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富治 夫人 刘湘屏 白 迫害 周荣鑫致死 说】 ------- ZT

 

谢富治 曾任 公安部长

夫人 刘湘屏 曾任 卫生部长

周荣鑫 曾任 国务院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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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转去刘湘屏和我过去写的两篇材料供研究。

 

  此致

 

  刘小沁   2008.12.27  

 

                             (刘小沁 为 谢富治之女)

 

 

  附件二:

 

刘湘屏关于抢救周荣鑫同志情况的说明

 

 

  《作家文摘》上摘登了周荣鑫同志的女儿周少华的文章,文章中说1976年4月12日是我不允许周荣鑫住院,我还表示周住院要经过政治局批准,因此耽误了对周荣鑫的抢救,致使周病逝。

 

  周少华在文章中对我的指责是没有根据的,我有责任说明事实并非如此。

 

  周荣鑫同志发病的事情直接向我反映、请示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的秘书杨洪年,一个是北京医院的院长林钧才。

 

  那一天我在家里办公,准备参加当天的一个外事活动。大概是上午10点半左右,我接到电话,是杨洪年打来的,他说林院长找我。我问有什么事。杨说周荣鑫同志病了。我问什么病。杨说林院长说病得厉害。我说那就赶快抢救呀,为什么给我打电话。杨说林院长他们已经派人到现场去抢救了,但有些问题还要向我请示。我说好吧,我马上给他打电话。杨说林院长马上会给我打电话。

 

  放下电话不久,林院长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他说周荣鑫同志病得很厉害,我已经向卫生部报告了,他们向你反映了没有。我说已经通知我了,刚才我还给秘书说要赶快派人抢救啊。林院长报告说已经派人去现场抢救了,林院长还在电话上说了派去医生的姓名,都是医术比较好的医生。

 

  我问是什么病,他说据派去的医生报告是高血压和心脏病;周部长是在教育部的一个会议上发病的,现在趴在桌子上,不能说话,血压很高,很危险。我说那你们赶快抢救啊,病危了还不赶快送到医院抢救?他说抢救没有问题,医生已在现场抢救了,但遇到一些阻力。林院长问我能不能找一找教育部,以便尽快把周荣鑫同志送到北京医院。

 

  我一听很着急,病危了就应该送医院嘛,找教育部干什么呢?

 

  北京医院新北楼收治病人的标准,早就明确规定包括周荣鑫同志在内的各部部长。这个标准卫生部自己定不了,当时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制定的。这一文件的初稿是北京医院起草、卫生部和国务院值班室讨论,纪登奎同志审查后由我口头向小平同志汇报的。小平同志同意后我又让林钧才正式行文,由我签字上报小平同志和中央政治局的。小平同志和中央政治局批准了这一文件。具体由北京医院来执行。

 

  这些情况不仅我知道,林钧才院长和北京医院都是清楚的。我说:政治局批准过北京医院新北楼收治病人的标准,周荣鑫同志不仅符合标准,前一段有病就住在新北楼,你们还让我找谁呢?林钧才院长为难地说:部长啊,现在这种情况你也了解,周荣鑫同志是在教育部的会上病倒的,还是要想办法给教育部说一说,不然我们不好办,我请示你就是这个意思。

 

  当时正是运动初期,林院长只敢说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也不敢具体指明是什么人。我们只能心照不宣了。

 

  我也不熟悉教育部的人,具体情况又不清楚,我怎么能找教育部呢?当时是纪登奎同志分工管卫生口。原来分管我们卫生系统的是吴桂贤,她要走,就临时让纪管卫生口了。我和纪登奎很熟,我告诉林院长,我马上给纪登奎打电话。林院长一听,马上就说,希望快一点给纪打电话。

 

  我把林钧才院长的电话放下后,马上就给纪登奎同志打电话。电话是纪的秘书小杨接的。小杨叫什么名字,我现在忘记了。我说:小杨,我找纪登奎同志讲话。杨秘书说他休息还没有起来,晚上开会睡觉很晚。我说我有一件大事要报告登奎同志,周荣鑫同志病了,北京医院已派医生去教育部现场抢救了,比较严重,送院遇到困难,一时还没有转到医院。杨秘书问我有什么困难,我说我不在现场,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但医院找我帮他们找教育部解决,我怎么找教育部,因为登奎同志现在管我们这儿。我只有找登奎同志,你赶快给他讲,帮助解决一下。小杨说等纪起来马上就给他报告。我说心脏病不能等,你尽快请登奎同志处理。

 

  中午纪登奎同志就给我来了电话,说你说的事情我知道了,我已经过问了,马上转医院抢救了。我当时对纪说:登奎同志,我马上有一个外事,现在走不开,你是不是能尽快到医院关照一下。纪登奎同志说:我下午就去看他。这就是纪登奎同志的回话。

 

  这就是我处理抢救周荣鑫同志的经过,北京医院当时就派医生到现场抢救,我既没有说过不让周住院抢救,也没有说过须经政治局批准。相反,我是在接到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就立即想办法帮助他住院的。

 

  1976年到l981年,卫生部对我隔离审查。卫生部专案组说有人揭发你对周荣鑫同志不予抢救进行迫害。这件事情家属也有意见,要我老实交待。我向专案组说明这是对我毫无根据的诬陷,并提供了与此事有关的杨洪年、林钧才、纪登奎秘书及纪登奎本人为证,让专案组找当事人调查核实,我可以当面对质。

 

  我告诉专案组,在这件事上,我只和杨洪年,林钧才,纪登奎的秘书,纪登奎四个人通过电话,专案组有必要找他们本人直接核对情况。他们可以证明我非但没有干扰抢救周荣鑫同志,而是立即报告纪登奎想办法尽快送他去医院。当时去教育部现场抢救周的医护人员也可以证明,医生出诊应有记录,周荣鑫同志的病历也会有相应记载。专案组可以一一找这些当事人查证我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我对专案组说: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和经过并不复杂,完全可以说清楚。和我通过电话的人一共只有四位。如果不是我当机立断立即给纪登奎同志打电话请他过问帮助,北京医院和林钧才院长是很有压力的。我在抢救周荣鑫同志的问题上是起了积极作用的,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周荣鑫同志的事情。

 

  专案组作为一级审查组织,不应该偏听偏信,而应该去找这些当事人调查取证。专案组和相关档案中是会留有查证这件事情经过的文字记录或相关材料。

 

  1985年,经过对我长达9年的专案审查,卫生部给中央《关于刘湘屏问题的审查报告》对我做出政治结论。其中专门有一项所谓我“利用职权,刁难老干部住院治病”的罪状。但没有一个字涉及到周荣鑫同志。这说明经过专案组内查外调核实,强加于我的“见死不救”、“不让往院”、“要政治局批准”等等耽误周荣鑫同志抢救的罪名根本是不符合事实的。

 

  运动初期,有些人说话是不负责任的,我们都经历过党内运动,对“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该有切身感受,群众说过头话和做过头的事情在所难免。但我们党历来注重调查研究,也历来主张实事求是,这是毛主席和邓小平同志一贯提倡的。群众议论捕风捉影,但党的审查和定案应该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定案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能信口开河。如果人云亦云、无中生有,肯定是经不起历史检验的。党的报刊杂志不经核实就刊登不符合事实的文章,以讹传讹,损害的不光是我个人的名誉,也败坏了党的声誉和公信力。

  

 

刘湘屏(签字)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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