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哈金:文学与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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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不朽
哈金
在休士顿美南新闻大礼堂的演讲
来自:2015年10月27日09:23 新浪读书
http://book.sina.com.cn/news/a/2015-10-27/0923772977.shtml
哈金本名金雪飞,1956年生于辽宁。14岁参军。1977年,考入黑龙江大学英语系,后在山东大学攻读美国文学硕士学位。1985年赴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目前是美国波士顿大学英语系教授,主要教授创意写作、移民文学和诗歌方面的课程。2014年当选美国艺术文学院院士。
哈金写小说,也写诗,主要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光天化日》《新郎》《落地》,长篇小说《池塘》《等待》《战废品》《自由生活》《南京安魂曲》,诗集《于无声处》《面对阴影》《残骸》等。曾两次入围普利策小说奖,曾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美国笔会福克纳奖、海明威基金会奖等。
《文学与不朽》是一个很吓人的题目,但我们不得不面对。其实,不朽是文学中最古老的话题之一,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所谓不朽是指人在肉体消失之后生命仍能延续下去。从广义上说,不朽有两种:宗教的和俗世的。宗教式的不朽指的是灵魂的不朽;基督徒死后,灵魂可以回归天堂,生命还在继续;佛教徒死后,灵魂可以超度,也可以轮回转世。
与宗教式的不朽相反,俗世的不朽多是社会性的和历史性的,是指死去的人仍活在人们的心里,仍在人世间留有踪迹。壮士们保家卫国,捐躯疆场,留下英勇的故事;好官们筑路,办学校,建电厂,修水利;这些都是通向不朽的途径。
对于普通人,还有另一种不朽可寻;用《伊里亚特》中的武士西泊洛可斯的话来说:“人像树叶一茬接一茬,风将树叶吹落到地上,但春天一来,活着的枝干又发芽吐叶”。这个比喻是说人死了但还有自己的孩子,仍能通过子子孙孙而绵亘不绝。
艺术的不朽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俗世的范畴,但它基本上是个人的所作所为——艺术家的生命被溶入一件优秀的作品中,一旦这个作品成为某个传统的一部分,它就呈现出永恒的生命,它的作者也就不朽了。
曹丕在《论文》中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辱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瀚墨,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名声自传于后。”
据我所知,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关于不朽的最精辟的论述。它强调中国社会文化中除了立功和立业之外的另一种追求,就是立言,就是文学创作。文学的功能不光是“兴观群怨”,它的另一个更重要的功能是“存”。真正优秀的作品能够把人物的感情和思想鲜活地保存下来,使其传之久远,从而也使作者的名声长在。这种“存”的功能是文学本身的力量,不依赖权势,跟作者的肉体生命的长短也没有关系。它还可以解释作家写作的动机。文学创作的目的不是为民请命,不是为谁树碑立传,也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要在纸上不朽,要使作家自己的生命有所延续,使自己的“名声自传于后”。这是为什么杜甫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这是为什么普鲁斯特要在纸上追溯流逝的时光。我们的的古人从来不隐讳自己对不朽的思索和追求。他们常用不朽来作为衡量作品的尺度,赞美他人的作品时会说:“万古千秋五字新,”或说:“不废长江万古流”。
比较来说,也许是由于缺少宗教上的精神寄托,中国古典作家对不朽的追索比西方作家更为执着。其实,西方作家一直在面对不朽这个话题。古典的就不说了。大家都知道米兰·昆德拉的最后一部用捷克语写的小说就叫作《不朽》。
美国华裔诗人李立扬公开讲:“我只需要一首诗来使自己不朽,但我还没有这样的诗。”有一回我听见一位知名的黑人女作家兴奋地对一屋子听众说,她的作品被一些大学用作课本了,这样她就“相对的不朽了。”实际上,美国大学中的课本是常换的,是教师们个人随心所欲的事。虽然,这位小说家不够“深沉”,但她对不朽的追求溢于言表,那真是她的心事。也就是说,她在认认真真地写作。
俄国小说家索尔仁尼琴的长篇小说《第一圈》中有一个有趣的片断。两位连襟——戈拉克霍夫和尹诺根倜——相聚在他们身为将军的岳父家中;戈是大名鼎鼎的作家,而尹是眼光犀利的批评家。他俩谈起文学,尹对戈说:“我很喜欢你,所以不得不用我自己的方式来问你一个问题:你想过没有——想没想过自己在俄罗斯文学中的位置?毕竟你现在已经出了六卷全集,已经三十七了——在你这个年纪,普希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你不存在这种危险。尽管如此,你仍无法逃避‘你是谁’这个问题。你给予了我们这多难的时代哪些思想?当然了,除了那些由社会现实主义所提供的、无人质疑的说法之外。”
戈拉克霍夫脸上的肌肉卷起细小的涟漪,它们漂过他的面颊和额头。“你戳到了我的痛处,”他说,两眼瞪着桌布。
“哪一个俄罗斯作家不曾想秘密地穿穿普希金的晚宴上衣,或托尔斯泰的衬衫?”……
戈拉克霍夫已经荣获斯大林文学奖了。下一步该做什么?
真奇怪:他名满天下,却没有不朽。
请注意索尔仁尼琴在此是用不朽来作为衡量作家的标准,而不是用什么奖项,或什么名气。这个插曲说明作家们一般心里都明白眼下的名声往往是不堪一击的。真正的作家必然要考虑如何达到不朽,虽然很少有人愿意把机关说破。索尔仁尼琴在此也指出了怎样才能获得不朽,就是通过在俄罗斯文学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也就是说他间接地回答了杜甫的“得失寸心知”的问题。“文章千古事,”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凭什么杜甫能那么自信地说“得失寸心知”呢?凭的是他心中有个文学体系,凭的是用前人不朽的作品来作为衡量不朽的尺度。
索尔仁尼琴在他的自传中说,在帕斯捷尔纳克获得诺贝尔奖之前,苏联作家们并没听说过诺贝尔奖。显然,他们的文学有自己的天空和星座,凭自己的体系足以让苏联作家们面对不朽这个问题。相比之下,现当代中国文学还没有形成这样强大的体系。不过这没关系,文学不是仅以族群和语言来分界的;契可夫的小说不只是为俄罗斯的读者写的,也是为你写的,也是为我写的。你所最热爱的作家和作品才是你真正的传统。所以,每一个严肃的作家,尤其是青年作家,都应该面对不朽这个问题,都应该构筑自己的文学传统,都应该想象自己在该传统中要争取什么样的位置。如果不去这样想,那就找不到努力的方向,而没有方向的写作则是没有意义的写作。
也许有人会说,不朽往往在不朽之外。文学史上的确有些作家凭一首小诗或一个短篇就做到名传久远。甚至有些不是作家的人也能偶尔写出千古绝唱,比如汉朝的武将曹景宗轻易地就做出“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的雄壮之句来。美国作家雪梨·杰可逊用一个小时就写出了《彩票》那篇名著;她的书已经很少有人读了,但就凭那个短篇她的其它著作从未绝版。还有的作家比较容易地就获得了不朽的位置,并不是因为其作品卓越,而是因为他们出现的时机恰当,比如胡适和个别朦胧诗人便是如此。但对绝大多数作家来说,不朽只能通过艰苦认真的劳动来取得。实际上,“取得”这个词并不恰当,我们往往努力了一生,也许到头来仍一无所获。也就是说,对不朽的追求倒更象是一场赌博。即使赢了,最终也不过是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占据几寸或最多一两尺地方,一年中有三五个读者翻翻你的作品。这也就是大多数优秀作家的所能企及的不朽了。真是“寂寞身后事”啊。多可笑,多可怜呀。
然而更可怜的是那些靠权势和钻营来维持自己作品的生命的人,他们把作品与作者的关系弄颠倒了。作家的生命最终只能靠作品来维持;如果作品什么都不是,作者一死,就人走书亡。进入不朽之门只需要一种签证,就是富有生命力的作品。其实文学创作是一种病,即使对作家这个职业颇富浪漫心的奈保尔也曾说过:写作是疯狂,是病态,是死亡。我们拿起笔来,面对的就是死亡。不过,我们仍要跟死亡赌博,梦想某个偶然的机会能让自己赢一把。
美国女小说家维拉·凯瑟(1876-1947)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那才是幸福——消溶于某个完整并伟大的事物中。”我想这是不朽的更高境界。一个作家的作品一旦溶入一个文学传统,作家自身的名声也就无关紧要了。他活在作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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