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屋,低矮黑暗。因为屋檐太低,只能门开山墙。还好是独门朝南,有一缕阳光温暖。
门前有块一丈见方的空地。父亲在空地四角各栽了一棵楝树,说等树长大了,就把树当柱,叶作顶,建个树屋。害得我和弟弟妹妹们老是去看这些树长得如何。
村里的人有“摆座碗”的习惯。午饭或晚饭,人们左手端着盛满稀粥的大碗,弯曲小拇指夹住一个装了咸菜酱豆的小盅,穿东家,走西家,边吃边聊。串门的吃完了碗里的,主人会邀请“摆座碗”的到自家锅里去打粥。一般情况下,串门的会轻言谢绝。也有当仁不让的时候。
夏天的晚上,人们喜欢聚到一起,打着芭蕉扇乘凉,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互相取乐。
老屋门前的树下空地,自然就成了村里人乘凉闲聊的场所之一。
一个夏天的黄昏,月光皎洁。干完农活洗过澡,叔伯哥爷们光着胳膊,脚着拖鞋,手摇芭蕉扇,或蹲或坐,聚在树下的空地。五 - 六岁的我,喜欢混在大人堆里,听他们讲山海经。但也常常成了他们取乐的对象。
这天,大家正闲聊着,隔壁的成良老大哥忽然一脸认真地问我,“你长大了,要娶谁做老婆?”
我认真地思考了一会,说,“我要娶两个”。
人们笑了起来。我不解其意。我就想,别人娶媳妇都是十个八个的,我只要两个。是不是嫌我说得少了?
我低头想了一下,还是坚定地摇摇头说,“我就只要两个”。
他们还是笑。成良又问,“哪两个啊?”
我摆着小手,认认真真地说,“xx 和 xx”。
这两个小女孩,一个是我们村里的,大我2岁。一个是我们邻村的,小我2岁。他们两家,在乡里算是富裕的。她们打扮得漂漂亮亮。
人们哈哈大笑起来。我不解。这有什么好笑的。我父亲也跟着笑,说成良,“你个怂”。
原来,我把那些婚礼上的伴娘,都当成新娘啦,以为娶老婆都是十个八个的。
从此,成良和村里人就常常拿“只要两个”来开我玩笑。我大学放假回家时,成良还不放过我。
我呢,懂事后,见到这两个女孩就局促不安。生怕她们知道了我从小的雄心壮志,把我臭骂一顿。
再说说我的另一句“名言”。
大约是74-75年了。我12-13岁。父亲在县化肥厂,当我们公社临时工的头。他每月10号左右回到公社,把这些临时工上个月的工资领出来,再分给工人。父亲领完工资,我们就有希望改善一下伙食。父亲会去割一斤猪肉回来解解馋。
这一年的4-5月份,天气已经很暖和。遍地是黄黄的油菜花,和忙碌的蜜蜂。
到中午时,父亲提着白花花的猪肉从镇上回来了。那时,猪肉是奢侈货。大家争相要肥肉。有头面的人,才能割到肥肉。一般人,只能吃瘦肉了。
公社里大大小小的公家人物,包括供销社的屠夫王忠林师傅,都是实权人物。他管收猪,也管割肉。收猪时,他左手在猪身上摁几下,右手拿剪刀,把猪身上的毛唰唰唰地剪上几个符号,标明需要扣除的猪食重量和猪的等级。卖猪的农户都得巴结他,希望少扣些猪重,给个好等级。等割肉时,他决定给你肥肉还是瘦肉。割肉的人们又得巴结他。所以,不管是收猪时还是割肉时,王师傅嘴里永远叼着香烟。
因为父亲当过多年的大队长和大队书记,镇政府又在我们大队,所以,镇上大大小小的官家,都和父亲熟。村里的亲朋好友要卖猪或割肉,也会来找我父亲帮忙,希望父亲出面,能让王师傅高抬贵手。父亲也几乎每次都能割到肥肉。运气好,还能买到9分钱一斤的猪骨头。
这天,父亲又割回一斤肥肉,我们兴奋不已。赶快把肉洗净,用水先煮熟,准备做成红烧肉,就白米饭。可揭开米缸一看,没米了。已经到了中午,母亲还在队里干活。我们小孩和父亲也不知去向谁家借米。父亲就说,算了,改吃菜粥吧。于是,我们到自家地里,拔了一篮子青菜,做了一锅菜汤。
吃饭时,我们每人捧着一大碗青菜汤,里面漂着几片肥肉。我一边稀里哗啦地喝着菜汤,一边吃着难得的猪肥肉。太可惜了,好不容易吃一次猪肉,居然没米做白饭。我就叹息说,“这是尼龙洋袜,穿在芦花靴子里了”。
父亲听了,哈哈地笑起来。
当时,尼龙洋袜刚刚流行,高大上但贼贵。而芦花靴子是我们用当地的芦花编制的草鞋,非常粗糙,但便宜,且御寒。你要是穿着尼龙洋袜穿芦花靴子,不出半个小时,尼龙洋袜肯定是漏洞百出了。所以,谁也不会把昂贵的尼龙洋袜穿到贼便宜又粗糙的芦花靴子里。
后来,生活好起来了,吃肉不再是稀奇的事。村里的人和我一起吃饭时,也会开玩笑说,“这次,可不是尼龙洋袜穿在芦花靴子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