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福音的五个误区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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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8 随手传福音 随手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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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摄影:sammisreachers

作者及来源:狄马可《福音和个人布道》

经授权转载自:铸剑为犁(微信号:linjian0903)
得小时候,我曾在加油站紧紧地抱着爸爸的一只腿,直到我意识到那人不是我爸爸。我顿时觉得无比尴尬!这是一次认错身份的经历。

其他时候,认错身份后果惨重。在动物世界里,我吃惊地发现很多掠夺者能如此完美地变身,以至它们的手下猎物对伪装成树枝或岩石的攻击者浑然不觉。

说到传福音,人们常将一些事误认为是个人布道,对此我很焦心。这种身份错认的后果绝不只是让人感到尴尬。下面我将详述5种被错认为是传福音的行为。
 

一、传福音不是强迫接受

也许,今天最常见的反对传福音的理由就是“把信仰强加于他人头上,难道这样合乎情理吗?”

一些人从不向人传福音,因为他们感觉这么做是在强人所难。考虑到传福音的一般方式,我能理解他们的困惑!但是,如果你明白圣经对传福音的解释,那么你将知道,传福音不是将你的观点强加在别人身上。

你必须明白,你正在分享的内容不只是一种个人观点,而是事实。正如当飞行员告诉乘客劫机者的准确位置,你不会将他的信息视为强加,同样,传福音也不是一种强加。

此外,福音的真理不是你的真理,福音并不单单只与你,或你的经历和观点相关,也不意味着你发现了这些真理。当你传福音时,你不只在说,“我这样理解上帝”或“我这么认为”。你是在向人传讲基督的福音。你没有发明福音,也没有权威可以更改福音。

从圣经看福音传道,我们没有向人强加任何东西。事实上,我们也无法强加。根据圣经,传福音只是分享好消息。传福音不能保证接收方能产生正确回应。我希望我们都能做到,但根据圣经,这并不是我们的工作。根据圣经,布道的果子来自神。正如保罗对哥林多教会所说:

“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3:5-7,对比林后3:5-6)

我记得一次在剑桥,我和一位黎巴嫩的穆斯林朋友比拉尔(Bilal)聊天。我们正在讨论一位已世俗化的穆斯林信徒,他是我们共同的朋友。比拉尔希望这位朋友能在穆斯林生活方式上更加虔诚,而我则希望他成为一名基督徒。我们都很同情生活在世俗化时代的英国人。随后,比拉尔说到大不列颠这个基督教国家变得如何腐败。我回应说,英国不是基督教国家,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基督教国家。他一听,立即抓住机会说,这正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区别。他说,基督教不能为实际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问题提供答案和指导方法。基督教不能向社会提供一种全面的社会政治模式。我回应他说,这是因为基督教对人类所处的状态,或人类所在处境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他不理解。

我说,伊斯兰教对人类的问题根源理解浅陋,因为根据伊斯兰教义,我们的问题根源出自行为。解决方法只在乎立志程度。但是,基督教对人类处境的理解却更深刻、更准确,我们坦率地承认,人类的罪性不只是一堆坏行为的集合,而是从心底抵挡神。问题出自人性。我说,基督教没有比拉尔认为的全方位政治改革,因为我们知道,人的根本问题不能通过政权解决。我可以用剑对准一个人的喉头,让他成为足够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我绝不可能用这种方法把他变成基督徒。

圣经告诉我们,人类的问题绝不可能通过高压政策或强迫解决。因此,我惟一能做的是向人准确地分享好消息,在非基督徒面前活出爱的生活,并祷告神光照他们的罪,赐他们悔改的心和信心。

真正符合圣经的布道,从本质上说,不包含任何强迫,而只是宣告和爱的行为。我们要将白白得来的好消息告诉所有人,但我们不能操纵任何人接受福音。顺服圣经的基督徒知道,我们不能强迫别人接受生命。
 

二、传福音不是个人见证

一些人认为个人见证就是传福音。个人见证固然是奇妙无比的事。诗篇作者就是一个典范:“凡敬畏神的人,你们都来听,我要述说他为我所行的事”(诗66:16)。在新约中,我们看见很多基督徒,用他们的生命证实和肯定基督所说的属实。保罗对哥林多教会信徒说,“又因你们在他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固”(林前1:5-6)。我们每一天的生活都在见证所传给我们的福音。我们应向人述说这些奇妙经历。我们应该以神为乐,向他人述说我们的喜乐。这样的见证当然有助于传福音。

迈克尔·格林(Michael Green)说起他在布道会的一次经历。那一次,满会场都是分享个人见证的基督徒。格林回忆说,当布道会进行一段时间后,一位非基督徒的教授向他前倾,耳语道:“你知道吗,他们说的故事我一个也不信。”格林回答道,“是啊,我知道,但您不愿意相信吗?”“只这一句话,女子眼中便开始泪花闪闪。她的头脑在拒绝,心却渴望听见更多。”个人见证的力量十分强大。

一个经典见证来自耶稣医治的瞎子。当这个瞎子被耶稣医好后,有人询问他,他这样回答:“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约9:25)。他不在意那些有权者气势汹汹的威胁,因为他要用口为神作见证。这是一种极具震撼力的奇妙见证,但它不等于传福音。在瞎子的见证中,没有任何福音。这个男子甚至不知道耶稣是谁。

在我华盛顿的教会中,主日上午的高潮之一是讲道结束后的受洗礼。当赞美诗唱完,会众就坐后,那些即将受洗的人来到台前。我们请他们逐一介绍自己,并分享见证。但是,在刚开始几次,我们发现一个现象,一些人会详细回忆他们的归主经过——故事常常十分感人——却不能清楚分享福音。虽然这些故事能极大鼓舞会众,但在场的非基督徒朋友(包括受洗者的家人和朋友)不能通过这些见证听到福音。

因此,我们开始请求上台受洗者提早一周写好个人见证,交于一位教会同工。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个人见证中的福音不会隐藏,而是一清二楚,这样观礼的非基督徒在聆听听见证时,能同时听见福音。回忆你脱胎换骨的改变是一件鼓舞人心的美事,但能够解释改变原因的是耶稣基督的福音。

个人见证可能包含福音,也可能没有。当我们告诉别人神如何帮助我们时,我们可能不会很清楚地讲明他对我们生命的要求,或基督上十字架的意义。分享神在我们生命中的作为是好事,但在分享见证过程中,我们可能不能很清楚地表达基督对他人的要求。为了传福音,我们在这点上绝不能含糊。

让我特别提醒你一点。在这个后现代、强调“个人好处”的时代,见证显然很受欢迎。谁会拒绝你从基督那里给他们送好处呢?但当你把分享内容从耶稣在你生命里的奇妙作为,转而谈到耶稣的生命、死亡和复活的事实,以及这些事实对你不信的朋友意味着怎样的意义,等着看他们的反应吧!那时你会发现,见证并不总意味着传福音。
 

三、传福音不是社会运动和公众参与

一些人将社会运动或公众参与误认为是传福音。

当我写这本书时,威廉·詹宁斯·布赖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的新传记刚刚出版。布赖恩三次成为美国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他是一位虔诚的福音派基督徒,在平日生活中积极传福音,对社会改造工作孜孜不倦。他走遍全国各地,发表关于工厂条件的演说;他为缩短工作周时间努力;他致力于实现最低工资标准;他推广累进税的概念。布赖恩如此辛劳,但他是否在传福音呢?毋庸置疑,他的出发点很好,他在努力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准。他意欲改变社会不公的志向值得嘉许,这样的心愿彰显了布赖恩所代表的上帝的品格。但他是否在传福音?

如果有人赞同布赖恩对社会问题根源的看法,但不同意他的解决方案,这是否意味着异议者也在反对布道、福音和神的国?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一位杰出布道家,是单边裁剪核武器的支持者。他坚持认为,无论“另一方”行为如何,美国政府都应该消除使用核武器。他以倡导和平为由,推广这一理念。就算他的出发点尽善尽美,但如果核裁军反而促使战争爆发呢?或者,引用一件T恤衫标语,促成和平的最好方法其实是“通过核武器优势实现和平”?

在众多社会改良措施中,一些很有意义(例如,废奴运动),一些非常可怕(例如,堕胎的合法化)。但以上所有内容,甚至最好的社会改良运动,都不是耶稣基督的福音。

参与扶贫扶弱事工可以让人赞赏福音,这是为何耶稣教导我们,“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彼得在另一处的教导也与此呼应:“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2)。通过善行彰显神的怜悯和恩赐,是基督徒当做的事。耶稣在山羊和绵羊的譬喻中,也提到这点(太25)。故事结尾,马太引用主的话作结束,“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太15:45)。但这些行为并不是传福音。好行为可以让人赞赏福音,却没有向人分享福音。要布道,福音信息必须得以清楚呈现,无论是书面或口头方式。

当我们把视线从神转向人,社会问题将取代罪,平面问题将取代更根本的垂直问题,即我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赢取选举将胜过抢夺人的灵魂。但是,箴言11:30说,“义人所结的果子就是生命树,有智慧的必能得人”。我们可能正为大众福祉、慈善项目和其他社会改造工作不懈努力,这些构成了我们的布道工作。然而,正如上世纪著名宣教士唐纳德·麦加夫兰(Donald McGavran)所言,“传福音不是宣传戒酒的好处,并说服选民为禁酒令投票。传福音不是宣告捐赠财富的好处,并服选民参与这样的政治改革”。

传福音不是宣告上帝的政治计划,也不是为教会招兵买马,而是向男女老少宣告福音。当主通过福音把每个人带入教会,彰显神的品性并在这个世界活出他们的呼召,这个社会将遭受挑战并发生改变。正如大卫王所言,良好的治理是一件美事(撒下23:3-4),但这不是布道。同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做一个好丈夫、妻子、父亲、雇主和雇员等。这些是基督徒的呼召之一,但完成这些呼召不等于顺服传福音的命令,即分享耶稣基督的福音。
 

四、传福音不是护教

一些人认为护教就是传福音。正如前面所提及活动,护教本身很好。使徒彼得教导我们,要时常准备,回答他人我们盼望的原因(彼前3:15)。这正是护教的工作。护教意味着回应他人关于神、基督、圣经或福音内容的疑问和反对。

基督教护教为真理辩护。护教坚信,基督教能比其他任何理念更好地解释所有人都隐约存在的归属感。基督教能更好地解释人类理性和次序的存在。基督教能更好解释人类先天就有的道德感(正如英国文学家路易斯在《返璞归真》中所言)。基督教能更好地解决焦虑和分离等问题。基督徒可以——并且应该——宣告,基督教对死亡和生命有限性的坦诚,彰显了基督教的美丽。这些都是很好的护教理由。

但并不总如此。一次,我在英国一所大学进行系列福音布道时,我把精力过多地耗费在预测听众会提出哪些反对——然后回答,以至于那一晚,恐怕我提出的质疑福音的新方法,远超过其他任何时候。因为我自己曾是一名不可知论者,护教对我曾极其重要。神通过让我理性思考基督的复活,帮助我相信基督。但并非所有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我们并非一个模子雕出来的。因此,我不应想当然认为,所有非基督徒都会和我当初不信时一样,面临同样的问题、挣扎、反对和质疑。

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论及的个人见证和社会工作,护教本身是好事,但它不等于传福音。回答疑问或为福音的真理辩护常常是我们和非基督徒的对话内容之一。虽然这些内容也是我们归主过程中,曾经思考、谈论或阅读的对象,但这些活动本身不是传福音。

护教能带来很好的布道机会。乐意在交谈中提及我们从何而来,或这个世界的问题出在哪里,也许能带来真诚的对话和分享福音的机会。因此,基督徒可以询问他们的非基督徒朋友这些问题,例如生命的意义、死后的归属,或耶稣基督是谁。提出类似这样的主题,需要谨慎深思,但这类对话很容易引向福音。

大学时,我曾与我的一群好朋友组成讨论小组,他们都是无神论者。我们在寝室碰面,一般是我面对好几个无神论朋友,偶尔会有另一位基督徒。他们提问,我来回答。我会尝试回答他们的问题,也会向他们提问。一天下来,花费这么多时间,但是,我很难说这样的讨论效果如何。

此外,护教本身也有危险。你可能因为无法回答他人的问题,让对方确信他们的不信有道理,而这些问题本身根本无法回答。护教很容易给人造成这样的印象:如果你不能回答朋友的问题,那么这意味着,其实你也不知道基督教福音是否真实。但是,我们不能全部知道,不代表我们一无所知。所有来自这个世界的知识都很有限。我们总是从现有认识出发,得出结论。所有人,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大名鼎鼎的科学家,都是这样。护教是一样重要的工作,但应谨慎进行。

护教最大的问题,是使人的注意力从重点转移到旁枝末节上。传福音不是为童女受孕或复活的历史真实性辩护。护教是为信仰辩护,回答其他人关于基督教的问题。护教是跟着他人的节拍走,但传福音是跟着基督的节拍、围绕他的信息走。传福音是主动传讲耶稣基督的好消息,我们通过信靠基督可以得救。
 

五、传福音不是传福音的结果

最后,最常见、最危险的错误是将传福音的结果——带人信主,误认为是传福音,后者只包含宣讲福音信息。这可能是一种最不易察觉的错误,但仍是一种错误认识。传福音绝不应同布道结果混淆。如果你将带人决志等同于传福音,而且对福音本身存在错误认识,又不明白圣经对悔改的教导,那么你很可能不仅认为传福音就是带人归主,而且你有能力带领对方归主!

根据圣经,对方是否信主不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而且,传福音不应根据结果来定义,而只在乎我们是否在忠心传讲信息。约翰·斯托得说,“‘传福音’不等于说服人相信……而只是宣告好消息。”1974年洛桑大会对布道的定义如下:

“传福音就是传讲好消息,其中耶稣基督按照圣经,为我们罪受死,又从死里复活,如今作为救主,赦免人的罪恶,并赐下释放的圣灵给一切悔改相信的人。”

保罗说,“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林后2:15-16)注意同样的事工带来了两种全然不同的结果。正如圣经中土壤的比喻,并不是说使用一些布道技巧,就一定能带人归主。同一粒种子,被播于不同的地方。结果不取决于种子的播撒方法,而在乎土壤的状况。正如保罗不能根据人们对福音的反应,来论断他是否在正确地传福音,同样地,我们也不能根据眼前即刻的结果,评判我们的布道工作。

这个错误导致一些好心的教会,沦落为实用主义和结果导向型的企业。不仅如此,基督徒个人也容易感觉失败、厌恶和内疚。正如一本书所说:

“传福音不是说服他人决志;不是证明神存在,为基督徒真理作辩护;不是邀请人参加聚会;不是痛斥当下时代的困境,使人对基督教感兴趣;不是戴上‘耶稣是救主’的袖套!以上一些事项,固然有自身价值,但没有一项等同于传福音。传福音是根据上帝的权柄宣告神为罪人所作的拯救工作,警告不信者他们正处于沉沦中,并引导他们悔改、信靠救主耶稣基督。”

谁能否认,现代布道已变成一种情绪操纵行为,只是控制罪人的意志,让他们做出暂时的决志,却忽视圣经中所说的重生,是出于神对罪人超自然的恩典?

钟马田博士提过他的一次经历。一次,一位男子因为钟马田在前一晚讲道后,没有在讲台呼召听众决志感到丧气。“‘你知道吗,医生,如果昨晚你请求我留下,我肯定会这么做。’

‘哦,’我说,‘那么我现在请你留下,现在和我一起。’

‘现在不行,’他回答,‘但如果昨晚你这么说,我一定会。’

‘亲爱的朋友,’我说,‘如果昨晚的讲道,影响你不能超过24小时,那么,你的愿意不能打动我。如果现在你想决志的心意已经和昨晚不同,那么你还没抓住问题的关键。不论昨天你为何感动,那都只是一种暂时、转瞬即逝的改变,你仍然没有真正看见你需要基督。’ ”

有时,这类问题因为成为教会文化,变得越发严重。一位牧师说:

“我坐在一位‘了不起’的传道人对面。他的牧会人数,周日早上达到5000人。我询问他所采纳的布道策略。他说,他在教会招聘了2位神学生,每人必须每周日带2人前来受洗。这样,每周最少会有4人‘决志’,也就是说,1年内会有208位‘新人’。他补充说,‘除非一年能为200人施洗,不然你连布道大会的邀请函都收不到!’我听完目瞪口呆!我又继续深挖了几句。‘要是到了主日,神学生不能找到2个愿意决志的人呢?’他回答道,‘我找的学生都能完成任务。’我问道,‘如果他们为了完成指标,不得不在一些神学立场上妥协呢?’对此,他毫不在意,将我的提问视为无关紧要、多此一举的担心,只有良心太敏感的小孩子才会这样想。”

当我们参与这样的布道,其中人们很快就被视为信主者、归信者出于高压决志、布道好坏取决于结果,我们就在破坏真正的布道和真正的教会。在过去,听见福音后数月或多年才信主的人太多了。你可能就在当中。我知道我是,而且很多基督徒都是如此。我们当中大部分人第一次听见福音时,都不会有反应。你知道卢克·肖特(Luke Short)的故事吗?

肖特先生成为基督徒历时很长。他是一位新英格兰的农夫,活到100岁。大概在18世纪中叶的一天,他坐在田间反思他漫长的一生。正反思时,“他想起他还是个小男孩时,在达特茅斯(英国)听到的一篇讲道,那时他还没远航到美国。当他想起那篇很早以前听到的那篇讲道,默想他在神的咒诅当中死去是如何地恐怖,他的心归向了基督——这离他第一次听见约翰·芙莱维尔(John Flavel)的讲道,已过去85年。”85年前,传道人约翰·芙莱维尔是一位忠心传讲神话语的仆人。他很智慧地知道,他不会立即看见布道的所有果效。

神对基督徒传福音的呼召,不只是说服人决志,而是向人宣告基督救赎的好消息,呼召他们悔改,并将重生和归主的荣耀归给神。当我们忠心传讲福音,对方没有归主,我们的布道工作没有失败,只有当我们不忠心传讲福音时,我们的布道才算失败。传福音本身不是让人归主,传福音不是告诉对方需要归主、如何归主。

传福音不是将我们的意思强加在他人身上;传福音不只是个人见证;传福音不只是社会改革;传福音可能不包含护教内容,而且也不等于布道结果。传福音是与人分享上帝的美妙真理、耶稣基督的好消息。当我们正确认识个人布道,就能满怀确信和喜乐的心,顺服传福音的呼召。当我们正确认识个人布道,将更殷切地传福音,传福音将从不得不担当的肩头重担变成一种喜乐的特权。


来源:The Gospel and Personal Evangelism,陈晨姊妹编译


作者简介:狄马可(Mark Dever),美国华盛顿国会山浸信会主任牧师,毕业于剑桥大学教会历史学博士。他在香港出版有两本书,一本是《健康教会九标志》,另一本是《深思熟虑的教会》。本篇短文翻译自狄马可《福音与个人布道》。


译者简介:陈晨姊妹,英国利兹大学双硕士,主修翻译学和专业英语与跨文化研究。喜爱读书,渴望通过搭建跨文化桥梁,推动信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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