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在某些事上他还是。。。很嫩的(没有准备的)。。
有几点可以看出:
1。娶个这样的LP,能力这么差,还这么傲(在离婚的事上就可以看出她敢如此的无理的“剥削”他)。
2。自己的家庭管理水平也不够好,一人打两份工(也不让LP受苦,但LP还不领情),忽略了不太成熟的LP的感情生活。
3。离婚的事情上拖泥带水,连律师也没有请(不够果断)。
但是也可以理解, 因为有小孩的原因,有事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相反,女的在这件事情上就非常厉害(可能有高人指点),队伍该有的人都齐了,连给他的信是通过律师的正式的信,
利用对方喜欢孩子的弱点在金钱利益上“寸土必争”毫不手软,基本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在离婚条件上明显的欺负他。
在离婚这件事情上,女的很有步骤的,她打过911报警过的,但是法院没有charge他,估计也没有啥大事。
第二次出走避难所是她自己走的。
“离婚发财三部曲”,她是一步接着一步,步步到位。 而他是“节节败退”。
如果他有个律师的话,离婚条件就不会那么离谱,压力也不会这么大了,也许就没有命案了。。
他没有请律师也许他感情上还是不原意承认女人要离婚的事实,这说明他不了解她LP,不了解这个吃男人的社会制度。
3。事后,他是有时间的。。。如果果断带孩子回国 消失了。。。
4。再之后没有坚持“打死也不说”的原则(法律赋予他的静默权),和记者直接“披露案情”,“警察消尸”更是笑话了。
这说明,他没有太多的心计,做事比较直接,属于“性情中人”。
相比之下, 她就有心计得多了,一步一步的。。。,以她的能力背后也许有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