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在五六岁时就显示出极高的数学天赋。爸爸和叔叔扛着自家养的猪到集市,当众宰杀,将新鲜的猪肉论斤卖。英子跟在他们的身边打下手,叔叔只是简单地教她十以内的加减法,这样英子可以帮着收钱。英子很快就无师自通,推算出100至1000以内的加减算法,而且用的是心算,又快又准。
“了不起,你们罗家的英子聪明,模样又俊。可惜了,是个女娃。如果是男娃,可以大力培养,将来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几乎所有的邻居都对英子的爸爸老罗这样说。
英子虽然出生在贫瘠的广东客家农村,长得却一点都不土气。瓜子脸,樱桃嘴,水汪汪的大眼睛,而且皮肤白皙,怎么也晒不黑,像城里的娃。她是家中的长女,上有一个年龄略长些的哥哥,下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小弟。罗家的几个孩子都很俊秀,虽然衣着寒酸,走出去却不失为一道亮丽的风景。老罗夫妇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家里没几个钱,最大的财富就是几个儿女。一连生了几个漂亮的孩子,他们心里颇为得意。老罗不时去县城卖猪卖菜,一来二去,也长了见识。他不赞同邻居们重男轻女的想法,反驳他们说:“谁说我们家的英子是女娃,可惜了?我偏偏要送她上学堂,学算数学写字,山沟里也能飞出金凤凰呢!”
就这样,解放初期,七岁的英子被父亲送进农村的破旧学堂。
去了学校,不代表农活就免了。罗家的生活非常困难,为了帮补家计,英子放学后,要去割猪草,下地种庄稼。弟弟年纪小,没人看,英子干农活时,还要用旧棉布做的背带把弟弟绑在肩上,带着他下田。如此繁重的体力劳动使英子疲惫不堪,无法及时完成作业,甚至平时上课也哈欠连天,在课堂上睡着了。她天生悟性极高,一堂课只要听十分钟,就明白要点,还能举一反三,数学考试几乎次次满分。老师对她也格外开恩,她是全班唯一一个可以不写作业,可以上课打瞌睡的学生。
英子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县城高中,和华做了同学。华从小长在县里,父亲解放前是小矿主,有点家底。华很小的时候就上私塾了,喜欢舞文弄墨,写得一手好字,文采斐然,再加上相貌英俊,是县城高中最帅的文学青年。
华一早就注意到英子,打起她的主意来。英子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可她似乎没有意识到这点,穿的是寒酸的旧衣服,也不懂得在粗黑的麻花辫上扎一条红绳或者蝴蝶结突出她的女性美。而且英子上课时也是大大咧咧的,哈欠连天,一不留神,就趴在课桌上打盹,形象全无。这个家境极其贫寒的女生却是天资最聪颖的一个,无论华怎么努力,数理化成绩始终不能和英子相提并论。老师说了,英子迟早成为名震中外的大数学家。只是英子的中文写作能力很一般,从小没时间读世界名著,腹中无华彩,怎写得出锦绣文章?
华对英子着了迷,下决心用自己最擅长的文字功夫(也是唯一让英子刮目相看的本事)来打动美人芳心。上高二时,华偷偷给英子写了一封长长的情信。华的文笔果真厉害,一向快人快语性格倔强的英子见信后懵了,像灌了迷魂汤,几天没回过神。她本不想这么早谈恋爱的,考重点大学,做优秀的科学家是她的远大志向,儿女情长都是工作以后再做打算的。
可是华的情书如此情真意切,字字打在英子的心上,将她的心融化。英子这个理科女是无论如何都炮制不出如此情意绵绵的长篇大作,华的文学才华把她迷得晕头转向,让她无法拒绝。
华发现英子收到信后一直沉默不语,但没有马上拒绝,胆子也大了。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单独和英子相处的机会,握着英子的手说:“说好了,我们一辈子在一起,永远不变心.”
就这样,十七岁的英子和华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偷偷谈起了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