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一辈子家庭主妇, 也管家里的帐, 一辈子省吃俭用也存了不少钱.
她现在每个月有6千多收入吧, 公公和她都是二战军人,所以待遇很好(想想国内当兵真可怜). 政府什么都包, 比如请人整理花园铲雪, 出街买菜, 来家帮做事等, 连死后的丧葬费用都包了.
婆婆以前有遗嘱, 说他们死了后房子和所有财产5个孩子平分, 我劳工是长子他主事.
最近一年, 婆婆经常说, 要把房子给第三个儿子, 因为其他人都有房子, 就他租公寓住, 小弟和我劳工跟她讲, 小弟住的是女朋友的房子, 哪天女朋友不要他了,他就得出来住不是? 他们两个还画图给婆婆看, 给她讲为什么房子就是钱.
婆婆说房子不是钱, 是住的房子. 她每个月都有讲要把房子给第三个儿子. 我劳工讲房子是她的, 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想给谁就给谁, 但如果她只口头上讲而不改遗嘱, 那三弟是得不到房子的, 他说他们可以以比市场便宜的价卖给他, 可三弟讲要他买他就不要.
我劳工讲如果婆婆真要改遗嘱, 他也无所谓, 因为那是她的钱, 但他一定不做executive, 懒得跟其他的弟妹上法庭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