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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证韵脚,以词证平仄——供批判 : )
先说明一下前面讨论的背景。曲师曾提出,应以诗证韵,以词验韵不可靠,因为一个词牌下的格式可以有多种。这有一定道理。但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认为在词牌格式明确的情况下,以词验证平仄反而更加准确。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给你一首诗,除非作者自己标明是格律诗,严格讲我们就不能排除其为古体或故意出律的可能性。若是没有存疑的多音字,还是容易判断的;但如果有存疑的字,还要以诗来验证平仄,就无法100%确定了。而古人十有九个半是不自己注明是否为格律的。曲师自己也说了,即便归入律诗的,也可能有拗句。因此如龙兄所述,这容易陷入循环论证。必须根据上下文先推测这首是格律诗,大家才可以认为待检验字为平或仄。但即使其余的句子合律,也不能绝对保证要验的那句就一定合律,如李白“故人西辞黄鹤楼”那首。 只能说那是律诗的可能性比较大。用此验平仄,则无法严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历代的韵书,都没有用近体诗验韵的,而用辞赋或《诗经》,以及根据《说文解字》等前代字典和韵书。诗经能用来验韵,大概是因其为重要儒家经典,读法自古口口相传,在古人那里没有什么异议。而辞赋是有平仄规则的。如有新的读音,韵书是直接加入的,如“梦”,在明朝有了meng平的读音(八庚韵),《洪武正韵》就直接加入之。
词就不一样。词牌一标,就明确告诉大家这肯定是要按照平仄谱来填的。所以只要找到对应的格式,即可验证无疑。即便有不同格式,其中的五七言句还是可以保证是律句,而不必先争论诗作是否是格律滴。是为以词验平仄的一大优势。当然,验是否严格同韵则不行,因为词可以通韵。
在确认格律无误的前提下,格律诗可以用来验证几个字是否同韵,首尾两句除外。因为除了“飞雁格”,其余的字是要严格押韵的。
还有一个误区,需要澄清一下。大家一般认为,诗比词严,词比曲严。我读过李渔的《闲情偶寄》,发现正好相反。他这里说的“填词”,多指“填曲”,不但分平仄,而且分阴阳清浊。摘录于此供大家参考:
http://www.sbkk8.cn/mingzhu/gudaicn/xianqingouji/237843.html
“作文之最乐者,莫如填词,其最苦者,亦莫如填词。填词之乐,详后《宾白》之第二幅,上天入地,作佛成仙,无一不随意到,较之南面百城,洵有过焉者矣。至说其苦,亦有千态万状,拟之悲伤疾痛、桎梏幽囚诸逆境,殆有甚焉者。请详言之。他种文字,随人长短,听我张弛,总无限定之资格。今置散体弗论,而论其分股、限字与调与叶律者。分股则帖括时文是已。先破后承,始开终结,内分八股,股股相对,绳墨不为不严矣;然其股法、句法,长短由人,未尝限之以数,虽严而不谓之严也。限字则四六排偶之文是已。语有一定之字,字有一定之声,对必同心,意难合掌,矩度不为不肃矣;然止限以数,未定以位,止限以声,未拘以格,上四下六可,上六下四亦未尝不可,仄平平仄可,平仄仄平亦未尝不可,虽肃而实未尝肃也。调声叶调,又兼分股限字之文,则诗中之近体是已。起句五言,是句句五言,起句七言,则句句七言,起句用某韵,则以下俱用某韵,起句第二字用平声,则下句第二字定用仄声,第三、第四又复颠倒用之,前人立法亦云苛且密矣。然起句五言,句句五言,起句七言,句句七言,便有成法可守,想入五言一路,则七言之句不来矣;起句用某韵,以下俱用某韵,起句第二字用平声,下句第二字定用仄声,则拈得平声之韵,上去入三声之韵,皆可置之不问矣;守定平仄、仄平二语,再无变更,自一乎以至千百首皆出一辙,保无朝更夕改之令阻人适从矣,是其苛犹未甚,密犹未至也。至于填词一道,则句之长短,字之多寡,声之平上去入,韵之清浊阴阳,皆有一定不移之格。长者短一线不能,少者增一字不得,又复忽长忽短,时少时多,令人把握不定。当平者平,用一仄字不得;当阴者阴,换一阳字不能。调得平仄成文,又虑阴阳反复;分得阴阳清楚,又与声韵乖张。令人搅断肺肠,烦苦欲绝。此等苛法,尽勾磨人。作者处此,但能布置得宜,安顿极妥,便是千幸成幸之事,尚能计其词品之低昂,文情之工拙乎?予襁褓识字,总角成篇,于诗书六艺之文,虽未精穷其义,然皆浅涉一过。总诸体百家而论之,觉文字之难,未有过于填词者,予童而习之,于今老矣,尚未窥见一斑。只以管窥蛙见之识,谬语同心;虚赤帜于词坛,以待将来。”
阿留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沁文----古来客' 的评论 :
哈哈,不高不高,原想这样可以减少点不确定性,龙兄举了个仄仄平仄仄的例子,看来也没法100%保证。: )
沁文----古来客 发表评论于
拜读留侯妙文、受益,赞!谢分享高论,沁文当择时重读而熟思之,新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