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六一):香山雷房
在广东珠江三角洲侨乡,一般说来,如果有人自报姓雷,许多人就会很自然地想到,此人应属台山人氏,因雷姓在台山是很普遍的事。但实际上,香山也有雷姓的一支,是明代从台山迁徙而来。在一九四九年以前,中山雷氏族人全部聚居于良镇渡头村。现在该村有雷姓人口三千人左右,但其散布于海外的雷氏乡亲人数则倍翻,达六千来人,可谓名副其实的侨乡。本文的主人公雷房(Louie Fong),就是渡头村人,一九一四年一月十四日出生。
中山渡头村雷氏大宗祠
雷房的父亲雷丙申(Louie Bing Sun)早年渡海南下,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打拼,定居于昆士兰州中部的一个名叫罗令士端(Rollingstone)小镇,在此经营一兼售杂货的生果铺,其商号名为“园吧”。该镇靠近昆士兰中部滨海城市汤时威炉(Townsville),位于其北部约五十公里之处,亦属滨海地区。一九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有鉴于儿子已经满九岁了,雷丙申觉得应该为儿子的学习和日后出路有所计划和安排,遂于当天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雷房之赴澳护照和签证,希望儿子到他所居住之地的罗令士端公立学校(Rollingstone State School)念书。为此,他以前述自己所经营之园吧商号做保,应允每年供给儿子四十澳镑作为膏火费,以应付其来澳之生活、念书及医疗和旅行等各方面的费用。
但是,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在接到雷房的申请材料之后,一直拖了二年时间才为其办理好护照和签证事宜。造成耽搁二年时间的原因不详。根据一九一二年中华民国政府外交机构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政部之间就中国学生来澳留学所达成的协议,来澳中国学生之年龄最小不应低于七岁,最大则不应超过二十四岁,而此时雷房已经九岁,显然符合这个规定。另外一个条件当然是要财政担保和资助,尽管雷丙申经营之生果铺间或要在周围地区走乡串寨式的巡回售货,但似应能保证其子在澳期间的相关费用。无论是什么原因吧,总之,直到一九二五年四月六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才最终为雷房签发了编号为424/S/25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又过了三个多星期,到了四月底,澳洲联邦政府内政部才在三十日这天,给雷房之来澳留学签发了入境签证。考虑到自一九二0年起,澳、中两国外交部门就为修改中国留学生入境条例展开长时间的谈判,其中就涉及到来澳留学生的年龄应提高到十岁,此项新规定将于一九二六年开始实施。或许,这也是导致雷房的入境申请迟迟没有给予受理或是延误的原因之一吧,因为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是全程参与该条例修改谈判的中国代表。实际上,在雷房的护照上,还贴有一份澳洲内政部关于此类中国留学生护照类别的特别注释:“执此护照之学生因经中国总领事特别与内(政)部大臣商定,准其来澳读书不照新章规定之年龄及须有英文学识程度之资格。”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表明,雷房签证申请之被耽搁,事实上是受到即将于一九二六年实施的中国留学生条例的影响。
照理说,等了整整二年,才终于拿到了中国护照和澳洲签证,雷房在中国家乡接到护照后应该是很快便收拾行囊,准备赴澳。但不知何故,雷房在家乡又盘桓了一年之久,才从香港乘坐“常德”号班轮,于一九二六年七月二日,抵达昆士兰州中部的滨海城市汤士威炉,入境澳洲,开始他的在澳留学生涯。此时,雷房已经年满十二岁,距其父提出申请他来澳留学,已过了三年。
到罗令士端小镇与父亲小聚几天之后,雷房便返回汤士威炉,住在位于弗林德斯街(Flinders Street)的一位名叫Louie See(雷时?)的族人所开之店铺里,于七月十日正式注册入读汤士威炉西端公学(West End State School)。不过,尽管他在这间学校的表现还好,校长对他也有好评,但雷房只是在该校读了一个学期,到次年初新学年开学时,先是转学到位于同城的圣约瑟夫基督教兄弟会学校(Christian Brothers College)念书,但仅仅一个月之后,他就转学去了距汤士威炉西部约一百四十公里的车打士滔(Charters Towers)小镇,作为寄宿生进入孟卡蔴学校(Mount Carmel College)念书。他在这间学校的表现,一如西端公学。如此,他波澜不惊地在孟卡蔴学校读了三年。
但到一九三0年八月份,事情起了变化。此时,中国驻澳总领事宋发祥刚刚为他申请到下一个年度的续签,却突然收到学校的报告,说雷房自本年六月底开始,已休学达二个月之久。原因是他这段时间里病得很厉害,住进了汤士威炉私立医院。据他的主治大夫泰勒医生于八月二十七日提供的病例报告说,雷房是因心脏病严重而住进医院,经几个星期的治疗,病情虽有所控制,但未见康复。为此,他建议雷房休学,返回家乡静养调理至少半年,待身体好转,再行返回澳洲继续完成学业。
据此建议,雷丙申不能怠慢,忙向澳洲内政部提出申请,希望儿子暂时中断在澳之学业,回国静养,并已为他预订好九月十八日在汤士威炉乘坐“Nellore”号班轮,直驶香港转回中山家乡。为了给儿子再返澳洲留学留下后路,雷丙申希望内政部能给予雷房再入境签证。当然,中国驻澳总领事宋发祥也同时致函内政部,提出同样的申请要求。鉴于雷房此前在孟卡蔴学校的表现尚称满意,老师和校长对他皆有好评,内政部对此没有异议,随即复函同意。就是说,只要雷房子此时离澳回国后的一年内,如果身体康复,再返澳洲继续读书的话,澳洲海关将一体放行。
待上述安排妥当之后,十六岁的雷房收拾好行囊,如期于一九三0年九月十八日,在昆士兰州的汤士威炉乘坐“Nellore”号班轮,离开澳大利亚回国了。虽然他此时还憧憬着日后能重返澳洲念书,但事实上,此后的澳洲档案中再没有他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说,他日后并没有重返澳洲。而他此后在中国的去向,则只能查找当地记录亦或族谱记载,方可得知。
1923年3月24日,雷丙申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雷房的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1925年4月6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魏子京为雷房签发的中国留学生护照。
1930年8月27日,汤士威炉私立医院的泰勒医生所书雷房患心脏病需要休学和静养的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