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教是出身决定信仰。我刚到海外,问任何一个白人的信仰,他们都能说出自己是哪个教派的。给我的印象是外国人人人有信仰。后来发现许多人离信徒差距甚远。与其说他们信某教派,不如说他们按照某教派习俗生活。
中国人红白喜事、生子结婚,都有世俗仪式。西方没有世俗仪式的,西方这种人生大事,必然是教会主持。所以,小孩受洗,一定是其父母教会的教堂。白人的名字,来来去去都是用十二个使徒的名字(十二乘以各国语言),都是受洗时教父给的名字。西方人名字的“姓”,叫做family name,“名”叫做given name。所谓given name,就是教父给的名字。所以,外国人和中国人相反,中国人同姓的比同名的多,外国人同名的比同姓的多。
人生大事的仪式体现的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国社会关系是祖宗、亲戚、朋友。出生、结婚、死亡三个仪式是人生最大的仪式,外国这些仪式都由神父在教堂主持,因此,他们都知道自己“信”什么教。实际上,这些声称自己“信”什么教的人,更多的是指他们的社会关系,他们最亲近的社会关系是他们“信”的教堂的神父及其教友。做礼拜不仅仅是崇拜上帝,而且是社区生活枢纽,如谁谁谁结婚了,谁谁谁生病了,谁谁谁生活孩子了,谁谁谁出门远行了,谁谁谁远行回来了,等等这些都是牧师第一宣布的事情,其后祈祷就是根据这些社区事件祈福祝愿,在前三十年,这种事情是政府管,工会管,妇联管,指导员管。后三十年这些就没人管了。警察和牧师是稳定社会必须有的两个职业,一个管法律行为,一个管思想和关爱。中国以前是宗法社会,牧师职能由家族管,有家法,有祖训,有祠堂。中国现在的社会乱象,很大原因就是社会牧师职能的缺失。东欧剧变最成功的是波兰,因为波兰的天主教还在,社会的牧师职能还在。
同理,穆斯林家的孩子天生就“信”伊斯兰,这是他们的社会环境,他们不能脱离这个环境而生存。
我们现在现代化了,出生在医院,结婚去派出所领个结婚证。实际上,婚礼和葬礼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的价值和社会关系,因为这些都是人生巨大转折点。结婚了,在社会理的身份即不同了,这个社会的新身份由婚礼这个仪式塑造。
中国的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应该和民政部门一起研究如何完善这些人生重大转折点的仪式,包括入学典礼(离开家庭),毕业典礼(走入社会)。这些重要的典礼必须是庄严的仪式,其前其后的社会关系要在仪式上交接,如入学典礼应该是父母把子女交给老师,要有老师欢迎的致辞,也要有父母代表送子女入学的致辞,帮助个人准备人生新的旅途,认识个人在社会中新的社会位置,以及在这个社会位置上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把婚礼、葬礼这些仪式都让给宗教机构去做,那么就是让寺庙去塑造整个社会,因为个人对这个社会的认识变了,他在这个社会中的行为规范也就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