是真。
由胡娜让我们想起了范曾和马思聪的出走, 这里不妨先简单回放一下他们当年的“胜利大逃亡":
追求生命:
著名小提琴家马思聪原是中央音乐学院首任院长,是一个安分守己,小心谨慎,不肯冒险的人。在“文革”中遭受残酷迫害, 实在熬不下去了, 于1966年年尾, 他在一些见义勇为的“小人物”帮助下成功的出走。
追求自由:
1982年,正在美国参加联合会杯比赛的胡娜,从中国队的驻地悄然离开,后来她说 “我那时实在是太年轻,太单纯,也太不成熟", 但 "我看到了一团白光,那是上帝的身影,他正向我招手"。一年后,她向美国当局申请政治避难并获准。
追求私欲:
1990年, 范曾以不忿当局六四屠城之借口,携情人离国去巴黎,并发表 [辞国声明] 批中共, 称要追逐心灵自由;后不堪国外生活,于1993年主动向政府献媚,再发表「归国声明」后获准返乡。
从上可以看出, 无论何种理由, 他们的的确确是在外逃。只是与其他“出走”不同的是, 他们是搞文艺或体育出身, 目的也仅仅是为了自己追求自由, 生命, 私欲。因而由于中国大环境的改变及他们特殊的身份, 现在均可以堂而皇之的荣归故里 (除马思聪外)。那么对于那些架机而去或民运外逃的一干人马, 他们就没有这样的福分了。有意思的是, 自文革以来一向善于投机且目无师长的不倒翁范曾,最近还被邀请与“小平千方”他们共会, 探讨当今中国文化的发展。
对出走的人网开一面,虽凸显了政府的开明,大度,包容, 但这多多少少与我们的传统道德相悖。 古人云 "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 或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如果我们能坦然接受 "一走了之",那么对那些在任何困境下都坚守在这块的土地的人们,情何以堪。也许说, 在道义上我们可以鄙视或谴责他们, 但出于“人道主义”我们又可以宽容和接纳他们。 当然我们也可不做道德上的评判, 但这种混淆如何有助构建已缺失的中国文化核心, 道德规范, 以及价值观?
![](/upload/album/0e/ab/52/3f5bbc2a7715uSouAvlE.jpg)
十五的月亮 发表评论于
自古以来,所有叛的,逃的,都不是对国家,仅仅是背叛对自己压迫,置他(她)于死地的那些有权的人和当时的环境,有压迫就有反抗,惹不起咱躲的起,叛,逃都是为了保存实力,都是消极的反抗,相比那些被逼自杀的人,叛,逃是最聪明的选择。时过境迁,当年逃的年幼者长大了,年轻者成熟了,而当年的掌权者现在没权了,或退了,或死了,现在的人和环境不会再对他们造成迫害和威胁,为啥不许人家回去?
忒绿 发表评论于
所以,法律中,可以有威胁国家安全罪,不该有叛国罪。
忒绿 发表评论于
还有一个例子。孩子跟父母断绝了关系,哪边是混蛋呀?评论谁是混蛋有啥子意义呀?
忒绿 发表评论于
这些人当年离开大陆的事件,应该从两个层面看:
一是选择。选择自己的人生,选择美好的生活,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对错是别人处于各自观念的评说,这不重要。
二是被别人或别的势力利用。这看上去是个问题。是势力斗争间的问题。不是作选择者开始想要的。然而,没有这个势力间的斗争,个人选择则不能成功。所以,所以是相互利用。
例如,蒋介石带着军队去了台湾,将毛互骂,到底谁是叛国呢?那些将士是叛国吗?所以, 对于老百姓而言,“叛国”这个词汇,是个泡沫,狗屁不是。
fengdaming 发表评论于
范曾现在很红啊!参加了文艺座谈会。
顶顶牛 发表评论于
马思聪的逃跑,给他的亲戚带来了灭顶之灾。 按照某些人的逻辑,道歉的应该是马思聪,而不是那些丧心病狂的迫害者。这些人,何其怯懦,猥琐和恶毒!
爱乱跑 发表评论于
确实 胡娜回国应该做善事回报培养过自已的祖国 画很浓艳 还是太在乎自己
她当时的举动 还是影响不少人的命运 去美国留学名额和交流削减 或转他国
pc123 发表评论于
那么一个把成千上万读书人折腾得死去活来的土匪山寨能逃离是万幸再跪着求回去是傻B
龙虎老爸 发表评论于
个人的选择,历史的悲剧
灜客 发表评论于
一个国家不是一个人的,也不是一个集团的。所以不要随意说叛逃、叛国这类话。胡娜当年或许有不得已而为之的难言苦衷,还是应当宽容一点,不要太政治化。不过,从契约原则而言,她当时也有过错。毕竟用百姓的税金培养了她,一走了之也太说不过去。现在回来不要急于买画挣钱,还是要做一些奉献的好事。比如成立一个培育少年网球选手的基金,由此来平息一下一些人的不满。
5fruitsaday 发表评论于
有些老中 揣好几本护照的 那种算不算叛? 胡娜海丙锅? 都木听说过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好文!就烦哪儿好就去哪儿,不管背叛,没有立场。
hola! 发表评论于
有时真不懂倒底who 叛who
离家出走的孩孑都错? 家长没错?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不吐不快!
想借樓主這塊寶地給大家網友講一下超級人渣范曽從香港叛逃到法國舉行的那場記者招待會的對話:
巴黎華人報紙的記者:"范曾先生,這次叛逃中國大陸為什麼還帶着你的女朋友?"
范曾:"我這次去國(這里的"去國"二字是從南唐皇帝李後主那里搬來的,以示自己是大人物也),是不愛江山愛美人,"說完回頭看着身邊坐着的中日混血女友楠麗繼續說:
"雖然這個美人已經遲暮了",
楠麗在中國出生,在北京西單街道工廠長大的,完全聽得懂這句話的涵義,當着眾多與會群眾,仍然在禮貌性地笑着,但是她的笑容比哭還難看。
范曾這個人渣就這個文學水平,就這個德性,
我呸!!!
蒙城客 发表评论于
真吃惊楼主竟然把马思聪与范曾相提并论,马思聪在文革中都快被整死了,幸运的是他有机会逃走,他的人品和艺品岂是范曾这种奴才能比的!
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有此看来,叛国本身是中性的,关键要看你叛的是什么国。马思聪、胡娜等叛得好!希特勒的下属施陶芬貝格上校也是叛国,叛得对!叛的好!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京华人' 的评论 : 傅聪在美国得罪了犹太人,没法演出,呆不下去了.才回国的.
顶顶牛 发表评论于
有些人奴性太重!
三俗不俗 发表评论于
“祖国”把您爹妈逼死了,您再回来乞求"祖国”的谅解?楼主今年贵庚?什么时候才能活明白啊!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一个主要成分是贪官的政府, 不可能有什么“原则”。
“叛徒不可饶恕”这样的原则, 习近平不可能知道---假博士不光彩,他知道吗?
注册笔名被占用 发表评论于
马思聪受到政府非人的迫害,离国出走,不属于叛国;胡娜利用出国比赛的机会出逃,是极不负责的行为;范增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趋炎附势,见风使舵,背信弃义,见利忘义,完全不顾人间道德,伦理,是个人间的老鼠!他不应该与任何人相提并论,因为他不是人。
化掉的盐柱-巴黎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民养大的,党和国家养大的骄子骄女”,那么肉麻,我在法国美国住了二十多年了,有一天我回中国,我可不认为是背叛了美国人民和法国人民的养育,我的成就一部分是我的努力,一部分是欧美制度的优秀,我回国也不是回归祖国,纯粹是有事要做,有朋友要访,有美食想吃,跟中国政府的宽大没关系!我过我的,同时对中国政府造的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我都加以毫不留情的抨击。
化掉的盐柱-巴黎 发表评论于
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国家的人民,应该是想出去就出去,想回来就回来,来去自由是基本人权,否则就是监狱,不是正常国家。什么政府的宽大,国人的奴性实在是太深了,狱吏让探监,让出去,就感动得要命。
铁钉 发表评论于
傅聪现在的说法是为“尊者讳”。当年他说的是怕回国后会被逼控诉父亲。傅雷打儿子可是有名在外的。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在下也非常同情马先生,但我们应就事论事。”
楼主大概是想说,马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他叛国是错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叛国都是错的。
看来,当年爱因斯坦叛变德国而投靠美国,无疑是错的了。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傅聰終於得到祖國的諒解"。把人家的父母都害死了,还能“谅解”儿子。这祖国真伟大。
也明白楼主的思路了:国 》 家 》个人。祖国不管做了什么恶,都不是恶,个人决不能反抗。所以,个人绝对不能背叛家,更不能背叛国。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当人们能按照居住国的法律自由选择去、留还是回时,则表明那里的文明已经处于一定的高度。您可能已经发现,美国、加拿大、澳洲、欧洲、新西兰。。。更象是一个个地理名词。希望在将来,文明后的中国也能加入。
当今世界上,恐怕只有在北韩,几乎所有发生的都是政治事件,为人们津津乐道。胡娜高调回国,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商业炒作,不得而知。如果您不想分得一杯羹,对这种新闻炒作,淡然一笑罢了。
弦者 发表评论于
如果被不公正待遇了,出走还能成为理由。她可以中国老百姓养大的骄子骄女,出走的理由呢?为什么不象留学生一样走出国门?现在回来卖画,好意思吗?
Y自然流露Y 发表评论于
谢谢'京华人' 的提醒, 在写这篇博文时, 脑子里隐约觉得还有一个他, 续一下:
追求艺术:
1959年,傅聪其父傅雷被划为右派,促使他出走。后傅聪解释了当时出走的原因:“我出走的时候,心情很复杂,因为那时候国内没有艺术,而我离开艺术就没法活下来!”。
1978年12月28日,鄧小平在傅聰的信上作了批示:「傅回國探親或回國工作都可以同意,由文化部辦理。」由於鄧小平對傅聰問題作了批示,傅聰終於得到祖國的諒解。終於回來了,回到了祖國。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钢琴家傅聪当年也是“叛逃”者之一。楼主对他做何评价?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争你个人的自由,就是在争大众的自由。如果连个人的自由也不知道争不敢争,你能指望他(她)来为大众争自由?人权天赋,人人平等这些现代文明的基础知识,在中国还迫切需要普及。
laodad 发表评论于
都是个人行为,人权生而具有。他们总比无可奈何、没有选择机会的人幸运。忍不了躲又何罪?!
Y自然流露Y 发表评论于
没错,在下也非常同情马先生,但我们应就事论事。
以下共参考:
1985年春节,时任中央学院院长的吴祖强的越洋电话联系马思聪,这位当年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向他的老院长恭贺新春,并询问那份由文化部、公安部发出《为中央音乐学院前院长马思聪先生彻底平反的通知》收到没有。
收到平反通知的马思聪全家正处在兴奋之中。马思聪跟家人打趣:“叛国投敌罪?我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听到我是什么罪名,想不到我这个满脑子音符的人,竟有这样了不起的罪名。”.
由于2007年他突然的离开,回故乡的梦想没能实现。
eN_Joy 发表评论于
"对出走的人网开一面,虽凸显了政府的开明,大度,包容..."
逼迫这些人出走,又凸显了政府的什么呢?
雑家1 发表评论于
作者不該把范曾這種敗類和為了維護自己尊嚴而寧死不屈的馬思聰相提并論。
严惠姗 发表评论于
同情和理解马思聪,都被折磨地活不下去了,换成谁不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