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从这一天起我对凯文的印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我经常检讨自己一开始对凯文的反感,原因可能是他过分张扬的个性与我一贯的谨小慎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后来我对他的好感,部分归因于他的单纯和不羁,他的善良,还有一部分可能是因为他出奇的好运气——我想,这就像凯文喜欢MOLSON,真正喜欢的不见得是啤酒,而是做啤酒的这个亿万富豪。我跟凯文在一起,可能潜意识里也是想沾一下好运气吧?
凯文大概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了结了跟假老婆的纠葛,这个女人跟凯文睡了一个月以后,已经开始渐渐喜欢上了他。眼看就要弄假成真,凯文赶紧找地方搬了出去,当然临走的时候还是甩下了好几千加元。
“房租和伙食费!”凯文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了肝肠寸断的假老婆一手捏着一摞钞票,一手扶着门框,泪水涟涟。
然后凯文就消失了。我无聊的时候给他打电话,电话没人接,发QQ短信,他也不在线,半个月以后他回了我一条QQ短信:“在深圳,下周回加。”
这短信,电报一样简明扼要,看样子这小子是回去搬媳妇了,乐不思蜀呢。
凯文一回到多伦多就来找我了。当时我刚刚找到了一个比萨厂的夜班工作,中午的时候正在蒙头大睡,凯文却急急火火地按响了门铃。
“弟妹呢?”我惺松的睡眼往他身后看去,却没发现第二个人。
“深圳呢。”凯文一边把一条软中华扔到我床上,一边说:“我操,大中午的睡什么觉?走走走,出去喝酒去!”
我一边挠头一边说:“我晚上还要上班呢。”
他愣了一下,马上就骂骂咧咧地说:“上个屁班啊?沙发厂还是比萨厂,还是卖身做鸭?看你这点出息!为了几块最低工资就把自己给卖了?要不我说有些人啊,一辈子就是个穷命!”
看我仍然还是磨磨蹭蹭的样子,他不耐烦了,说:“好好好,咱们就在家里喝,少喝点。憋死我了,再不说话我就憋死个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