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救父!这些小女孩感动天地

丽日金辉披彩虹, 悠然静心望长空。淡饭粗茶不觉苦, 笔指青云响玲珑。 身居喧嚣大都市,念在方外听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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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带病为父伸冤


元朝时候,有个女孩叫朱寿。她的父亲朱环,被仆人诬告:说他出钱财资助别人造反,因此被投进监狱,并马上就要执行死刑。朱环的儿子在病中,没法为父亲的冤案奔走。朱环只好对着女儿朱寿哭了。 女儿朱寿,咬着牙,对父亲说:“从前有个叫缇萦的女孩,她能为被冤枉的父亲澄冤昭雪,我难道就做不到吗?”于是,朱寿挺身而出,立即行动,找到了法官冯耿贤,哭诉说:“我父亲是无罪的,不过是被恶仆怀恨陷害,假若事情不能申冤昭雪,我们一家老老小小都将要做地下的冤枉鬼!我听说大人您是一个贤明的长官,所以才敢来诉冤。请大人无论如何要澄清事实,救我们一家老小啊!”朱寿边说边哭,眼泪像小溪般流。 冯耿贤法故意大声呵斥:“这么大的案件,岂是你这样一个小女子说翻案就翻案的?!”而朱寿却仍然倔强地申冤,益发悲切哀怜。冯耿贤法官终于受到感动,就吩咐属下:重新调查事实。在严厉审讯那个恶奴之下,终于将事情搞清楚了,而朱环也终于被免罪获救。

八岁小女,勇卧钉板救父

明朝时候,有个叫诸士吉的人,他的女儿名叫诸娥。洪武初年,主管粮税事务的诸士吉,被一个欠粮的刁恶人,诬告获罪,就要判死刑了。而且诸娥的两个哥哥也被牵连,被关进了牢里。 那时诸娥,年仅八岁,见家中被弄得将要家破人亡,除了日夜不停悲哭外,她暗暗发誓要尽力营救父兄,并伸冤昭雪。于是,她便同舅舅上路,到京城诉冤去。那时,诉冤有个法令,就是诉冤者,要先卧过钉板,才被受理。没曾想年仅八岁的诸娥,二话没说,就卧在钉板上打起滚来。意志之坚定,令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八岁女孩伸冤卧钉板的事,不胫而走。很快事情便被重新调查清楚,结果是诸娥的父亲无罪释放,而仅仅处罚了其中一个哥哥,到边疆去充军而已。然而,因滚钉板受伤过重,诸娥却很快就死了。乡里人都为之悲痛且敬佩,便塑了她的像,供在了曹娥庙里。 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女孩,能为了救父而辗转于钉板之上,此举真可谓壮烈,令人扼叹!小女孩心中只有父亲,而无有其他,极孝而为父伸冤。诸娥真是虽死犹生!

七岁小女鸣冤,感动了皇上

明朝时代,有个人名叫林时,他的女儿叫林淑圆,是福建莆田人。林时于永乐十三年,在刑部衙门里做官,后来因造册籍的事获罪,按照惯例,要发配去做苦工。 林淑圆年仅七岁,听到这个消息后,便一个人跑到通政院,击鼓喊冤。那时,刚好明仁宗皇帝正在料理国事,偶然看到林淑圆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竟有如此孝心和胆识,觉得着实可怜、可敬,就叫人先给她饭吃(她己经饿得很久了),而且还免了她父亲的罪。 后来,林淑圆随父亲林时去陕西任职,母亲随行。但到陕西后,母亲却病了,吃了无数种药,都不见效。这时,已长到十二岁的林淑圆,听人讲过古人有“割肉救疗”的故事,她便也偷偷地割了左臂的肉,放在粥里煮给母亲吃。母亲吃后,果然病就好了。

(均据清代蔡振绅《八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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