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是文革和改革的继续——新角度认识反贪运动,警惕未来社会演化。

    反贪是文革和改革的继续
      何频2015年4月
  习近平的反贪得到很多人的支持,邓小平的改革曾得到很多人响应,毛泽东的文革当年也得到很多人欢呼。这三件事相提并论,很多人不会同意。其实,三者的政治逻辑是完全相通的,其手段、过程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其结果也是一样的。
  文革,后来被称为“十年浩劫”。很多文革的受害者,官复原职、官升几级之后,却坚定地支持邓小平不准全面清理、检讨、反省这场浩劫,其原因,不仅是要掩盖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历史责任,而且是避免泄露文革许多“受害者”原本也是“害人者”的真相。
  有文革经历的人,应当能够记得,文革固然极其荒唐、丑陋,但人们当时能疯狂投身其中,有革命理想的浪漫、愚昧,也有对中共官僚阶级腐败、特权生活的真实愤怒。所以被打倒的那些官僚,有被冤枉的,也有并不完全冤枉的。文革之后,几乎所有被打倒的官员获得平反,却是应当的,因为他们被打倒的程序是非法的,而且他们多受到许多非人的折磨。
  这些获得平反的官僚重掌权力后,并没有几个人反省自己的历史过失,几乎每个人都将文革受害经历,演化成一种政治道德优势。有的思想僵化者,成了改革的反对者,其私人生活倒有一些人有廉洁之誉;那些改革的推动者、领导人,其实不忘掠夺改革成果,让自己家人先富起来者,不在少数,他们腐败,享受特权的程度,是文革之前完全不能比的。
  中国民众中,可以说多数都是改革的赞同者,毕竟多少都从改革中得到改善生活的机会。直到20多年后,也只有极少数人才意识到,改革可能是另一场浩劫。
  如果说,文革,是一场政治浩劫,以打击特权、腐败、私有为名,建立了虚幻、贫穷和没有人性的“人民公社”式社会;那么,改革就是一场经济浩劫,以改革、开放为名,造成的是国有财产转化为官僚家族私有财产,造成的是不可逆转的、巨大的贫富差距,造成环境和道德的摧毁。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无论是毛泽东的文革,还是邓小平的改革,都是政治领导人的“顶层设计”,出于他们的权谋、理想、私利,民众的一种情绪和要求,只是他们加以利用的“见证”而已。为了最大化、最有效地操弄文革和改革,毛泽东和邓小平虽然都发动了群众参与其中,却不给群体参与和建构程序的机会,所有的程序都由毛或邓的语录、讲话演化出来,变成红卫兵胡来的依据,变成“太子党”贪腐的机会。
  表面上看,邓小平的改革是对毛泽东文革的否定,实质是一种特权复辟。对老百姓而言真实的贫富差距,比贫困的公平社会,还要实在得多。但就历史的祸害而言,邓小平的改革比毛泽东的文革,未必更容易修复。何况,改革至今仍是中国最流行的“政治正确”。
  在文革祸害未被清理,改革祸害未被认识的情况下,习近平的反贪登场了。习近平毕竟披上黄袍没多久,他未来的政治行为还难以预测,的确具有较大的可塑性。现在我们能作评判的,主要是他上台后的反贪动作。
  没有任何疑问,习近平的反贪合乎民意,他胆敢动到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头上,又持续不断地抓各级贪官,显示他的反贪是有些动真格。
  不过,如果比较毛泽东的文革、邓小平的改革,习近平触动的层级还远远不够。毛泽东可以逼死国家主席刘少奇,废了总司令朱德,赶跑党史载明的接班人林彪,打倒一大批党政军领导人;邓小平赶下了毛泽东的衣钵传人华国锋,废了两任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
  从这个意义上说,习近平的立威要达到毛泽东、邓小平的程度,光是拿下周永康、徐才厚和一些小老虎还不够。大家都明白,中共腐败的根源,不在地方,而在中央,尤其在最顶层的政治局常委会。邓小平去世后,如果说对地方上、中央部委级别官僚“监督不力”,那么,政治局常委级别,就完全没有监督。现在看看,有几个当过政治局常委的家族不是富可敌国?
  所以习近平要立威,反贪抓人不会止于周永康、徐才厚。即使他现在只想适可而止,未来的情势演化可能由不得他。然而,毛泽东的文革没有进行到底,邓小平的改革没有进行到底,习近平的反贪又能进行到底吗?不用犹豫:一样不可能进行到底。除非,未来习近平重塑政治体制。其原因,还不仅在腐败是中共官僚成为官僚的唯一理由,不在于腐败已腐及所有层级、所有领域,而在于习近平的反腐败,缺乏程序正义,没有法治作为基本依托,所以不可能持续长久。
  中共18大后,不少商人、官员神秘失踪,虽然有些人几个月后显示涉及贪腐被抓,但这种恐怖做法,哪有政治文明的影子?分明是黑社会的行为!
  反贪腐由中纪委这个莫名其妙的党内机构来操办,本身就是对法治的一种背叛。未经法定程序,由几个权力无边的纪委委员,就将商人、官员控制起来,很久之后又命令公检法完成所谓法定过程,和毛泽东的文革式打倒特权阶层有什么区别?硬说有区别,那只能是更阴险、更黑暗。
  事实上,不少反腐败案例,是内部派系勾心斗角、争夺利益的结果,是一种互相构陷、是一种落井下石。说是恶官抓贪官,贪官抓贪官并不过分。腐败的机制没有改变,法治的系统没有建立,如果反贪进行到底,就必然是“朝中无官”,而坚持“一党领导”的习总书记,就会成为光杆书记。所以没有理由可以想象反贪能成功。
  当然,民众永远喜欢看热闹。每抓一个贪官,就可以解一部分人的气,也可使更多人一窥官场的丑陋。只是,中共领导人要算一算,抓了这么多贪官,是显示你对一党独大的自信,还是反映一党独大腐败严重?答案大家都知道。大家需要明白的是:这是历史的遗产,是毛泽东、邓小平路线的继续,是专制制度与民粹再次奇特地相结合,也同样是一种无疾而终的运动——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何按】依“愚者”“一得之见”:此文的确“看得很透”——“这是历史的遗产,是毛泽东、邓小平路线的继续,是专制制度与民粹再次奇特地相结合,也同样是一种无疾而终的运动。”
  但是,莫忘还有一句极为重要的限制词——“除非,太阳从西边出來。”也就是说:如果从“逐步过渡”“由为民作主到还政于民”的角度思考,那就会开出一片新天地。正如铁流先生所期待的:“习近平这屆虽不能实施西方式的民主宪政,但决不会回归毛泽东的独裁,会给中国人民留下一个正在起步的法治民主社会。”也如潘老和我所期望的“两篇文章,上篇下篇,先做好上篇……再进一步做下篇,全面地向以人为本的民主宪政方向走去,赶上世界各先进文明国家前进的步伐。”
  但愿这不是梦,吾将拭目以待!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